Ⅰ 我是給別人擔保後變成黑戶的,
以下是有關黑戶的,可根據借貸者本身的條件來選擇:1、民間借貸,這種情況貸款公司在辦理貸款時,有可能會讓借貸者提供更多的還款能力證明,如會通過考察借款人名下是否有抵押物,是否有房產、工作性質是否穩定等多種情況,貸前審核會更加嚴厲。
同時,黑 戶申請貸款,貸款機構還有可能會提高借貸者的貸款利率,或降低借貸者的貸款額度,具體要視情況而定 2、黑戶想要申請貸款,可以嘗試通過當地貸款公司向銀行申請貸款,這是黑戶申請貸款的一種渠道之一。
3、找貸款公司。貸款公司通常不看重個人的信用,更看重抵押物。如果借款人通過貸款公司貸款,並且能夠提供抵押物的話,會比較容易獲得資金的。
1、一般擔保只要借款合同不明確表明擔保人的責任的話,都是默認的連帶責任;
2、對於擔保後成為黑戶說明借款人到期沒有進行還款,所以銀行直接起訴擔保人,也就是你成為黑戶;
3、這種情況如果借款人跑路,你最好聯合其他擔保人先把債務還上,然後去法院申訴讓借款人還你們替他還的錢,這樣才能把信用從黑戶中抹除。
Ⅱ 擔保人列入黑名單怎樣解除
貸款人或擔保人還清貨款後,聯系法院撤銷,即可解除黑名單。對個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為或者事件終止之日起為5年;超過5年的,應當予以刪除。
根據《徵信業管理條例》規定,徵信機構對個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為或者事件終止之日起為5年;超過5年的,應當予以刪除。
徵信系統中記錄的信息包括正面的、積極的信息,也包括一些負面的信息。主要包括在與銀行發生借貸關系後,未按合同要求時間還本付息,拖欠和借款不還都會如實反映在信用記錄中,對個人信用形成不良影響。
根據《條例》,只要在五年內保持良好的信用行為,這些不良信息將會5年後消失無蹤。比如一筆貸款應當是在5月1日還款,但是一直逾期到10月1日才償還,那麼,從10月1日開始計算,5年後此記錄將被刪除。
(2)貸款擔保人是黑戶擴展閱讀:
從徵信范圍來看,產生不良信息記錄的來源是多樣的,對於普通的個人而言,在日常生活中需要注意的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信用卡透支消費。
信用卡消費方便快捷,但是如果持卡人在透支消費後沒有按照規定及時還款,則會在信用記錄上留下「污點」。因此,要記清楚消費及還款情況,點點滴滴「攢信用」。
2、還房貸。
可能有人記得每個月按時還房貸,卻粗心地忽略了貸款利率上升而帶來的無形之中「月供」的增加,仍然按照以前的金額還款,則能會形成欠息逾期,形成不良記錄。還房貸不僅要及時,還要「與時俱進」,「月供」是會變的哦!
3、信用卡年費。
現在已經是一人多卡的時代,一個人同時擁有若干張信用卡是普遍現象,但是眾多的信用卡可能會有一張會被遺忘在某個角落,忘了交年費,這樣也可能會使自己的信用記錄抹黑。要及時注銷不用的信用卡,避免不必要的麻煩。
Ⅲ 做擔保人我成了黑戶我該怎麼辦
有了不良記錄,你的個人徵信就有了污點,這個信息就被中國人民銀行徵信系統收錄,即使你還清了錢,也不會自行消除,要你向人民銀行徵信管理部門申請消除!
Ⅳ 做擔保人被列入黑名單,如果借款人都沒還錢,擔保人也沒能力還,那麼擔保人是不是會被銀行永遠列入黑名
做擔保人被列入黑名單,借款人沒還錢,擔保人沒能力還,那麼擔保人會被銀行永遠列入徵信記錄,也就是俗稱的徵信黑名單。
根據《徵信業管理條例》第十六條的規定:
徵信機構對個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為或者事件終止之日起為5年;超過5年的,應當予以刪除。
在不良信息保存期限內,信息主體可以對不良信息作出說明,徵信機構應當予以記載。
所以,如果欠款一直沒還,欠款人和擔保人的逾期信息會一直保存在徵信記錄上。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相關規定
保證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當事人對保證擔保的范圍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人應當對全部債務承擔責任。
保證期間,債權人依法將主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保證人在原保證擔保的范圍內繼續承擔保證責任。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保證期間,債權人許可債務人轉讓債務的,應當取得保證人書面同意,保證人對未經其同意轉讓的債務,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債權人與債務人協議變更主合同的,應當取得保證人書面同意,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的,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Ⅳ 貸款擔保人會不會被拉入黑名單。
民間擔保不會把不良記錄記入人民銀行徵信部門,所以不會被拉入黑名單。
Ⅵ 我徵信是黑戶可是銀行還是讓我給別人擔保成功了。。銀行犯法嗎
不犯。擔保不是貸款申請人。貸款申請人要求的條件比較高,擔保人要求相對較低。
一般情況下,申請個人貸款需要符合以下這些條件:
1、在貸款銀行所在地有固定住所、有常住戶口或有效居住證明、年齡在18-65周歲(含)、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國公民;
2、有正當職業和穩定的收入,具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信用記錄和還款意願,無不良信用記錄;
4、能提供銀行認可的合法、有效、可靠的擔保;
5、有明確的貸款用途,且貸款用途符合相關規定;
6、銀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Ⅶ 幫朋友貸款擔保成了黑戶,自己信用卡還能正常使用嗎
一般不可以,如果你去民間借貸也許會有點機會,但是也是渺茫。除非你有財力覆蓋。所謂無抵押就是信用類貸款,你自己信用都有問題,怎麼可能可以貸。
Ⅷ 現在當擔保人只要不是黑戶都可以當擔保人嗎
第一,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證人。但是,不具有完全代償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自然人,以保證人身份訂立保證合同後,又以自己沒有代償能力要求免除保證責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根據民法通則的有關規定,個體工商戶、農村承包經營戶是公民的一種特殊形態。因此作為保證人的公民,也可以是個體工商戶、農村承包經營戶。
第三,可以充當保證人的包括:依法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的獨資企業、合夥企業;依法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的聯營企業;依法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的中外合作經營企業;經民政部門核准登記的社會團體;經核准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的鄉鎮、街道、村辦企業。
第四,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未經法人書面授權提供保證的,保證合同無效。企業法人的職能部門提供保證的,保證合同無效。
第五,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不得充當保證人。而從事經營活動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為保證人的,如無其他導致保證合同無效的情況,其所簽定的保證合同應當認定為有效。
第六,國家機關在接受外國政府或者國際經濟組織提供的貸款的過程中,並經國務院批准後可以作為保證人。其他情況下不允許作為保證人。
因此,在未同意充當擔保人之前,你須了解下列可能發生的後果。
a) 你可能被控告。
要是借貸者違約而欠債,銀行或金融公司就會控告你。
b) 你可能被宣判破產。
如債務超逾RMB30,000,你可能被宣判破產。
c) 多名擔保人並非安全。
不要以為有多名擔保人,你就感到安全。債務不一定由多名擔保人平均承擔。銀行也不須要選擇向較富裕的擔保人追債。貸方有權選擇向所有或其中一名擔保人追債。
d)死亡並不代表免除擔保。
這要看是哪類擔保。如屬聯保而涉及多項擔保,擔保人死後,其遺產仍得用以償還債務。可是,如只是一項聯保,其遺產就無需用以償債。
擔保人的責任與權利
誰可當擔保人?
年齡超逾18歲,不是破產者。
擔保人可較後選擇退出嗎?
這要由金融機構決定。它可要求擔保人清還債務,中止合約。它也可要求另找新的擔保人接任。它甚至可以不允許原任擔保人退出。
擔保人何時可抽身而退?
當貸款已還清。可是,若借款人去世,你就得負責攤還他的債務。
當擔保人有何權利?
根椐中央銀行指南,擔保人有下列權利:
* 可持有一份擔保合約及其他有關證件。
* 只要借款人同意,可獲知向金融機構借貸款額。
* 可控告借款人,如需為前者償還欠金融公司之債務。擔保人通常收到致給借款人的催債副本。
* 可限定只擔保一項特定借貸。若數年後,借款人慾增加借款額,他必須作出新借貸申請,至少也須獲得擔保人書面同意擔保新貸款。
* 除非借款人違約沒攤還借款,金融機構才可向擔保人追債。
* 金融機構必須將還債要求信送達擔保人後才可向後者追債。
( 注:所有擔保人都應被告知上述權利,不管有關權利是依據1967年破產法令或有關借貸機構接受貸款擔保之中央銀行指南。)
誰將被銀行控告?
若借款人違約不還借款,銀行將會向誰追討債務--借款人或擔保人?
銀行不一定要先向借款人追債。銀行有權選擇先向借款人或擔保人採取法律行動。它甚至可以同時向兩方面追討債務。
只有在通過法律途徑(在法庭提出控訴,向借款者追債)仍不得要領之後,才可對擔保人採取法律行動。
在<1967年破產法令>下,金融機構可致使一名負責超逾RM30,000的借款人宣告破產。對於擔保人也一樣,除非他是一名"社會擔保人"。
金融機構只有在使盡所有管道向借款人追債不果之後,才可起訴"社會擔保人",要求宣判他破產。
在上述法令下,"社會擔保人"是指為下列各項貸款作出擔保的人。
* 家居房屋貸款
* 教育或學術研究獎、助學金貸款
* 私用交通工具分期付款之貸款
Ⅸ 貸款擔保人會不會因為貸款人無法還貸而變成黑戶
貸款擔保人不會因為貸款人無法還貸而成黑戶,但如果貸款人無法還款,銀行要求擔保人起到擔保作用的情況下,擔保人不代為還款的,就有可能成為黑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