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房產證上為什麼有,已抵押
已抵押?那說明這套房子是做過抵押貸款的! 如果抵押貸款的人無法按期還款的話,銀行會收回你這套房子!所以趕快去相關部門查清楚!否則你損失大了!
⑵ 貸款買的房子,在房產網上我那個房子顯示的是已預告登記和已預抵押,我朋友跟我一樣,卻顯示已備案已預抵
這個你可以去你們當地的房管部門咨詢的,像這種情況可能是為了公示該套房屋的訊息。 一般情況賣家或開發商不會拿這種事開玩笑的,安全起見還是去咨詢一下。
⑶ 房子已經還完貸款,網上查詢顯示證書狀態正常,表示抵押解除了嗎
如果已經還完款了,證書在網上是會顯示正常的,要不然會顯示處於抵押狀態的。
⑷ 房產證上註明已抵押是什麼意思
是不是在房產證右邊的中間位置,[具體是於。。年抵押給。。銀行],那是說明之前的買方在銀行做了貸款,房產證現在抵押給銀行了!還了錢可以拿出房產證的!
⑸ 房產證上寫已設定抵押是什麼意思當時貸款買的,是還沒還完貸款就被
一、銀行抵押貸款可用哪些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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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銀行抵押貸款可用來抵押的第一樣就是房產,比如個人住房、家庭住房、不動產廠房、商鋪等。用房產抵押貸款,一般需要先評估,評估後,可以貸款至評估價的百分之七八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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⑹ 房產證已設定抵押是什麼意思
表明該房屋已經在房產局辦理了抵押登記即使房產證在主人手裡,未經債權人同意,這個抵押是有效的所以你最好不要接受這樣的房子作為抵押。
根據《擔保法》規定,是指房地產抵押關系設定後,當事人按房地產登記管理許可權向市或區、縣房地產登記機關辦理房地產其他權利的登記。
設立抵押權的本身是為了保障主債權的安全,經過登記這一法定程序,能起到對抵押物是否有瑕疵的把關作用,有利於抵押權人的保護。
另一方面,我國現行的法律規定抵押登記是法定要式行為,抵押權是一種在抵押物上所設定的他項權利,履行抵押登記手續是抵押法律關系成立的必要條件。
依據我國法律規定,抵押權的實現必須具備以下四個條件:
①抵押權必須有效存在。抵押權設定如果無效或者已被撤銷,則不能實現。
②必須是債務人履行期限屆滿。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是否屆滿是決定債務人是否履行債務的時間標准。
③債權人未受清償。債務履行期限屆滿債權人未受清償,表明債務人未按期履行義務,無論債務是遲延履行,還是拒絕履行,債權人都可以行使抵押權,使債權得到清償。
④債務未受清償不是由於債權人造成的。只有在因債務人方面的原因未能清償債務而使債權人未受清償時,抵押權人才可以行使抵押權。如果債權人未受清償是由於其自己的原因造成的,則抵押權人不能行使抵押權。
⑺ 房產證上寫 此房屋已抵押(按揭貸款抵押) 是什麼意思正常嗎
您好,您這種押房產證的方法並不可取,如果想用這個房屋作抵押,那麼必須到房產部門做抵押登記,這樣抵押才產生法律效力,您這樣在手裡押著房產證的方法,真的有一天起訴到法院的時候,是得不到法院的支持的,因為抵押不經登記是無效的。
再說說您提到的房產證上面寫著「房屋已抵押給建行」的字樣是什麼意思,有兩種可能,第一種可能是,這個房子是按揭貸款買的,這個產權人還沒有還清銀行的貸款,這個房屋已經抵押給銀行了;第二種可能是,這個房子不是按揭貸款購房,是全款購買的,但是產權人已經將這個房屋作為抵押物抵押給銀行,已經貸過一次款了,而且還沒有還清銀行呢。不管是以上這兩種情況的哪一種,都說明這個房屋已經被抵押過了,在您之前的這個建行是第一抵押權人,就算您也到房產部門辦理了抵押登記,這個房屋在抵償債務時,拍賣的收入也是要先給這個銀行的,剩下的餘款才歸還您,您能得到多少的償還,還要看還完銀行之後能有多少剩餘才行。
⑻ 房產證上為什麼有「已抵押」的字樣
房產證上有已抵押說明該房屋已經在房管部門辦理了抵押登記。
辦理現房抵押及期房抵押的須到房產管理部門提供的材料如下:
1、現房抵押
(1)房地產抵押合同(夫妻雙方到場簽字);
(2)房屋所有權證;
(3)土地使用權證復印件(驗原件);
(4)有資質的評估機構出具的《房產評估報告》;
(5)銀行借款合同;
(6)夫妻關系證明及雙方身份證復印件(驗原件),獨身的由戶口所在地民政部門出具證明。
2、期房抵押
(1)購房預售合同;
(2)與銀行簽訂購房借款合同 ;
(3)購房預交款收據復印件(驗原件);
(4)夫妻結婚證復印件(驗原件),獨身的由戶口所在地民政部門 出具的證明;
(5)夫妻雙方身份證復印件(驗原件)。
⑼ 房產證在網上查詢限制狀態顯示已抵押是什麼意思
貸款買的都是抵押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