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如果國外貸款利率低,可否國外貸款用於國內
大把有錢、有方法的人在弄這個。
如果無錢、無方法,就要抵押品、擔保人。
⑵ 持外國護照的中國人可以在中國辦理抵押貸款嗎
可以的
抵押貸款的貸款條件:
有合法的身份;
有穩定的經濟收入,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無不良信用記錄;
有合法有效的購房合同;
以新購住房作最高額抵押的,須具有合法有效的購房合同,房齡在10年以內,且備有或已付不少於所購住房全部價款30%的首付款;
已購且辦理了房子抵押貸款的,原房子抵押貸款已還款一年以上,貸款余額小於抵押住房價值的60%,且用作抵押的住房已取得房屋權屬證書,房齡在10年以內;
能夠提供貸款行認可的有效擔保;
貸款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⑶ 假設我要貸款在國內買房子。銀行貸款擔保人可以是外國人嗎抵押物可以是國外的不動產嗎
在國內貸款買房子。不能外國人作為擔保人提供擔保,因為無法核定他的擔保能力,而且一旦執行擔保也很困難。但可以用國外的不動產作為抵押物。
在目前收緊房貸的情況下,銀行很可能不願意接受國外的不動產作為抵押物
⑷ 國內企業如何境外貸款
境外貸款是一些有條件的企業利用國外資源的重要形式。利用境外貸款,不僅可以拓展企業融資的渠道,使企業有更多的機會貨比三家、幣比三種,降低經營成本,而且可以通過與國外銀行的合作,藉助其嚴格的管理系統提高本企業的財務管理水平。
一、選擇適當的律師。境外貸款涉及大量的法律問題,法律文件的准備、審核、修改等均要求企業有好的律師為企業把握風險。企業如果有法律部門,法律事項可由其安排;否則可以委託律師事務所來安排。除選擇具有良好聲譽的律師事務所作為本企業的長期律師顧問外,為確保其服務質量,企業還可以將一部分法律事項委託給其他律師事務所,在律師事務所之間形成一定程度的競爭,使企業獲得服務和成本上的好處。
二、明確貸款審批程序。由於境外貸款環節與境內貸款有一些不同,需要明確企業境外貸款的審批程序。境外貸款的貸款協議中,有許多涉及股權變動、企業經營及重大的法律責任的約定,常常需要企業業務經營部門、法律部門的共同審核,而非企業財務部門單獨作出決定。在貸款審批程序中,企業需要明確貸款申請、批准貸款、審核貸款文件、確定貸款簽字人等事項的部門和人員,在責任明確的情況下,通過制度約束來保障企業貸款的順利進行,保證企業貸款工作中涉及的責任不會影響企業改組、經營和內部管理。
三、注意外匯風險和外匯管制問題。我國企業在境外貸款,只能安排外幣貸款。在境外貸款時,我國企業必須遵守國家外匯管理規定,確保企業資金來源的合法性;境外國家若存在外匯管制問題,對外匯的買賣、款項的結算等均會有所約束,企業有必要研究外匯管制問題,為企業境外貸款選擇最好的途徑。
四、保證問題。保證是銀行和企業都非常關心的條款,主要的方式有抵押、擔保、收入轉讓、保險利益轉讓及其他承諾等。在境外貸款中,抵押貸款一般要求貸款額為抵押資產市場價值的一定百分比,當資產市場價值低於要求的比例時,需要提前還款或增按(增加抵押品)。所以,企業在安排貸款時要考慮抵押資產的市場價值及其未來可能發生的變化,確保有能力承受貸款額度負擔,盡量避免出現增按情況,同時還要避免高估資產價值,浪費企業資源。此外,境外銀行有時會要求企業提供All
Money抵押,即抵押品除了為一筆貸款作保證外,還為企業其他債務作保證。企業對於這樣的要求,可以盡量爭取單獨的抵押條件,或者將Al1
Money的范圍減少,將實際或預計可能出現問題的貸款或擔保等債務剔除出此范圍。
此外,境外銀行為了保證其貸款的安全,通常在貸款條件中要求貸款企業的總公司對貸款提供書面的保證,特別是在1997年東南亞金融危機以後,境外銀行加強了對我國企業保證條款的約束,由於國內企業對外提供擔保受國家外匯管理部門的嚴格管理,境外貸款可能不需要有國內企業提供擔保,但需要提供書面形式的確認。形式上主要是安慰函(Letter
of Comfort)、知會函(Letter of Awareness)、保證函(Letter of
Undertaking)等。在這些函件中,主要列明三項內容,即國內企業知道並同意安排此貸款;國內企業對貸款人的業務經營予以支持,不做影響貸款人持續經營的決定,國內企業不做使貸款人財務狀況轉弱的決策;國內企業不改變對貸款企業的股權結構等。
五、違約條款及交叉違約問題。違約條款因不同性質的貸款而有不同的約定。企業應當結合企業的實際情況與銀行商洽,使違約條款盡可能符合企業的實際情況,降低違約風險。此外,在簽訂貸款文件後,企業發生具體的與貸款文件不符的事項,只要經過銀行書面同意,均可以認為是沒有違約的。因此,企業要注意日常文件的管理工作,以便明確責任。關於懲罰性費用條款,銀行有時會提出若企業違約,則需從違約之日起支付罰息。企業對此可從兩方面爭取對自己有利的條件,一是爭取降低罰息;二是向銀行提出給企業一段時間(如一周)來履行有關義務。
企業在安排境外貸款時,通常都會面對交叉違約問題,簡單地講,交叉違約就是企業一項貸款違約,同時構成企業其他貸款或所有貸款均違約。對於集團性企業或貸款較多的企業而言,交叉違約條款是貸款工作中最重要的條款。企業可能與一家銀行有多筆貸款,亦可能與不同銀行有不同的幾筆貸款,從法律上講,由於有交叉違約的責任,當企業對任何一筆貸款違約時,同時對其他不同銀行的貸款亦承擔違約責任。鑒於此,企業應盡可能地降低交叉違約條款約束的范圍和事項,最佳途徑是保持企業較高的償債能力,穩健經營,提高企業在貸款市場上的競爭力。具體在操作中,可以通過貸款商務談判,保護核心業務的正常經營,將企業核心業務的貸款剔除出交叉違約范圍;可以在交叉違約條款中加入金額下限,即當企業發生一定金額以上的違約事項時,才屬於交叉違約約定的范圍;可以通過利用不同銀行對貸款的競爭取得對企業有利的條件,或將貸款分散在不同的銀行,在不同的銀行之間爭取免除不同銀行貸款的交叉違約責任。當然,如果企業討價還價能力不足,急需資金,承諾銀行的要求交叉違約責任,緩解資金困難也是可取的,重要的是看企業是否有償債的能力。
六、利率掉期保值問題。在安排境外貸款的工作中,有時對金額大、貸款時間長的貸款,會遇到是否安排利率掉期保值的問題。雖然利率掉期保值和貸款是兩件事情,但有些較為積極的銀行,會在貸款的同時,安排掉期保值的文件,稱為ISDA(內容可以應企業的需要,包括外匯工具的安排),為今後進行掉期保值提供便利的條件。企業應在安排貸款協議的同時擬出利率掉期保值的文件,以便在需要時,即可通知銀行本企業的期望固定利率水平。在進行利率掉期保值安排中需要結合企業的需求,充分考慮資金的時間價值、利率的未來走勢,主要應考慮:企業為固定成本,便於安排資金,保證可以接受的收益,而選擇的固定利率;合理預測利率趨勢,選擇可能降低財務費用的時機將利率固定。
⑸ 我想在國外買房,國內房屋是否可以抵押貸款呢
可以抵押,只是在提供借款用途的時候千萬不要說是去國外買房,而且借款用途一定要相對合理,否則銀行肯定拒,銀監會有規定超過30萬的貸款要受託支付(就是錢直接打到第三方賬戶不經過借款人的個人賬戶),而且貸後監管也十分嚴格,需要提供用款合同或發票等證明材料,比如你提供的借款用途是房屋裝修那麼你就要提供房屋裝修合同,而且這筆錢銀行會直接打到裝修公司名下,如果你提供的是大額消費用途,比如購買傢具,電器等,那麼就需要提供發票等材料,也是由銀行直接打到傢具公司名下。其實這個情況你可以找朋友幫忙,找一個有公司的人出一份看似真實的合同及他公司的賬戶就可以了,然後讓銀行把錢打到你朋友的賬戶上,在把錢打回給你,不過要注意不要把整個款項直接回到你的個人賬戶,否則銀行會懷疑,甚至收回貸款,建議打到你信任的人名下,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均可,或由提供賬戶的朋友直接幫你買那套房子是最好的。
⑹ 關於境內外企業擔保貸款的問題
這個問題涉及2個方面,擔保人境內外資公司A需要有足夠的擔保能力,這個由銀行進行判斷。
第二個是擔保落實的方面,在銀行接受擔保人的擔保的話,銀行會要求A公司簽署擔保合同,被擔保債權為B在銀行的融資,同時需要擔保人A出具相應的符合公司法要求的決議。
⑺ 中國企業怎樣境外貸款
師至潔境外貸款是一些有條件的企業利用國外資源的重要形式。利用境外貸款,不僅可以拓展企業融資的渠道,使企業有更多的機會貨比三家、幣比三種,降低經營成本,而且可以通過與國外銀行的合作,藉助其嚴格的管理系統提高本企業的財務管理水平。
一、選擇適當的律師。
境外貸款涉及大量的法律問題,法律文件的准備、審核、修改等均要求企業有好的律師為企業把握風險。企業如果有法律部門,法律事項可由其安排;否則可以委託律師事務所來安排。除選擇具有良好聲譽的律師事務所作為本企業的長期律師顧問外,為確保其服務質量,企業還可以將一部分法律事項委託給其他律師事務所,在律師事務所之間形成一定程度的競爭,使企業獲得服務和成本上的好處。
二、明確貸款審批程序。
由於境外貸款環節與境內貸款有一些不同,需要明確企業境外貸款的審批程序。境外貸款的貸款協議中,有許多涉及股權變動、企業經營及重大的法律責任的約定,常常需要企業業務經營部門、法律部門的共同審核,而非企業財務部門單獨作出決定。在貸款審批程序中,企業需要明確貸款申請、批准貸款、審核貸款文件、確定貸款簽字人等事項的部門和人員,在責任明確的情況下,通過制度約束來保障企業貸款的順利進行,保證企業貸款工作中涉及的責任不會影響企業改組、經營和內部管理。
三、注意外匯風險和外匯管制問題。
我國企業在境外貸款,只能安排外幣貸款。在境外貸款時,我國企業必須遵守國家外匯管理規定,確保企業資金來源的合法性;境外國家若存在外匯管制問題,對外匯的買賣、款項的結算等均會有所約束,企業有必要研究外匯管制問題,為企業境外貸款選擇最好的途徑。
四、保證問題。
保證是銀行和企業都非常關心的條款,主要的方式有抵押、擔保、收入轉讓、保險利益轉讓及其他承諾等。在境外貸款中,抵押貸款一般要求貸款額為抵押資產市場價值的一定百分比,當資產市場價值低於要求的比例時,需要提前還款或增按(增加抵押品)。所以,企業在安排貸款時要考慮抵押資產的市場價值及其未來可能發生的變化,確保有能力承受貸款額度負擔,盡量避免出現增按情況,同時還要避免高估資產價值,浪費企業資源。此外,境外銀行有時會要求企業提供All Money抵押,即抵押品除了為一筆貸款作保證外,還為企業其他債務作保證。企業對於這樣的要求,可以盡量爭取單獨的抵押條件,或者將Al1 Money的范圍減少,將實際或預計可能出現問題的貸款或擔保等債務剔除出此范圍。
此外,境外銀行為了保證其貸款的安全,通常在貸款條件中要求貸款企業的總公司對貸款提供書面的保證,特別是在1997年東南亞金融危機以後,境外銀行加強了對我國企業保證條款的約束,由於國內企業對外提供擔保受國家外匯管理部門的嚴格管理,境外貸款可能不需要有國內企業提供擔保,但需要提供書面形式的確認。形式上主要是安慰函(Letter of Comfort)、知會函(Letter of Awareness)、保證函(Letter of Undertaking)等。在這些函件中,主要列明三項內容,即國內企業知道並同意安排此貸款;國內企業對貸款人的業務經營予以支持,不做影響貸款人持續經營的決定,國內企業不做使貸款人財務狀況轉弱的決策;國內企業不改變對貸款企業的股權結構等。
五、違約條款及交叉違約問題。
違約條款因不同性質的貸款而有不同的約定。企業應當結合企業的實際情況與銀行商洽,使違約條款盡可能符合企業的實際情況,降低違約風險。此外,在簽訂貸款文件後,企業發生具體的與貸款文件不符的事項,只要經過銀行書面同意,均可以認為是沒有違約的。因此,企業要注意日常文件的管理工作,以便明確責任。關於懲罰性費用條款,銀行有時會提出若企業違約,則需從違約之日起支付罰息。企業對此可從兩方面爭取對自己有利的條件,一是爭取降低罰息;二是向銀行提出給企業一段時間(如一周)來履行有關義務。
企業在安排境外貸款時,通常都會面對交叉違約問題,簡單地講,交叉違約就是企業一項貸款違約,同時構成企業其他貸款或所有貸款均違約。對於集團性企業或貸款較多的企業而言,交叉違約條款是貸款工作中最重要的條款。企業可能與一家銀行有多筆貸款,亦可能與不同銀行有不同的幾筆貸款,從法律上講,由於有交叉違約的責任,當企業對任何一筆貸款違約時,同時對其他不同銀行的貸款亦承擔違約責任。鑒於此,企業應盡可能地降低交叉違約條款約束的范圍和事項,最佳途徑是保持企業較高的償債能力,穩健經營,提高企業在貸款市場上的競爭力。具體在操作中,可以通過貸款商務談判,保護核心業務的正常經營,將企業核心業務的貸款剔除出交叉違約范圍;可以在交叉違約條款中加入金額下限,即當企業發生一定金額以上的違約事項時,才屬於交叉違約約定的范圍;可以通過利用不同銀行對貸款的競爭取得對企業有利的條件,或將貸款分散在不同的銀行,在不同的銀行之間爭取免除不同銀行貸款的交叉違約責任。當然,如果企業討價還價能力不足,急需資金,承諾銀行的要求交叉違約責任,緩解資金困難也是可取的,重要的是看企業是否有償債的能力。
六、利率掉期保值問題。
在安排境外貸款的工作中,有時對金額大、貸款時間長的貸款,會遇到是否安排利率掉期保值的問題。雖然利率掉期保值和貸款是兩件事情,但有些較為積極的銀行,會在貸款的同時,安排掉期保值的文件,稱為ISDA(內容可以應企業的需要,包括外匯工具的安排),為今後進行掉期保值提供便利的條件。企業應在安排貸款協議的同時擬出利率掉期保值的文件,以便在需要時,即可通知銀行本企業的期望固定利率水平。在進行利率掉期保值安排中需要結合企業的需求,充分考慮資金的時間價值、利率的未來走勢,主要應考慮:企業為固定成本,便於安排資金,保證可以接受的收益,而選擇的固定利率;合理預測利率趨勢,選擇可能降低財務費用的時機將利率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