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銀行貸款找誰做擔保人
銀行貸款之所以允許通過貸款擔保人來給貸款需求者提供放款,主要是因為滿足貸款擔保人條件的可以幫助降低貸款風險。在有關的法律條例中就明確指出,當債務人不能履行還貸款的義務時,作為貸款擔保人需要幫助履行有關貸款合同規定的義務。由此可見,成為銀行貸款擔保人的關鍵就是銀行認為可以在貸款者不能還款的時候幫助還款的公民、組織或法人等。不過,光滿足這些條件還是不夠的,法律還規定了部分人或組織不能成為銀行貸款的擔保人,比如,學校醫院等公益事業單位、企業法人下的分支機構或某個部門……所以,銀行貸款擔保人找誰做心裡應該有底了,像擔保公司、親人朋友等等,只不過,銀行對於這些擔保人還有自己的評估,到底給你貸不貸款,還得看你擔保人的財力了。
2. 擔保公司涉嫌非法融資老百姓的錢找誰要
1、首先了解擔保公司是否為合法設立
2、如果擔保公司不是真實的,直接報當地經偵,最好受害者一起去,有關部門會重視點。
3、如果是真實的,報當地銀監局及金融辦,擔保公司是屬於他們管。
希望錢能追回來,祝你好運!
還有就是擔保公司分融資性和非融資性的,擔保公司是不能吸儲及放貸的,他的營業范圍更多的是擔保、保證。
3. 貸款人不在的情況下可以查找擔保人是誰嗎
貸款擔保人在債務人不能履行貸款償還義務的情況下,擔保人需要承擔擔保責任,即在擔保金額范圍內承擔償還責任。
擔保分為一般擔保和連帶擔保。沒有約定擔保形式的,視為連帶擔保責任。
債權到期之後,債權人可以選擇要求債務人、連帶擔保人承擔還款責任。
約定一般擔保的,在借款人不能履行還款義務時,債權人就可以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擔保法》
第十七條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
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證人不得行使前款規定的權利:
(一)債務人住所變更,致使債權人要求其履行債務發生重大困難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中止執行程序的;
(三)保證人以書面形式放棄前款規定的權利的。
第十八條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
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第十九條當事人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連帶責任保證承擔保證責任。
4. 個人貸款擔保要找擔保公司嗎
不用的,再10萬左右的貸款,只要是個人信用貸款就可以了
要看你的徵信,職業,代發(收入情況),學歷等情況
5. 關於給別人貸款做擔保被騙結果成主貸款的問題,因為親屬是朴實的老百姓,我也不懂法律,懇請指點
這錢一定不能還,換了就等於認了,而且也追不回來。你們的辦法是如果信用社當初給貸款的那個人不能妥善處理這件事,你們就到當地銀監局去舉報,如果再不解決,告訴他們你到省銀監局舉報。我的辦法最有效,去試試吧。
6. 怎麼找擔保人
絕大部分的人是不會為你的這種事情做擔保的。擔保是存在連帶風險的,當你出現還不起貸款的時候,擔保人就得必須替你償還,設身處地的替你擔保人想想,就知道這個事情有多難了
7. 銀行貸款怎麼找擔保人
1、貸款擔保人是指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 民,可以作保證人。
2、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不得為保證人。
3、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職能部門不得為保證人。
4、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強令銀行等金融機構或者企業為他人提供保證;銀行等金融機構或者企 業對強令其為他人提供保證的行為,有權拒絕。
5、可以找公務員或者擔保公司擔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