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別人買房讓我做擔保人,對我以後買房有影響嗎
有影響。
分析解釋:如借款人不還款,擔保人是要負上還款責任的。在應承作為擔保人之前,一定要慎重考慮,原因是當你簽名作錢債擔保,即是對貸款機構作出個人負責清還欠債的承擔。即使擔保人和欠債人的關系有變更,例如丈夫擔保妻子做房屋貸款,終兩人離婚,擔保書也不會受婚姻關系解除的影響,仍然的有效的。
當擔保人一旦簽名作擔保後,便是永久作擔保人,除非借款人獲貸款機構批准取消擔保人資格。房貸擔保人要負全責,在正常情況下,借款人自己還款,擔保人不用操心,但借款人所借的貸款額及月供款,一般也會顯示在擔保人的信用紀錄內。擔保人自己需要申請任何貸款時,所擔保的債項會被視作是他自己的債項,通常貸款機構會其計算在欠債內,因而有可能影向擔保人的貸款額。
相關法律:
《民法典》第七百條規定,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後,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有權在其承擔保證責任的范圍內向債務人追償,享有債權人對債務人的權利,但是不得損害債權人的利益。
《民法典擔保制度解釋》第十八條第一款規定,承擔了擔保責任或者賠償責任的擔保人,有權在其承擔責任的范圍內向債務人追償。
第二款規定,同一債權既有債務人自己提供的物的擔保,又有第三人提供的擔保,承擔了擔保責任或者賠償責任的第三人,可以行使債權人對債務人享有的擔保物權。
同一債務有數個擔保責任人的,承擔擔保責任或賠償責任的擔保人可向其他擔保人追償。
《民法典擔保制度解釋》第十三條規定,同一債務有兩個以上第三人提供擔保,擔保人之間約定相互追償及分擔份額,承擔了擔保責任的擔保人可請求其他擔保人按照約定分擔份額;擔保人之間約定承擔連帶共同擔保,或者約定相互追償但是未約定分擔份額的,各擔保人按照比例分擔向債務人不能追償的部分。
同一債務有兩個以上第三人提供擔保,擔保人之間未對相互追償作出約定且未約定承擔連帶共同擔保,但是各擔保人在同一份合同書上簽字、蓋章或者按指印,承擔了擔保責任的擔保人可以請求其他擔保人按照比例分擔向債務人不能追償部分。
② 親戚按揭樓房要我做擔保人,會不會影響我以後住房公積金貸款買樓
按揭貸款一般都是以所貸款的房產本身作擔保,出現違約不還貨,銀行以該房產作擔擔償還物,少有要求擔保人。公積金貸款也是以你所貸款購的房作擔保。只要你符合申請公積金貸款條件是今批準的。因此你這情況一般來說不會影響今後你申請公積金貸款。
③ 親戚商業貸款買房,擔保對稻草人人購房有影響嗎
親戚商業貸款買房子,讓你做擔保人,那麼對你貸款買房是有影響的,因為等你貸款買房的時候,銀行看到你有貸款的擔保,也可能考慮到你的還款能力,導致你的貸款不會被通過。
擔保貸款。
擔保貸款中,債務人到期沒還債權人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擔保人還款。因此擔保人是具有還款義務的,但是這一還款義務也是進行限制了的。更多關於擔保人要還錢嗎?還款義務是怎樣的相關知識,接下來我就為您來解答這個疑惑。
一、擔保人要還錢嗎?
借款人沒還錢,擔保人要還。
根據擔保法規定,第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這里的第三人即擔保人,包括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這里的債權人既是主債的債權人。這里的-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稱為保證債務,也有人稱保證責任。
擔保人要還錢嗎?還款義務是怎樣
二、還款義務是怎樣
貸款申請人無還款能力或拒不還款的,債權人可以直接向保證人(也就是擔保人)追索,保證人必須無條件履行還款義務。如果擔保人無還款能力,銀行會拿擔保人的財產作為抵值。包括有價值的物品、房產、凍結工資等方式。
法律依據:《擔保法》規定,貸款申請人無還款能力或拒不還款的,債權人可以直接向保證人(也就是擔保人)追索,保證人必須無條件履行還款義務。如果擔保人無還款能力,銀行會拿擔保人的財產作為抵值。包括有價值的物品、房產、工資等方式。
三、擔保人連帶責任保證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
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證人不得行使前款規定的權利:
(一)債務人住所變更,致使債權人要求其履行債務發生重大困難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中止執行程序的;
(三)保證人以書面形式放棄前款規定的權利的。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
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當事人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連帶責任保證承擔保證責任。
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人享有債務人的抗辯權。債務人放棄對債務的抗辯權的,保證人仍有權抗辯。
擔保人需要承擔民事責任,因此我並不建議您輕易當他人的擔保人。以上內容就是為你整理的關於擔保人要還錢嗎,還款義務是怎樣的知識,希望在工作和學習中能夠幫助到您。
④ 親戚要貸款,讓你給做擔保你願意嗎你明知他有很多外債未還,
不願意,情歸情。這樣的親戚還是不要來往。不是因為欠外債,而是他已經處在這樣一下不利環境,他就沒想想,讓你擔保,可能讓你陷入不利的處境,會讓你承受一些你本該不會承受風險,這是一個親戚該做的?親戚應該保護自己人。
⑤ 親戚要買房,讓我當擔保人,擔保人需具備什麼條件
1.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可以作擔保人。 2.國家機關不得為擔保人,但經國務院批准為使用外國政府或者國際經濟組織貸款進行轉貸的除外。 3.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不得為擔保人。 4.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職能部門不得為擔保人。 5.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有法人書面授權的,可以在授權范圍內提供擔保。
⑥ 朋友貸款買房要我做擔保人,請問能有多大風險
你的朋友貸款買房要做擔保人,如果是一般擔保承擔部分責任,聯合擔保承擔全部責任。
一般需要擔保人的情況:
① 提供不了銀行需要的相關資料;
② 無法提供相應的資產證明;
③ 銀行為了降低貸款風險。
擔保人相關:
① 被擔保人欠款不還,需承擔還款責任;
② 被擔保人逾期還款,或欠款不還後,除承擔還款責任,還同時記錄進入擔保人信用記錄;
③ 在擔保期間申請貸款,銀行會綜合衡量其還款能力,需考慮償還擔保部分,貸款通過幾率較小;
④ 擔保期間,貸款審核通過,但貸款利息會比正常利息上浮10%~20%。
(6)親戚貸款買房讓做擔保擴展閱讀:
根據擔保法規定,第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這里的第三人即擔保人,包括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
第六,國家機關在接受外國政府或者國際經濟組織提供的貸款的過程中,並經國務院批准後可以作為保證人。其他情況下不允許作為保證人。
因此,在未同意充當擔保人之前,你須了解下列可能發生的後果。
a) 你可能被控告。
要是借貸者違約而欠債,銀行或金融公司就會控告你。
b) 你可能被宣判破產。
如債務超逾RMB30,000,你可能被宣判破產。
c) 多名擔保人並非安全。
不要以為有多名擔保人,你就感到安全。債務不一定由多名擔保人平均承擔。銀行也不須要選擇向較富裕的擔保人追債。貸方有權選擇向所有或其中一名擔保人追債。
d)死亡並不代表免除擔保。
⑦ 親戚買房讓我擔保,我該擔保嗎
一般擔保別人購房,是要承擔很大風險,至於該不該擔保要看個人行為:
擔保人承擔風險如下:
貸款擔保人在債務人不能履行貸款償還義務的情況下,擔保人需要承擔擔保責任,即在擔保金額范圍內承擔償還責任。
擔保分為一般擔保和連帶擔保。沒有約定擔保形式的,視為連帶擔保責任。
債權到期之後,債權人可以選擇要求債務人、連帶擔保人承擔還款責任。
約定一般擔保的,在借款人不能履行還款義務時,債權人就可以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擔保法》
第十七條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
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證人不得行使前款規定的權利:
(一)債務人住所變更,致使債權人要求其履行債務發生重大困難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中止執行程序的;
(三)保證人以書面形式放棄前款規定的權利的。
第十八條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
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第十九條當事人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連帶責任保證承擔保證責任。
⑧ 想請教一下,親戚買房,想讓我做擔保,我是已婚,而且自己房子也是貸款,我不想做擔保要怎麼樣拒絕
你好,說自己已經負擔很重身背貸款很多,或者說自己有不良徵信記錄,自己貸款或者做擔保都不夠資格就可以。
⑨ 請問一下,我的親戚買房貸款讓我做他的擔保人,還款期限是十五年但是我明年打算辦車貸,而且我們這也快要
不能做擔保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