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抵押擔保貸款,責任怎麼劃分
1、根據擔保法,你的情況屬於「兩個以上的第三人提供的物保競存」問題。若合同有約定的,按約定承擔份額;若合同無約定,當每一個提供的擔保物價值都不低於債務均額時,推定為各個物保人的份額為均等,當某一人提供的擔保物價值低於債務均額時,該物保人的擔保份額以擔保物實際價值計,余額由其他物保人承擔。
2、物保人履行完自己的份額就能拿回自己的房產證,若沒有其他方式履行將以物保人的物拍賣後履行自己的份額。
『貳』 擔保貸款的分類有哪幾種!!
擔保貸款,是指由借款人或第三方依法提供擔保而發放的貸款。擔保貸款包括保證貸款、抵押貸款、質押貸款。
『叄』 有擔保人抵押物,貸款人還不了,要做牢嗎
1、有擔保人提供抵押物的,在債務人不能於清償時,債權人可以申請法院拍賣擔保人提供的抵押物,以該抵押物的變現價值優先獲得清償。
2、有擔保人提供保證作為擔保的,在債務人不能償還借款時,擔保人負有代為向債權人清償的責任,這種情況下,應當以擔保人的所有財產承擔保證責任。
3、擔保人的責任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擔保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確定。
《擔保法》
第二十一條保證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當事人對保證擔保的范圍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人應當對全部債務承擔責任。
第三十三條本法所稱抵押,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對本法第三十四條所列財產的佔有,將該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本法規定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
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抵押人,債權人為抵押權人,提供擔保的財產為抵押物。
第六條本法所稱保證,是指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行為。
『肆』 抵押加保證貸款是什麼
如果是招行貸款,貸款抵押物:我行抵押類貸款目前只接受以房產作抵押;如需申請個人汽車按揭貸款,則可以用所購買的的車輛做抵押申請;若有未到期的定期存款、存單等,也可嘗試申請質押貸款。
個人抵押貸款對抵押房產的規定:
需產權明晰,變現能力較強的商品住房和商業用房作為抵押物。必須滿足以下條件:
同城辦理:抵押房產與貸款經辦網點須同城,不接受異地抵押。
不接受評估現值≤10萬房產作抵押物;
已有產權證且產權清晰,可上市流通並能辦理抵押登記沒有產權爭議等不利變現情況;
具有較強變現能力:房產結構好,水電、交通、物業管理等各項設施服務齊全,不存在糾紛和問題,不在政府規劃的拆遷范圍內;
抵押商品住房房齡≤20年且貸款/授信期限+房齡≤40年;抵押商業用房房齡≤20年,且貸款/授信期限+房齡≤30年。
原則上不接受閑置>6個月商業用房作抵押物。
溫馨提示:具體房產是否符合條件,請聯系當地網點個貸部門咨詢確認。
『伍』 有房子,抵押貸款要擔保人嗎
一、銀行抵押貸款可用哪些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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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銀行抵押貸款可用來抵押的第一樣就是房產,比如個人住房、家庭住房、不動產廠房、商鋪等。用房產抵押貸款,一般需要先評估,評估後,可以貸款至評估價的百分之七八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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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 一筆貸款既有抵押擔保又有質押擔保,執行有先後順序嗎
這就是混合共同擔保。
如果抵押和質押指向同一物,則按擔保法司法解釋的規定,同一物上法定登記生效的抵押權清償永遠優先於質押權。法定登記生效的物類《擔保法》42條有規定。
但如果不是法定登記生效的,同一物上抵押權和質押權並存,原則上按登記設定順序清償。(《擔保法》42條以外的財產,參看43條)
『柒』 銀行有抵押擔保還能貸款嗎
有啊,抵押貸款有的話,如果現在沒有抵押物了,就辦理信用貸款啊!
目前除了國有五大行的信用貸款不是很好辦理外,其它商業銀行的信用貸款都是比較好申請的。
目前大部分銀行的信用貸款的條件有:
1 社保/公積金繳費滿一年,打卡工資一線城市5千以上,二線4千以上
2 房貸,按揭房貸或者抵押房貸,只要還款方式是月還本息的,還款時間半年以上
3車貸還款滿一年,本地戶籍或者本地房產(這個方案目前可以辦理的銀行比較少)
4 壽險保單,目前至少有15家保險公司的保險可以直接在銀行辦理貸款,當然前提是保險中間繳費沒有中斷和復效;所以公司的保險都可以在貸款公司辦理
5 單純的以社保或者公積金來辦理,一般是直接把社保公積金的繳費額度翻倍,最高應該是300倍左右。
這些都是信用貸款的情況,當然如果是房產按揭或者抵押,二抵也是可以操作的,在辦理抵押的銀行辦理或者貸款公司只要有可貸額度都可以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