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給別人貸款做擔保人能查到嗎
可以的。在貸款合同上有擔保人簽字的,如果貸款人不還,那麼貸款機構是可以要求擔保人還的,擔保人具有擔保責任,如果擔保人拒還,機構有權上訴人民法院將貸款人好擔保人一起作為被告,這樣在擔保人的徵信報告中查得到。
㈡ 給別人擔保車貸在哪裡查得到
首先知道在哪裡進行的車貸,就在哪裡查詢具體信息
㈢ 徵信中心可以查詢到多長時間的貸款記錄,或者是給別人貸款擔保的記錄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規定,徵信中心的逾期記錄記錄一般都保留五年,五年後會自動消除。
㈣ 怎麼可以查到有沒有給人擔保貸款
可以查詢個人徵信,徵信報告上會顯示是否有給人擔保貸款的記錄,尤其是一些擔保貸款都是算作個人負債的,從徵信報告上都能夠體現,如果徵信報告沒有顯示,那麼說明擔保責任比較小~
㈤ 個人信用是否能查詢自己為別人擔保貸款
可以到人民銀行查詢一下徵信報告,在徵信報告中會有體現!
如果自身確定沒有進行過擔保,那麼可以進行起訴!
㈥ 我給朋友擔保貸款了四十萬,在個人信用信息里可以查到嗎
我給朋友擔保貸款了四十萬,在個人信用信息里可以查到嗎?應該能查到,四十萬不是小數目,信用信息能查到!
㈦ 幫別人擔保貸款在徵信上能查到嗎
擔保貸款不屬於不良信息,徵信查不到。
《徵信業管理條例》對其有相應的規定:
第十六條 徵信機構對個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為或者事件終止之日起為5年;超過5年的,應當予以刪除。
在不良信息保存期限內,信息主體可以對不良信息作出說明,徵信機構應當予以記載。信息主體可以向徵信機構查詢自身信息。
(7)為別人擔保的貸款信息去哪裡能查到擴展閱讀:
《徵信業管理條例》相關法條:
第三十五條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非法獲取企業信用信息,或者將獲取的企業信用信息用於非法用途的,應當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各級行政機關應當建立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運用信用激勵和約束手段,加大對守信行為的激勵和失信行為的懲戒。對有嚴重失信行為的企業依法採取限制或者禁入的懲戒措施。
第三十六條 對主動公開的企業信用信息,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自動載入予以公示。對依申請公開的企業信用信息,各級行政機關不得公示。
㈧ 家裡要貸款,我有給別人擔保的數據,到時候能查的到嘛
家裡如果貸款不是以你的名義去貸款的話,那麼你跟別人擔保的數據是查不到的。
㈨ 怎麼可以查到給別人擔保貸款
這你放心不會有這種事情發生的哦,擔保是要你去簽字甚至公正的,人家撿到你的東西是不能用來擔保的。就算那去做了擔保,你去起訴你們偽造簽名就可以撤銷擔保的。擔保的前提是首先這個擔保不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