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個人住房貸款階段性擔保放款
住房貸款需要的條件:
1、有合法的居留身份;申請政策性個人住房貸款的,應有當地常住房口;
2、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
3、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4、有貸款行認可的資產進行抵押或質押,或(和)有符合規定條件的保證人為其擔保。
5、有購買住房的合同或協議;
6、提出借款申請時,在建設銀行有不低於購買住房所需資金30%的存款,申請政策性個人住房貸款的,應按規定在建設銀行交存住房公積金;
7、貸款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銀行貸款買房需要的材料
1、貸款申請表;
2、認購協議書或買賣合同;
3、身份證明;
身份證明是指,外籍人士的護照、台灣人士的通行證和戶籍本、港澳的身份證、回鄉證,如在上海工作的,則需提供工作證。婚姻證明指購房人及配偶的所在國注冊證明,如在上海工作的,只需提供上海公司開具的婚姻證明。資信證明是指外籍人士所在國會計師事務所的家庭年度財務報告、股票交易單、政府稅單。如在上海工作的,只需提供上海所在公司的收入證明。
4、收入證明(包括稅單、銀行存款記錄及僱主確認書)。
銀行貸款買房流程是怎樣的
1、買賣雙方准備齊全資料見律師。
2、評估公司評估房屋,律師出具法律意見書;
3、銀行審閱評估報告,行長簽字批貸。
4、放貸
註:各銀行要求買賣雙方需提供的資料有所不同,且流程細節上也有差異,請參照每月的〈貸款手冊〉。
『貳』 什麼是階段式擔保
拿買一手商品房來說吧,開發商要和銀行簽訂合作協議,開發商在銀行專門賬戶存有一定的保證金,具體數額以按揭額度的一定比例計算,此保證金就是為客戶做階段性擔保的。
階段性指,買房客戶做了購房按揭後,銀行把款經過客戶的貸款卡劃給開發商,替客戶交齊了購房款,這樣客戶就和銀行有了借貸關系,這種借貸關系的抵押物是客戶所購商品房,但因為一手房還不是現房,沒有房產證,銀行無法通過抵押登記來落實債權關系,所以在銀行抵押登記完成前,由開發商來給客戶做階段性擔保。
如果在這個階段內,客戶不還月供,銀行可以從開發商的保證金賬戶後扣錢。
當然了,開發商也不傻,替客戶墊了錢,肯定有法從客戶手裡要到的,畢竟還沒有交房的嘛。
『叄』 關於階段性擔保
階段性的擔保指的是在你申請貸款的過程中,實行擔保,而不是指的全程擔保。比如你貸款20年,在這20年中為你擔保稱全程擔保,而階段性的擔保到你的房產證辦理下來了,銀行以房產作為抵押物,進行抵押登記,階段性的擔保即結束。
『肆』 階段性擔保,能夠免除責任嗎
林先生購買一套商品房,向銀行按揭貸款。購房合同約定,開發商作林先生的擔保人;但合同只約定:開發商的擔保責任到林先生拿到房屋產權證,並辦理了房產抵押手續為止。 兩年後,林先生搬進了房屋,並拿到了房屋的產權證,辦理了房產抵押手續。之後由於種種原因,林先生未能依照合同向銀行履行還貸義務。銀行在對房屋進行拍賣後發現,由於市場原因房屋價值縮水嚴重,拍賣所得的款項仍不足以償還林先生應向銀行交納的貸款,遂要求房地產公司承擔連帶保證責任,交納不足的那部分款項。房地產公司拒絕了銀行的要求。於是,銀行將房地產公司告上了法庭。 法院經審理後認為,雖然在林先生與銀行簽訂貸款合同中約定:房地產公司所承擔的擔保責任是「階段性保證責任」,但是這個「階段性保證責任」與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存在矛盾。法院最終判定房地產公司仍需承擔剩餘全部的擔保責任。 律師點評:在購房貸款合同中普遍存在著「開發商承擔階段性擔保責任」的條款。這個條款意味著開發商的保證責任將在房產辦理了抵押手續之後解除。開發商之所以設定這個條款,目的在於防止購房人在辦理房產抵押前發生還貸違約,同時也避免使開發商承受額外的交易風險。 但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擔保法若干問題的司法解釋》規定:「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期限短於主債務履行期限的,應視為未約定保證責任期限。」這也就可以理解為「階段性擔保責任」條款無效,只要購房人無法向銀行還貸,作為擔保人的開發商就應承擔保證責任。因此,開發商和購房者都應注意購房貸款合同中有關「開發商承擔階段性擔保責任」條款是無效的。 摘自常州晚報 本律師手記:根據網路中搜索到的相關案例,同樣的訴訟請求,上海和北京的法院作出了不同的判決, 上海某法院認為,「保證的階段性並非對保證期間的約定,而是對保證合同所附的解除條件。現被告已依約將抵押權證交原告執管,原告取得了房屋的抵押權,所附條件已經成就,故保證合同已經解除,第二被告(借款保證人)的保證責任已經免除。」 而北京某法院認為,借款合同的保證條款約定的保證責任的期限,低於借款合同的主合同約定債務償還期限,視為沒有約定,借款保證人依然要對全部還款期限承擔保證責任。 同樣的訴訟請求,兩個不同的法院作出了截然不同的判決。提醒開發商,注意借款合同中的保證責任章節,規避保證責任的期限擔保風險,可以淡化擔保期限的約定。
『伍』 個人住房貸款中開發商提供階段性擔保時間是什麼
是擔保時間指根據債權人和保證人的約定或者法律規定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期間。在你辦理銀行按揭貸款過程中,你的它項權證未辦理好,這段時間內開發商要向銀行幫你提供階段性擔保,這樣才能更順利的辦理貸款。
『陸』 全程擔保 和 階段性擔保有什麼區別
全程擔保和階段性擔保在擔保時限和風險上有所區別。
1、擔保時限不同
比如貸款期限3年,全程擔保期限是3年以上,而階段性擔保則在3年內的某一時段。比如按揭貸款,在大產權分割完畢,房產證抵押之前由開發商擔保,這就是階段性擔保,之後就是房產抵押了。
2、風險大小不同
比如在銀行借款擔保,是由開發商為貸款人做擔保的,有些開發商做的擔保是全程擔保,全程擔保相較於階段性擔保的風險是比較大的。
保證內容主要是:
1、貸款前所售房屋未設置抵押;
2、不存在任何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
3、不得將該房屋轉賣;
4、協助購房人辦理所購房屋的《房屋所有權證》、《國有土地使用證》。
擔保的期限從購房人辦理產權轉移登記之日起至辦理《《房屋他項權證》交貸款銀行保管時止。階段性保證責任不僅有利於貸款銀行正確行使抵押權,而且可以保障購房人的合法權益。
『柒』 階段性擔保的簡介
保證內容主要是:(1)貸款前所售房屋未設置抵押;(2)不存在任何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3)不得將該房屋轉賣;(4)協助購房人辦理所購房屋的《房屋所有權證》、《國有土地使用證》。擔保的期限從購房人辦理產權轉移登記之日起至辦理《《房屋他項權證》交貸款銀行保管時止。階段性保證責任不僅有利於貸款銀行正確行使抵押權,而且可以保障購房人的合法權益。
階段性擔保指中介公司或擔保公司承擔自銀行放款之日起至銀行執管《房地產其他權利證明》之日止的連帶保證責任。銀行向借款客戶放款,必須等拿到《房地產其他權利證明》,明確沒有其他人或單位對該套房產具有任何權利後才能進行。而房產交易中心辦理《房地產其他權利證明》需要一定的工作日期,如果辦理階段性擔保,由中介公司或擔保公司承擔這段時間的風險責任,銀行就可以提前放款,從而加速房產交易完成的速度。
如果交易雙方希望快速完成交易,應當支付階段性擔保費。而如果對交易速度沒有特別的要求,就沒有必要一定支付階段性擔保費。
『捌』 我貸款買的新房,開發商以按揭貸款階段性擔保為由不給開房款發票,這是什麼意思呢跟發票有什麼關系呢
他這是不正當理由,你可以找相關部門反映你的問題,他們會解決你的問題
『玖』 期房交了首付貸款半年後才放貸,期間銀行為什麼需要階段性擔保人
因為期房存在不確定性,房貸是以房作為抵押物來貸款的,只有銷售商開具了預售發票將房子確定下來才行,放款之前是需要擔保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