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買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自己的夠了,為什麼還必須得找擔保人啊
我們這里也是公積金貸款還要找擔保人,擔保人要連續交公積金6個月以上,而且在擔保期間,擔保人還不能用公積金貸款,那誰給你擔保啊,感覺這個規定就扯淡的很。而且我們這里從2016年還暫停啦商貸轉公積金貸款政策,呵呵
Ⅱ ,我准備用公積金貸款買房,但是聽人說 要找一個擔保人才能辦,是不是這樣呢
不同地區的要求不一樣,用公積金貸款廊坊也要求找擔保人,而且要求擔保人是本地戶口,住房公積金繳存一年以上,沒有未還完的住房公積金貸款,還要有良好的信用記錄,廊坊這手續更復雜。
Ⅲ 公積金貸款 找不到擔保人怎麼辦
當地肯定有專業的住房置業擔保公司(簡稱擔保公司),我們這全是擔保公司做擔保,它收錢,你省事,找擔保人很麻煩的,誰願意給你白白做擔保啊,公積金中心讓你找擔保,其實就是讓你找擔保公司的。
Ⅳ 我買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工行讓我找擔保人,我找不到,還有別的好辦法嗎
個人住房公積金(組合)貸款申請條件包含:有符合要求的資產進行抵押或質押,或(和)有足夠代償能力的法人、其他經濟組織或自然人作為保證人。建議您與貸款支行或當地公積金管理中心聯系核實。
(作答時間:2020年3月19日,如遇業務變化請以實際為准。)
Ⅳ 住房公積金貸款還需要擔保人嗎
住房公積金貸款是需要擔保的,但不一定需要擔保人來擔保。可以有階段性保證加抵押、抵押兩種,借款人可以根據自身實際情況自主選擇。
以天津為例,根據《天津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三十一條住房公積金貸款實行存貸結合、先存後貸、整借零還、貸款擔保的原則。住房公積金貸款具體辦法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制定。
第三十三條職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應當與受委託銀行簽訂借款合同,並提供擔保。
第三十四條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保證住房公積金提取和貸款的前提下,經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批准,可以將住房公積金用於購買國債。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不得向他人提供擔保。
(5)公積金貸款還有找擔保人不擴展閱讀: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准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貸款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貸款手續。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
第二十七條申請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應當提供擔保。
Ⅵ 請問,公積金貸款自己可以去辦嗎,是不是還要找擔保人啥的
公積金可以自己辦理,但是手續相對比較麻煩,而且可能不怎麼快(10天辦完算很快的了),建議你可以找一個專門負責跑貸款的代理公司,一般手續費不到1000,但是你省去了很多麻煩,不用跑很多部門,時間商業相對快一些。
未婚人士,在辦理貸款時,一般需要擔保人,已婚人士,只要提供兩人的資料,應該就不用擔保人了。
具體情況可以咨詢一下當地公積金管理中心,很簡單的。
Ⅶ 公積金擔保人使用公積金貸款怎麼找擔保人
住房公積金貸款擔保人的條件:以自然人做住房公積金擔保人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擔保人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 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 具有本地城鎮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收入相對穩定;
3、 連續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以上且其帳戶內有1年以上繳存額;
4、無公積金貸款余額及其它不良債務;
5、 在借款人未全部償還貸款本息期間不得提取住房公積金或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6、 住房公積金擔保人年齡加擔保貸款期限不得超過法定的退休年齡。
Ⅷ 付了首付,找不到住房公積金貸款擔保人怎麼辦
用自有或第三人的國庫券、個人定期儲蓄存單作為質押即可。
以廊坊市為例,依據《廊坊市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辦法》第十條規定:對符合下列擔保條件的借款人,「中心」應當提供住房貸款:借款人購買自住住房的,用所購房產作抵押。
借款人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用其他產權無爭議的住房做抵押。借款人用自有或第三人的國庫券、個人定期儲蓄存單作為質押。借款人有「中心」認可的保證人提供連帶責任保證。
(8)公積金貸款還有找擔保人不擴展閱讀:
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相關要求規定:
1、保證期內發生借款違約,由受託銀行追索保證人的連帶責任,以借款合同的主債權、利息、違約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為限。
2、住房貸款期限最長為30年,借款人自貸款申請之日起至法定退休後5年,不足30年的,其貸款最長至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齡後5年止。用所購私產住房做為抵押物的,住房貸款期限與房齡之和不超過30年。
Ⅸ 公積金貸款找不到擔保人該怎麼辦
住建部明確規定公積金異地貸款應按以下流程辦理:
1.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接受職工的異地貸款業務咨詢,並一次性告知貸款所需審核材料;
2.職工本人或其委託人向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提出申請,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根據職工申請,核實職工繳存貸款情況,對未使用過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或首次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已經結清的繳存職工,出具《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
3.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受理職工異地貸款申請後,向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核實《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信息真實性和完整性。核實無誤的,應按規定時限履行貸款審核審批手續,並將結果反饋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對職工異地貸款情況進行標識,並建立職工異地貸款情況明細台賬;
4.繳存職工在異地貸款還貸期間,如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轉移,原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應及時告知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和轉入城市公積金中心。轉入城市公積金中心應在接收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後,及時對異地貸款情況重新標識和記錄;
異地貸款出現逾期時,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應配合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開展貸款催收等工作,根據貸款合同可扣劃貸款職工公積金賬戶余額用於歸還貸款。
申請公積金貸款需要提供的材料:
1.商品房買賣合同;
2.申請人及配偶身份證、戶口本和婚姻狀況證明;
3.工作證明及銀行流水;
4.首付款單據(驗原件收復印件1份);
5.公積金繳存證明(或住房公積金卡);
6.所購房屋的評估報告書;
7.買賣雙方簽定的《購房合同》;
8.原賣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權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原件及復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