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抵押貸款的房子可以賣掉嗎
被抵押了的房子,雖然有受限制,但並不完全限制其買賣。如果賣房人要出售已經被抵押的房屋,可以按照如下兩種方式處理:首先,賣房人應當取得抵押權人的同意,如果抵押權人同意賣房人出售已經抵押的房屋,那麼該抵押房屋是可以買賣的。在此種情形下,賣房人出售房屋得到的價款,除向抵押權人清償債務或向抵押權人約定的第三人提存後,剩餘部分歸賣房人所有,不足部分就由賣房人繼續清償。其次,如果抵押權人不同意,則賣房人與買房人協商一致,也可以採取由買房人代為先行支付部分購房款,用於賣房人清償所欠抵押權人的款項後,抵押權人就可以去房產登記部門辦理解除抵押的手續,抵押解除後,房屋就可以正常交易,直接過戶給買房人。但是無論採取哪種方式買賣房屋,賣房人都應當事先如實告知買房人房屋存在抵押。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四十九條【抵押權的效力對抵押物處分權的影響】抵押期間,抵押人轉讓已辦理登記的抵押物的,應當通知抵押權人並告知受讓人轉讓物已經抵押的情況;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權人或者未告知受讓人的,轉讓行為無效。轉讓抵押物的價款明顯低於其價值的,抵押權人可以要求抵押人提供相應的擔保;抵押人不提供的,不得轉讓抵押物。抵押人轉讓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應當向抵押權人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或者向與抵押權人約定的第三人提存。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
B. 用房產作抵押貸款 那麼房產賣給其它人後 抵押貸款該如何相應處理
你想詐騙嗎?呵呵,還個玩笑。
你說的情況是不會實現的。說明一下:
按揭貸款:是以所購房產為抵押物,借款人繳納認可的首付款後,余額進行銀行貸款的金融方式。
首付款最低20% 也就是16萬,現在一般首付款都是30%,也就是24萬。
你的房屋在做按揭貸款的時候就必須辦理抵押登記。後續的抵押貸款自然就不存在了。
再說一下過戶的情況:銀行抵押不解除,房產無法過戶。想解除抵押登記就必須還清貸款。
至於價格。銀行對本地的樓市價格都是比較清楚的,想以高出市場價成交的二手房貸款,銀行不會通過的。
C. 我用我的房子房產證抵押給民間借貸公司幫我朋友貸款會有什麼風險
首先不需要簽訂房屋買賣合同,這個沒見過。。房屋抵押的手續是這樣的:簽訂借款合同,做強執公證,在建委做抵押登記。這套手續是受法律承認的。。
我現在說下法律承認的手續下你的疑問,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的這套手續就算了。1年後如果公司不幹了,對你沒有影響,因為房產抵押登記肯定是抵押在個人名下,不可能抵押在公司名下。假如A不還款,C要執行這個房產需要通過法院拍賣,C得到的不是房產,而是這套房產拍賣出來的現金。。。所以C不可能讓A找不到他,C還怕找不到A呢。。
至於你的風險則是A不還款,執行你的房產。。
而且A用款時間一年的話在借貸公司做成本太高了。可以選擇在銀行做抵押貸款,你做抵押人,你朋友做借款人。。。如果用款著急可以做先質後抵。
我們是北京的專業貸款機構,具體的可以直接聯系,號碼是用戶名。
D. 開發商把賣給我的房子又給抵押出去了,犯法嗎
犯法了。
一、開發商對抵押房逐步還款,逐步銷售。
先還款,後銷售,保證出賣的商品房處在已解除抵押狀態。
二、開發商在履行告知的前提下,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之後,由抵押人自籌資金,一次性提前歸還出賣房屋的對應的款項,由房管部門辦理抵押登記塗銷,再辦理買賣合同登記備案。
在抵押人取得完全產權之前,買方大部分房款尚未支付,因此買方資金的安全性較高。
三、買方和開發商簽訂合同後,買方、開發商和提供貸款(銀行)三方約定,由買受人將購房款存入銀行指定帳戶,專門用以歸還房地產開發商所應支付給銀行的貸款。
四、買受人在購買房後,辦理了部分購房款按揭貸款,在貸款清償之前,買受人又將其房產再次轉讓的,原買受人在與次位買受人簽訂合同後,共同向銀行申請辦理轉按揭手續。
這種買賣合同無效,購房者可以請求返還已付購房款及利息,並賠償損失,要求開發商承擔不超過已付房款一倍的賠償責任。
(4)賣給住宅抵押貸款公司擴展閱讀:
抵押特徵
(一)抵押人和抵押權人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抵押合同。《擔保法》第38條;「抵押人和抵押權人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抵押合同」。
(二)抵押不轉移抵押財產的佔有。《擔保法》第33條;「本法所稱抵押,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對本法第三十四條所列財產的佔有,將該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
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本法規定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
(三)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法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
種類
(一)不動產抵押
是指以不動產為抵押物而設置的抵押。
所謂不動產是指不能移動或移動後會喪失其原有價值或失去其使用價值的財產,如土地(在中國僅限於建設用地使用權和可以抵押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建築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如房屋等)等;
(二)動產抵押
是指以動產作為抵押物而設置的抵押。
動產是指可以移動並且移動後不影響其使用價值,不降低其價值的財產(在中國僅限於交通工具等特殊的動產);
(三)權利抵押
是指以法律規定的各種財產權利作為抵押物客體的抵押,依據現行的中國法律,權利僅可用於質押;
E. 房子被抵押給小額貸又賣給用戶了怎麼辦
房子抵押給小額貸款公司,因為貸款沒有還上的情況下,又賣給用戶了,在這種情況下建議你盡快跟貸款公司協商處理,最好把貸款盡快還上。
房屋抵押貸款。
抵押貸款是目前比較流行的貸款方式,適合資質和信用一般,名下有符合條件的抵押物的用戶,提供憑證就可以申請額度高的貸款。那麼房屋抵押貸款怎麼申請呢?完成這些申請流程就可以了。
1、選擇貸款機構:辦理房產抵押貸款首先且關鍵的一步就是選擇正規的貸款機構,雖說銀行貸款利率低,安全可靠,但是其審批速度和貸款要求相對較慢且較高。而民間借貸雖說利率多,但是審核要求低,辦理速度快。所以說,選擇一個合適自己的貸款機構是整個貸款流程中至關重要的一步。
2、遞交申請及申請材料:選擇合適的機構後便可帶申請機構要求的材料來提交申請。
3、初步審核:貸款機構會對我們之前交上去的基本材料做初步的審核,審核需要符合相關的要求。
4、評估:一般貸款機構特別是銀行都要求到指定或者認可的評估機構進行評估,評估時會收取評估費,不同機構的收費可能不太相同,另外不同地區的收費標准也不一樣。
5、審批貸款簽合同:貸款機構會根據之前提交的材料和評估報告再次進行審核,審批通過之後就會跟你溝通貸款額度、利率、期限、還款方式等問題,溝通好之後就可以簽訂合同。
6、辦理抵押登記、放款。
綜上所述,房屋抵押借款能貸多少還要根據具體情況來具體分析,因為這其中需要考慮的因素有很多,所以,大家還是需要在辦理房屋抵押借款之前了解清楚房屋的評估因素和辦理手續,避免不必要的麻煩。
F. 房地產開發商將已經出售的房屋進行抵押是否去為無效抵押
【案情概要】 某房地產開發商在開發某地產項目時,為了獲得銀行貸款,採用與本公司員工簽訂房屋預售合同,並向銀行辦理按揭貸款的方式,獲得了銀行的貸款。向銀行按揭後,其所有房屋均在房地產登記管理機關辦理了房屋抵押登記。後來,該房地產開發商又將房屋賣給了真正的買房人張某,並收取了購房款,同時也交付了鑰匙,但隱瞞了該房屋已經抵押的事實。當張某辦理過戶登記時,才獲悉房屋登記為他人且已經抵押的事實,房產證無法辦理。張某與開發商欺詐售房為由,要求開發商解除合同,並要求開發商雙倍賠償已付購房款。【法院判決】 法院經審理認為:開發商在將房屋出售給張某時,故意隱瞞房屋已經出售給第三人及房屋已經抵押的情況,該情況是與合同訂立相關的重大事實,關繫到張某的合同目的能否順利實現,開發商的行為對張某構成欺詐。判決解除張某與開發商之間的房屋買賣合同,開發商雙倍賠償張某已付購房款。【律師點評】 本案中,開發商是否存在欺詐售房,是其是否承擔雙倍賠償責任的爭議焦點。張某在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時,開發商已將該房屋向銀行作了抵押登記,但其並未如實告知張某,這已經構成了隱瞞合同重大事項。買房人簽訂購房合同的目的是獲得房屋的所有權,而房屋設置了抵押,影響了其所有權功能的發揮。如果張某事先知道房屋已經抵押給銀行,其可能放棄購買該房屋。事實上,張某在知道已經抵押的事實後,要求解除合同的行為就已經表達了其被欺騙後的心態,因此,開發商的行為應當認定為欺詐行為。【法律依據】 1.《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9條:「出賣人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時,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解除的,買受人可以請求返還已付購房款及利息、賠償損失,並可以請求出賣人承擔不超過已付購房款一倍的賠償責任: (一)故意隱瞞沒有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的事實或者提供虛假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 (二)故意隱瞞所售房屋已經抵押的事實; (三)故意隱瞞所售房屋已經出賣給第三人或者為拆遷補償安置房屋的事實。」
G. 用已賣房屋抵押貸款是否構成犯罪
第二種意見:汪某在房屋賣給他人4年之後,將房屋產權證辦成自己的名字,並以此房到銀行辦理抵押貸款,逾期不能歸還,屬於隱瞞真相、虛構事實,應構成貸款詐騙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