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取得保險代理從業人員資格證書後要求有擔保人才能從業,可以同事之間或者父母擔保么
各公司要求不一樣,有的公司像平安可以同事之間擔保,但二個擔保人只能有一個是同事,另外一個必須是公司以外的55歲以下有正式工作的人。
② 銀行從業人員能否為客戶提供擔保,或是能否成為貸款擔保人
不可以,
從業人員行為禁令,
銀監有要求。
③ 請問有些保險公司為什麼需要擔保人
有些保險公司需要擔保人的問題如下:
1,歷史遺留的一種程序,在我國早期保險行業發展初期,監管不到位,保險業務員素質無法保證,而且早期的時候保險業務員代收保險費的情況很普遍,因此為防止業務員攜款潛逃而設的程序。
2,代理人入司需要有本地人擔保,保證代理人不會拿了客戶的錢走人,或者作一些不道德或違法的事情而不負責任,有些保險公司需要擔保人,這樣降低保險公司的損失。
3,如今保險行業監管力度加大了,公司管理也正規了,交保費有直接的在線支付,有直接的官網轉賬,就算是首期也會自己去刷卡或在線支付,基本沒什麼風險需要去擔當。
④ 保險公司的工作人員能否擔保貸款
擔保和是否保險公司人員沒有任何關系!
⑤ 保險公司做擔保貸款嗎如果從銀行貸款,保險公司可以做為保證人嗎哪幾個保險公司開通了這個業務謝謝
保險公司是不能進行貸款擔保的,你說的估計是貸款保險之類,這與擔保是兩碼事!
⑥ 保險公司能否為企業向銀行貸款提供擔保
如果有購買分紅型的保險產品,可以利用保單貸款的功能向保險公司貸款的,手續比銀行便捷,利息也不高。
⑦ 保險公司擔保責任
擔保和保險本身來講,兩者是有區別的。一方面在有效期間內,從擔保角度講,一旦買房人不能還款,擔保單位就有責任代買房人還款。而從保險(壽險)角度講,保險公司為買房人賠付貸款是有責任范圍的,並不是買房人所有的不還款情況保險公司都責任賠付。
另一方面,我們應該全面理解保險的概念和作用。保險(壽險)不應僅僅是貸款中的一項費用,交納保險費後,買房人相應取得了一種減少未來償付風險的權利,這部分風險將由保險公司來承擔。如果買房人償還剩餘貸款本息,之後買房人和保險公司之間並不因此而產生債權債務關系,這樣買房人就利用保險將保險事故帶來的還款風險完全消除了,買房人仍擁有房屋的所有權。
而在擔保的方式下,如果買房人不能償還貸款,擔保單位代其還清了貸款,依照我國擔保法第三十一條,擔保單位相應取得了對買房人的追索權。
舉例來說,擔保單位為買房人貸款30萬元提供擔保,如果買房人還了10萬元貸款本息後不能繼續還款,擔保單位為其償還剩餘20萬元本息後就有權利要求買房人向擔保單位償還20萬元的本息,也就是說買房人相就職為擔保單位20萬元本息的債務人。在這種情況下,買房人或其繼承人要麼想辦法繼續還清擔保單位為其代還的20萬元本息,要麼將其擁有的財產(包括其貸款購買的住房)變賣來償還債務。也就是說,擔保單位為買房人償清貸款後,買房人債務仍沒有消除,只不過債權人發生轉移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