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低碳經濟中的二氧化碳排放權是如何進行交易的
現有的大致是這么玩:2012前,發達國家承擔減排任務,相應的對國內企業排放量是有限制的,超排了要重罰或重稅;這些企業沒辦法完成,或完成的成本太高,就可以通過CDM機制向發展中國家的企業去買。因為發展中國家不承擔明確指標,企業相應也就沒有明確任務,而且由於原來排放高,減排潛力也就大。發達國家的企業按量出一筆錢給發展中國家的企業,發展中國家的企業完成一定的減排量。有專門的第三方機構來中介和監督,確認發展中國家的企業完成了這么多,發達國家的企業就可以相應少減排。是企業之間的交易,政府不參加。
㈡ 關於碳排放權交易的問題。
1. 1992年5月22日,聯合國政府間談判委員會就氣候變化問題達成公約——《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這是世界上第一個為全面控制二氧化碳等溫室氣體排放以應對氣候變化的國際公約,也是國際社會在對付氣候變化問題上進行國際合作的一個基本框架。
1997年12月,《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第3次締約方大會在日本京都召開,會議通過了《京都議定書》。在《京都議定書》的第一承諾期,即從2008年到2012年期間,主要工業發達國家的溫室氣體排放量要在1990年的基礎上平均減少5.2%,其中歐盟將6種溫室氣體的排放量削減8%,美國削減7%,日本削減6%。
但布希就任美國總統後,拒簽《京都議定書》,導致京都議定書一直不能生效。但在世界多數國家的努力下,特別是2005年俄羅斯總統普京的簽字,投下了重要的一票,使《京都議定書》如期在2005年2月生效。
2. 長期以來,世界各國每年都在向聯合國UNFCCC申報本國的溫室氣體排放量。有義務減排的國家,發放的減排任務是在某一年排放量的基礎上,削減n%。
西方國家的公司,亦一直在向其國家數據中心申報自己的排放量,政府在發放碳排放配額時,參考他們的申報數據。
3. 碳排放交易一般是專業的金融機構參與。
㈢ 什麼是碳資產質押或抵押融資
碳資產質押或抵押貸款,是指企業以已經獲得的,或未來可獲得的碳資產作為質押物或抵押物進行擔保,獲得金融機構融資的業務模式。在碳交易機制下,碳資產具有了明確的市場價值,為碳資產作為質押物或抵押物發揮擔保增信功能提供了可能,而碳資產質押/抵押融資則是碳排放權和碳信用作為企業權利的具體化表現。質押和抵押的根本區別在於是否轉移碳資產的佔有和處分權利(表現為是否過戶)。作為活躍碳市場的一種新型融資方式,碳質押/抵押融資業務的發展有利於企業的節能減排,具有環境、經濟的雙重效益。
可以作為質押物或抵押物的碳資產是廣義的,包括基於項目產生的和基於配額交易獲得的碳資產。目前,我國基於項目的碳資產融資(即或有的CCER用於質押/抵押)案例較多,而基於排放權交易下的碳資產融資(即已獲得的碳配額或CCER用於質押/抵押)起步相對較晚。由於企業已經獲得的碳配額或CCER屬於企業現有資產,在質押過程中易監管,變現風險小,因而近年來受到了越來越多的關注。
㈣ 「二氧化碳排放配額」什麼意思
首先制定好單位GDP二氧化碳的排放標准,不同的企業在生產過程中實際排放不同,主要跟企業的再製造能力以及生產效率等各方面的減排技術有關系。那些低耗環保企業就可以把自己省下來的二氧化碳排放配額賣給高耗污染企業,通過這種機制就可以加大企業節能減排的積極性,同時加大高耗排污的生產成本,企業以前不顧環境污染一味追求利潤的生存方式將行不通
㈤ 二氧化碳排放權證是什麼東西
環境權益是一個新名詞。環境問題主要由排污和二氧化碳排放造成。在國際上,通過市場機制解決環境問題已有成熟經驗。一家企業如果通過環保等措施減少了排污和碳排放,就會形成其環境權益。該權益可以「論噸」買賣,賣給其他排污和碳排放不夠用的企業。有人曾估計,全球環境權益交易市場的規模,將會超過A股市場的交易額。
2005年生效的《京都議定書》對發達國家的碳排放量設定了嚴格限制,發達國家可以向發展中國家購買排放指標,以解決自身指標不夠用的問題。目前,發達國家競相向發展中國家購買碳排放指標。今年初,寶鋼公司曾以10歐元/噸的價格向英國和瑞士公司出售碳排放指標,美國國際集團曾以6.5美元/噸的價格向新疆和四川的農村購買碳排放指標。
不過,目前國內的碳排放交易都是分散的,交易信息不透明,交易成本高,導致國內企業處於不利的位置。這實際是中國資源和企業價值的一種浪費,因此急需建立一個全國性公開市場。
北交所籌建環境交易所將分「三步走」:第一步是開展環保和排污、排放的技術交易;第二步是探索以二氧化硫為主的排污權交易;第三步是在適當條件下推進碳排放交易。
㈥ 中國政府對二氧化碳的排放有什麼具體的政策和措施.
中國重視擴大可再生能源,優化能源結構。2000年4月29日發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為防治大氣污染,保護和改善生活環境和生態環境,保障人體健康,促進經濟和社會的可持續發展制定了法律依據。
發布的《國家應對氣候變化規劃(2014-2020年)》提出,到2020年,實現單位國內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非化石能源佔一次能源消費的比重達到15%左右的目標。2018年全國人大發布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發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2018修訂)。
(6)二氧化碳排放權抵押貸款擴展閱讀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加大對大氣污染防治的財政投入。國家實行以環境空氣質量改善為核心的大氣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和考核評價制度。
國家採取有利於大氣污染防治以及有關的綜合利用活動的經濟、技術政策和措施;鼓勵和支持大氣污染防治的科學技術研究,推廣先進適用的大氣污染防治技術;鼓勵和支持開發、利用清潔能源。
國務院標准化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環境保護等有關部門,制定燃煤、燃油、石油焦、生物質燃料、煙花爆竹、塗料等含揮發性有機物的產品以及鍋爐的產品質量標准,明確環保要求。不符合環保要求的,不得製造、銷售或者進口。
㈦ 如何減少二氧化碳的排放,舉例子
減少二氧化碳的排放,舉例子:
1、出門騎上自行車,健身環保一舉兩得。
2、少買不必要的衣服,才是環保新時尚。
3、減少購買過度包裝的商品。
4、每月少開一天車,節能省油靠自覺。
5、少用一次性塑料袋,綠色購物節能源。
6、少用一次性木筷,保護森林減碳排。
人類的任何活動都有可能造成碳排放,比如普通百姓簡單的燒火做飯都能造成碳排放,任何物體被火燒後的廢氣都會產生碳排放。
燃料本身就是有機碳氫化合物,所以如果不能與空氣中的氧氣發生燃燒化學反應變成對人體和環境基本無害的水和二氧化碳(但二氧化碳正在被認為是對全球大氣環境有危害的溫室氣體),就有可能成為有害物質而排放出。
例如當燃料和空氣的比例過小(混合氣過稀)而導致發動機失火時就是如此,這是碳氫化合物(HC)排放的主要機理之一。
(7)二氧化碳排放權抵押貸款擴展閱讀:
碳排放不僅僅是燃料燃燒會產生,人口的增加,經濟的增長也是會使碳排放增加的原因。全球變暖的主要原因是人類在近一個世紀以來大量使用礦物燃料(如煤、石油等),排放出大量的CO2等多種溫室氣體。
由於這些溫室氣體對來自太陽輻射的可見光具有高度的透過性,而對地球反射出來的長波輻射具有高度的吸收性,也就是常說的「溫室效應」,導致全球氣候變暖。
全球變暖的後果,會使全球降水量重新分配,冰川和凍土消融,海平面上升等,既危害自然生態系統的平衡,更威脅人類的食物供應和居住環境。
㈧ 什麼叫二氧化碳排放權
根據<京都議定書>,各簽字國必須逐步削減二氧化碳的排放量,每個國家的二氧化碳排放量一定,這個國家就要把具體的數額細化到企業,也就是說企業有了二氧化碳排放權
㈨ 二氧化碳排放量排放權是環境污染的問題實質
《如何解決二氧化碳對大氣的污染》近年來,人們逐漸注意到大氣污染對全球氣候變化的影響問題。經過研究,人們認為在有可能引起氣候變化的各種大氣污染物質中,二氧化碳具有重大的作用。從地球上無數煙囪和其他種種廢氣管道排放到大氣中的大量二氧化碳,約有50%留在大氣里。二氧化碳能吸收來自地面的長波輻射,使近地面層空氣溫度增高,這叫做"溫室效應"。經粗略估算,如果大氣中二氧化碳含量增加25%,近地面氣溫可以增加0.5~2℃。如果增加100%,近地面溫度可以增高1.5~6℃。有的專家認為,大氣中的二氧化碳含量照現在的速度增加下去,若干年後會使得南北極的冰熔化,導致全球的氣候異常。二氧化碳是影響地球能量平衡的一個重要方面。能量主要以光的形式到達地球,其中大部分被吸收,並通過各種方式轉化為熱量,熱量最後以紅外(熱)輻射形式從地球再輻射出去。在大氣層中,氮和氧所佔的比例是最高的,它們都可以透過可見光與紅外輻射。二氧化碳對光輻射沒有阻礙,但是能吸收紅外線並阻擋紅外線通過,就像溫室的玻璃頂罩一樣,能量進來容易出去難。它不能透過紅外輻射。所以二氧化碳可以防止地表熱量輻射到太空中,具有調節地球氣溫的功能。如果沒有二氧化碳,地球的年平均氣溫會比目前降低20 ℃。但是,二氧化碳含量過高,就會使地球彷彿捂在一口鍋里,溫度逐漸升高,就形成「溫室效應」。 形成溫室效應的氣體,除二氧化碳外,還有其他氣體。其中二氧化碳約佔75%、氯氟代烷約佔15%~20%,此外還有甲烷、一氧化氮等30多種。大氣中的二氧化碳越多,對地球上熱量逸散到外層空間的阻礙作用就越大,從而使地球溫度升高得越快,這種現象就叫做溫室效應根據研究報告稱, 當前世界的目標是全球平均氣溫與工業化前相比升幅不超過2攝氏度,如果升幅達到4攝氏度,其影響將是「災難性」的。在過去100年間全球的氣溫上升了大約0.6攝氏度,報告預測,從1900至2100年間全球平均氣溫將上升1.4至5.8攝氏度。全球變暖對農業生產的危害最大,已是不爭的事實,土地乾旱,農作物減產,導致糧食危機,但令人無法預料的是還有九大產業,如漁業、林業、采礦業、畜牧業、能源業等將會受到極大的影響。
㈩ 國際上為了限定各國的二氧化碳的排放量,簽訂了一份協議是
《京都議定書》
京都議定書全稱為《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的京都議定書》是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的補充條款。是1997年12月在日本京都由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參加國第三次會議制定的。京都議定書規定工業化國家要減少溫室氣體的排放,減少全球氣候變暖和海平面上升的危險,發展中國家沒有減排義務。到2010年,相對於1990年的溫室氣體排放量全世界總體排放要減少5.2%,包括6種氣體,二氧化碳、甲烷、氮氧化物、氟利昂(氟氯碳化物)等。到2008年至2012年的五年間,歐盟國家應減少8%,美國7%,日本6%,加拿大6%、東歐各國5%~8%。紐西蘭、俄羅斯和烏克蘭則不必削減,可將排放量穩定在1990年水平上,允許愛爾蘭、澳大利亞和挪威的排放量分別比1990年增加10%、8%、1%。《京都議定書》需要在佔全球溫室氣體排放量55%的至少55個國家批准之後才具有國際法效力。各個國家之間可以互相購買排放指標,也可以以增加森林面積吸收二氧化碳的方式按一定計算方法抵消。中國年排放28.93億噸二氧化碳,人均2.3噸,美國年排放54.1億噸二氧化碳,人均20.1噸,歐盟年排放31.71億噸二氧化碳,人均8.5噸。�
美國曾於1998年11月簽署了《京都議定書》,2001年3月美國單方面退出京都議定書。澳大利亞也沒有批准京都議定書,澳大利亞是溫室氣體人均排放量第二高的國家。�
中國於1998年5月29日簽署了該議定書。2002年8月30日,中國常駐聯合國代錶王英凡大使向聯合國秘書長安南交存了中國政府核准《〈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京都議定書》的核准書。�
經過近8年爭拗後,京都議定書終獲得120多個國家確認履行公約,包括俄羅斯於2004年11月接納後,終使議定書能在2005年2月16日起正式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