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銀行打電話過來說,我的朋友貸款後聯系不上,朋友寫我的名字,電話,說我是擔保人,今天不還就要負法律責
可能是詐騙電話,不用理他;也可以及時向公安機關舉報。
實際擔保合同中,未經擔保人同意並簽章的情況下,擔保合同無效。
『貳』 莫名其妙,說我被作為擔保人進行了貸款,還要凍結我賬戶
建議您
1.馬上查詢具體情況。
2.如果是有人冒用名字,就報警!
3.查清楚情況然後去找能夠證明你某短時間里沒有到過事發地點。
4.直接去傳票法院進行反控述。
5.讓律師給你提貸款合同原件,然後出錢請專業的認證機構對簽字進行辨認。然後出具證明給你。
6.有你一直在用的手機號碼然後還得去整記錄出來。他上面能顯示出你大概在哪個區域。
7.然後現在證人,證詞,證武,合同原件簽名點專業機構出具的證明(不是你的),通話記錄,通話地點記錄。等多樣證據在手,你可以反過來起述原告,對方律師,放款銀行或者公司(法院的責任就算了)等。起述並要求追究他們的法律責任。並要求他們對你賠償各種各樣的陪,特別是一定要記得要求銀行和法院把上傳的不良記錄撤銷掉。一點一定要當場要求。最起碼要出具手寫協議,多久撤銷。
不撤銷,你在銀行啥業務都收影響
『叄』 在本人不知情的情況下就被銀行告知是擔保人,我現在貸款也貸不了,該怎麼辦,對方是誰我也不知道
一,在為他人擔保的時候,擔保人和借款人也是一種關系,擔保人有連帶責任,當借款人把貸款還清之後,擔保人就不需要承擔責任了。如果借款人沒有還清貸款,要看擔保人簽訂的是一般保證還是連帶責任保證,如果是一般保證則要到借款人確實不能償還之時才能要求擔保人代為還款;如果是連帶責任保證,則貸款機構可以直接在貸款逾期後要求擔保人代還借款,在擔保人代為償還借款後,可以取得代位追償權,取得後可以要求借款人償還自己的代償債務。
二,如果是想要解除擔保,則要看擔保人和借款人以及貸款機構在簽訂貸款合同時的相關規定。通常來說,在合同規定的擔保期間,擔保人和借款人的連帶關系都是存在的,如果是貸款合同上擔保規定的擔保期限到期,那麼擔保關系在到期後就自動解除。另外,在執行擔保的過程中,必須是借貸和擔保三方共同約定解除擔保,才可以在擔保執行的過程中解除擔保關系。
對於你這種情況,先和銀行溝通給誰做的貸款擔保,再聯系對方或者由銀行聯系。
更多了解可以字母後面薇
『肆』 有一個朋友貸款,電話打來說我是擔保人,而我不知情,是否需要負法律責任
你好!你要確定下當時自己是否說了或者有相關證明證明了你同意當擔保人,一般來說擔保人的風險很大的。你可以看看下文,希望對您有所幫助!建議是去尋求律師幫助或者咨詢清楚!
在生活中,能夠作為債務擔保的人,不是出於親人就是出於朋友,而對 於那些替他人做債務擔保的人,對自己應承擔的法律風險又缺乏了解。一旦
債務人無法履行應盡的還款義務,擔保人不得不以自己的資產為朋友還債, 更有甚者,甚至會因擔保而傾家盪產。本報《城陽新聞》律師咨詢台提醒讀
者在擔保前,考慮一下自己是否有能力承擔擔保責任,承擔擔保責任是否對 家庭有重大影響,以防可能變賣財產為朋友還債的悲劇發生。
如不能如期還款,擔保人應擔責
按照我國現行法律規定,擔保責任分為一般擔保和連帶責任擔保,一般 擔保是指在債務人通過訴訟仍不能承擔債務時,擔保人應當承擔擔保責任;
連帶擔保責任是指,債權人可以直接要求債務人和擔保人任何一方承擔責任 ,不受債務人有無能力的限制。
假如張某借款10萬,吳某作為 朋友為張某提供擔保,借款到期後,張某沒有能力還貸,法院判決吳某承擔
連帶清償責任。最終吳某被迫賣房替張某償還本金及貸款利息、以及債權人 實現債權的費用共計12萬余元。
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後,其受到的損失應得到賠償,「無論是一般擔保 責任還是連帶擔保責任,擔保人在承擔擔保責任後,可以向債務人進行等額
的追償來彌補自己的損失。」
惡意串通侵吞擔保物,擔保人受保護
如當擔保人好意提供物保,而債務人和債權人卻惡意 竄通侵吞擔保物,此種情形下擔保的效力無效,擔保人的權益受法律保護。
「按照《擔保法》第30條的規定,「主合同債權人採取欺詐、脅迫等手段, 使擔保人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提供保證的。擔保人不承擔擔保責任」這
種情況下,擔保合同無效,並且擔保人不需要承擔擔保責任。」
在一般情況下,擔保需要簽訂書面的保證合同,但是 在司法實踐中,擔保在沒有簽訂書面合同的情況下,仍然可能產生擔保的效
力,一般是指在主合同中包含擔保條款,或者合同的落款處有擔保人的簽字 納印等等,或者其他的擔保人認可的書面方式。
「當債務人到期不能清償債務,擔保人對自己的的責任范圍要了解,具 體的保證責任由法律確定。」肖升東律師表示,按照《擔保法》21條的規定,「保
證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 、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 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按照上述法律規定,如果合同有約定的
依照約定確定保證責任范圍,合同沒有約定的可以按照法律規定來確定。
擔保期限問題要留心
保證期限屬於擔保法中較為復雜的一項法律制度,按照現行擔保法的規 定,擔保期限按照合同約定以及法律規定,主要如下:擔保期限有約定的按
照合同約定,沒有約定或約定的擔保期限不明的按照法律規定為6個月,如果表示要擔保至還本付息的,擔保期限為2年。擔保期限屆滿後擔保人將不再承擔擔保責任。在法定或約定的保證期間內
,如果債權人沒有主張保證責任,那麼擔保人可以免除保證責任。
如果主債權發生轉移,擔保人原來的擔保范圍內繼續 承擔擔保責任,但是擔保合同有約定,依照約定。如果主債務發生轉移,由
於擔保責任主要是基於一種信任關系,必須要經過擔保人的書面同意,擔保 人才承擔保證責任。擔保人所擔保的債務轉移,可能會對擔保人造成實際損
失,這種情況下未經擔保人的同意可以免除擔保人的擔保責任。
兩種情況下擔保人可以不承擔擔保責任
肖升東律師表示,按照擔保法的規定,有兩種情況擔保人可以不承擔擔 保責任:
(一)主合同當事人雙方串通,騙取擔保人提供保證的;
(二)主合同債權人採取欺詐、脅迫等手段,使擔保人在違背真實意思的 情況下提供保證的。
擔保的初衷是為了保證債權人債權的順利實現,但是如果作為擔保關系 中的當事人不注意把握風險的規避,也可能會招致很多的麻煩。
擔保人需要注意的問題,歸納總結如下:
1、注意主合同的效力;
2、審查債務人的償債能力;
3、注意擔保的金額、擔保范圍,以及擔保方式;
4、主要擔保期限問題;
5、在允許的情況下盡量讓債務人提供反擔保。
來源:http://china.findlaw.cn/
『伍』 莫名被貸款公司打電話說自己是某人的擔保人還知道我的名字,說是貸款人找不到了,貸款時留了我的電話這種
不會 只要他們的合同上沒有說什麼如果人沒還錢或者跑掉了 由擔保人付款並留下了你的簽名或手印 再找個稍微靠譜點的律師 上法庭准贏
『陸』 接一個電話,說是我朋友貸款,說我擔保人,我根本不知情,打朋友電話,也不接,不知道這是不是詐騙電話
不用理他們,如果確實有這種事,涉及到你的時候,肯定會有人上門找你的。電話聯系的基本上都是詐騙電話。
『柒』 朋友貸款,當時說緊急聯系人是我,後來銀行打電話說我是擔保人,我有什麼影響
如果貸款人逾期,那麼擔保人的徵信會有影響,徵信報告上五級分類會顯示關注;若是貸款人按時還款,擔保人就沒有影響。
『捌』 我在毫不知情的情況下成了擔保人。銀行打電話說我是擔保人。說她帶款
你好,如果你確認你既沒在貸款協議上簽字也沒在電話里同意做擔保,這要麼是詐騙電話,要麼是銀行內外勾結騙貸,你可以向公安直接報案或者向法院起訴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