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朋友讓我擔保貸款我同意了但我本人不去可以找其他人替我去辦嗎我本人現在在外地
你好,擔保貸款擔保人必須本人到場。給人做擔保只有義務而沒有權利的,所以一定要三思而後行。如果有可能盡量只做一般擔保規避連帶責任。希望對你有幫助
B. 貸款擔保人不親自到場擔保能生效嗎
保證人與債權人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保證合同。雙方無合同,則擔保關系不成立。不需要擔責。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十三條:保證人與債權人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保證合同。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十四條:保證人與債權人可以就單個主合同分別訂立保證合同,也可以協議在最高債權額限度內就一定期間連續發生的借款合同或者某項商品交易合同訂立一個保證合同。
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十五條:保證合同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被保證的主債權種類、數額;
(二)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
(三)保證的方式;
(四)保證擔保的范圍;
(五)保證的期間;
(六)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七)保證合同不完全具備前款規定內容的,可以補正。
(2)給人貸款作擔保需要本人在場嗎擴展閱讀:
當事人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連帶責任保證承擔保證責任。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人享有債務人的抗辯權。債務人放棄對債務的抗辯權的,保證人仍有權抗辯。抗辯權是債權人行使債權時,債務人根據法定事由,對抗債權人行使請求權的權利。
一般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債權人已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期間適用訴訟時效中斷的規定。
C. 給別人貸款擔保,本人沒去算數嗎
1、算一戶
2、你朋友還不上需要你們償還
3、銀行只要認可你們同意擔保就行,要的是你們的簽字
有幾點我不明白,第一,是你們全家四口人一起為你朋友作擔保嗎?如果是這樣的話那需要四個人的簽字,只有你和老公和你婆婆簽字,那說明是他們呢做的擔保。第二,代簽字法律是不認可的。
D. 由公司擔保,個人想銀行貸款,需要提供什麼材料本人不到場可以辦理嗎
辦理貸款必須本人親自到場,需要在借款合同和借據上面簽字認可,別人是不能代辦的,借款時需要你本人的身份證、結婚證、貸款申請和擔保人的資料(營業執照、代碼證、稅務登記證、法人身份證、貸款卡、驗資報告、章程、同意擔保的股東會決議)
E. 銀行貸款保證人必須要本人簽字才有效嗎辦理貸款的時候是不是一次只能辦理一筆呢
共五個問題,幫你分類。
1、首先需要知道房產證是在誰的手上,寫的誰的名字?如果寫的是你父親或者母親的名字,同時你父母簽字後,這屬於有效行為,他可以用簽字做抵貸不同一人,直接不經過你父母拿錢。
2、銀行貸款要求出示使用證明,比如企業性質的需要出示企業上下游合同,但這一條擔保公司可已解決,不必他本人出示任何使用證明。
3、名義上他做了房屋貸款之後已經有了負債不可以再次進行貸款,但在個別情況下他仍舊可以進行貸款,但相比房屋貸款額度不會很高。
4、抱歉沒有涉及到過房產方面恕難回答,這一點你可以盡快聯系銀行進行佐證查明。
5、「事在人為」有時也並不是正面的意思,只要身份證在別人手裡總是不安全的,相信你也了解過現在很多的不法分子只要身份證就能做一些事情,當然不是說你親戚會做什麼對你們對社會不好的事,只是想說明要有多加防範的意識,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
F. 別人拿我的身份證,我不在場可以貸款或者拿我做擔保人嗎
別人拿你的身份證能貸款嗎?
根據貸款機構的規定來看,拿別人的身份證是可以貸款的。因為金融機構的貸款業務還不需要視頻認證,所以只需要攜帶身份證即可申請貸款。目前存在一些貸款手續簡單、操作不規范貸款平台,在這些平台上申請貸款只需要貸款人通過網路傳送身份資料即可。所以這些申請審核步驟很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所以一定要注意保護自己的身份信息,千萬不要輕易透露給他人。
總的來說,就是因為可以使用別人的身份證進行借貸,所以才會出現個人身份證被盜用,名下莫名多出巨額欠款的原因。總之,身份證十分重要不要輕易借給別人辦貸款或其他業務。
在日常生活中,有時候身份證信息不小心泄露後,最嚴重的時候是不知不覺地會負債累累,或會莫名其妙地攤上官司。
在很多時候,由於我們不小心把身份證弄丟了,或是在網站載軟體時按要求填寫信息、或去應聘工作時填了信息、或是去尋問二手房信息。總之,除非你什麼也不幹,但凡要干點什麼,你的信息就會保不住了。凡是讓你留信息的地方,在你走後就把你的信息給賣了。可以說,你覺得有很多密秘,千萬不要這么想,其實我們都等沒有一點秘密可言,全是暴露的、透明的。
可能你不相信,但你或許遇到過,有一天你會被好多陌生的電話不停地騷擾你,讓你去炒股之類的或是教你理財投資或許免費體驗產品之類的或是送你個什麼禮物等等。這只是泄露了你的姓名與聯系方式而已。這只是給你帶來騷擾、煩惱、和憤怒。你再看看給你帶來恐懼的是什麼情況。
有一名女職工被老闆套用身份證後,一身負債累累,這件事是否讓人毛骨悚然,是否讓人恐懼萬分?你可能會這么想,光有身份證號沒有證件沒有本人的簽字很多事辦不成。或許你想對了,但事實證明你要是這么想就錯了,沒有什麼不可能。
泄露身份信息,有時候是這樣泄露的,比如:有個朋友去保險公司應聘上班後,發現自己多出一張銀行卡,卡里每月都有流水,但不是他的流水,這是公司在他不知情的情況下用他的個人信息多辦了一張銀行卡。還有,有一個村子裡,十幾年前村裡的幹部在村名不知情的情況下用村民的身份證在銀行辦了貸款,十幾年後,村民們才發現自已還欠著銀行里的錢了(有好多村民去得最遠的地方是縣城,一般好多人都沒有出過縣城)。
這就是身份證信息泄露的後果,防不勝防呀!
G. 高利貸擔保人需要本人到場嗎或者說貸款人拿著我的身份證就可以去貸款,然後我就成為了擔保人,請問這種
你好,我是銀行里的
H. 請問銀行放貸款時擔保人需要知道嗎或需要擔保人簽字嗎
銀行放貸款時擔保人需要知道,同時需要擔保人簽字。
擔保人是指第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第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這里的第三人即擔保人,包括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三條 擔保活動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
拿來的個人擔保書填好蓋了單位的章,屬於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人,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債權人有權自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
如下情況下,擔保人不再承擔擔保責任
(一)保證期間,債權人許可債務人轉讓債務的,應當取得保證人書面同意,保證人對未經其同意轉讓的債務,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二)債權人與債務人協議變更主合同的,應當取得保證人書面同意,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的,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三)一般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