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房地產開發商是怎樣利用房子抵押貸款的
房地產開發貸款是指對房地產開發企業發放的用於住房、商業用房和其他房地產開發建設的中長期項目貸款。房地產貸款的對象是注冊的有房地產開發、經營權的國有、集體、外資和股份制企業。 房地產開發貸款期限一般不超過三年(含三年)。
按照開發內容的不同,房地產開發貸款又有以下幾種類型:
1、住房開發貸款,是指銀行向房地產開發企業發放的用於開發建造向市場銷售住房的貸款。
2、商業用房開發貸款,是指銀行向房地產開發企業發放的用於開發建造向市場銷售,主要用於商業行為而非家庭居住用房的貸款。
3、土地開發貸款,是指銀行向房地產開發企業發放的用於土地開發的貸款。
4、房地產開發企業流動資金貸款,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因資金周轉所需申請的貸款,不與具體項目相聯系,由於最終仍然用來支持房地產開發,因此這類貸款仍屬房地產開發貸款。
開發商的貸款步驟是:
1、房地產商從拿到地(預付了首期款)後,就可以向銀行貸款(土地開發貸款),但現在這種管理越來越嚴格,基本較難。
2、在取得貸款項目的土地使用權後向銀行貸款(土地開發貸款),目前也較難。
3、取得貸款項目規劃許可證、建設許可證、開工許可證,並完成各項立項手續,具有一定比例的自有資金(一般應達到項目預算投資總額的30%),並能夠在銀行貸款之前投入項目建設。在這種情況下貸款(但貸款到的金額不高)。
4、建築竣工驗收後,用現房來貸款,能貸到較多的錢。
5、自己買自己的房子,去搞一堆人的身份證來,弄首套房,偽造當地納稅證明,可貸到房屋售價的70%。售價多少?嘿嘿,那就是開發商說了算咯,這招可貸到100%-130%。
6、假設開發商內部的某A買了房子,他可以用房子做經營貸款,可貸到房子總價值的90%,只要虛增房價,相當於也可貸到100%-130%。
❷ 開發商把房子抵押給銀行,能按揭貸款嗎
交了首付就可以。
個人住房商業貸款手續及流程
一、商品房按揭貸款的基本條件
1、借款人具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信用良好,確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2、所購住房座落在城鎮(包括市區、縣城、大集鎮)且原則上為借款人現居住地或工作、經商地;
3、已與開發商簽訂了《商品房買賣合同》,根據個人信用情況,並已支付了銀行規定的首付款比例,最低為30%以上;
4、貸款金額根據借款人的信用情況、職業、教育程度、還款能力、所購住房變現能力等情況確定。
5、同意先辦理預購商品房抵押登記,並承諾在所購買的住房竣工並取得房地產權證後,以購買的住房作貸款抵押且重新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二、須提供資料
1、申請人和配偶的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3份(如申請人與配偶不屬於同一戶口的需另附婚姻關系證明);
2、購房人與公司簽訂的《商品房房買賣合同》;
3、房價30%或以上預付款收據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4、購房人收入證明(銀行提供,置於售樓處);
5、借款人為法人的要攜帶有效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事業法人執照》、法定代表身份證明書、財務報表、貸款卡。若是股份制企業,還需提供公司當帶技術章程、董事會同意抵押證明書;
6、開發商的收款帳號1份。
❸ 開發商可以拿業主的房產證去銀行抵押貸款嗎
一、銀行抵押貸款可用哪些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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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銀行抵押貸款可用來抵押的第一樣就是房產,比如個人住房、家庭住房、不動產廠房、商鋪等。用房產抵押貸款,一般需要先評估,評估後,可以貸款至評估價的百分之七八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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❹ 開發商將房子抵押給銀行還能辦理個人貸款嗎
開發商將房子抵押給銀行借款人如果有足夠的還款能力還能辦理個人貸款,銀行無抵押個人貸款需要有穩定的還款來源和良好的徵信信息;
辦理銀行貸款需要准備資料:
1.有效身份證件;
2.常住戶口證明或有效居住證明,及固定住所證明;
3.婚姻狀況證明;
4.銀行流水;
5.收入證明或個人資產狀況證明;
6.徵信報告;
7.貸款用途使用計劃或聲明;
8.銀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銀行貸款需要的條件:
(1)年滿18年周歲的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城鎮居民常住戶口或合法有 效的居民身份證明,銀行貸款要求貸款人年齡一般在18-60歲之間;
(2)有穩定合法收入,有還款付息能力;
(3)有良好的徵信;
(4)貸款銀行要求的其他條件。
無抵押貸款辦理的程序一般分為三個步驟:
(1)客戶遞交基本信息資料,包括工作單位和聯系電話。
(2)放貸銀行或公司核查客戶的信用信息,包括客戶的信用級別是否有違法記錄,針對個體戶和中小企業,還需調查其企業經營狀況。
(3)放貸單位工作人員與客戶簽約,並在最短時間內實現放款。
❺ 開發商已經將房屋抵押銀行,買房後我還可以貸款嗎
若您具備足夠的償付能力(如仍購買住房,還需符合當地的購房政策),可嘗試通過招行申請個人貸款。貸款申請是否通過,請以經辦行個貸部門的綜合審核結果為准。
❻ 房地產開發商能貸款嗎可以用房地產商開發的房子抵押貸款嗎
被抵押房產是可以依法轉讓的。 根據《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第3條規定,在建工程抵押,是指抵押人為取得在建工程後續資金的貸款,以其合法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連同在建工程的投入資產,以不轉移佔有的方式抵押給貸款銀行作為償還貸款履行擔保的行為。由此可見,將在建房產抵押給銀行是合法的。但是,按有關法規規定,將抵押房地產出售必須滿足兩個條件: 一是通知抵押權人並經其同意。二是如實告知買受人。在實踐中,有幾種合法交易模式: 1、發展商對抵押房逐步還款,逐步銷售。先還款,後銷售,保證出賣的商品房處在已解除抵押狀態。 2、目前通行做法是,開發商在履行告知的前題下,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之後,由抵押人自籌資金,一次性提前歸還出賣房屋的對應的款項,由房管部門辦理抵押登記塗銷,再辦理買賣合同登記備案。在抵押人取得完全產權之前,買方大部分房款尚未支付,因此買方資金的安全性較高。 3、買方和開發商簽訂合同後,買方、開發商和提供貸款(銀行)三方約定,由買受人將購房款存入銀行指定帳戶,專門用以歸還房地產開發商所應支付給銀行的貸款。銀行出具證明辦理抵押塗銷。 4、買受人在購買房後,辦理了部分購房款按揭貸款,在貸款清償之前,買受人又將其房產再次轉讓的,原買受人在與次位買受人簽訂合同後,共同向銀行申請辦理轉按揭手續(此項業務非所有銀行都有)。
❼ 開發商為什麼把房子抵押給銀行貸款,有什麼條
(一)若開發商未通知銀行或者未告知購房者,轉讓行為無效
根據《擔保法》第149條及房地產抵押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開發商轉讓已辦理抵押登記的房屋,應當通知抵押權人並告知購房者房屋已被抵押的情況。若開發商未通知銀行或者未告知購房者,轉讓行為無效。這是對轉讓已抵押的房屋的一種限制。
根據這些規定,開發商須事先通知銀行並告知消費者房屋已抵押的事實,否則轉讓行為無效。
(二)銀行可能會依法行使抵押權,通過拍賣房屋來還貸
另外,如果開發商在向銀行提供擔保或還貸方面出現問題,銀行可能會依法行使抵押權,通過拍賣房屋來還貸。因此對於購房者來講買已被抵押的房屋風險是比較大的。在這種情況下,開發商與購房者的房屋交易手續和開發商與銀行解除抵押手續之間的相互銜接就顯得至關重要。具體來說,購房者在與開發商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前,應得到銀行的明確承諾。即由銀行密切配合,保證收到相應數額房款後即解除抵押。比較理想的方案是,簽買賣合同與解押手續一並操作,並盡量減少兩種手續辦理上的時間差。總之,只要購房者能掌握好支付房款與解除抵押之間的合理銜接,便可使自己的購房風險降到最低。
二、轉讓抵押房屋合同是否有效
(一)抵押房允許轉讓,但抵押房轉讓附有一定條件
總的來說首先抵押財產是允許轉讓的,而非老觀念中轉讓抵押物無效。其次,抵押財產要實現轉讓附有一定條件,轉讓條件成就時才發生抵押財產所有權的變化。另外,關於抵押物轉讓的法律規定是針對行政管理性質的規定,而不是針對抵押物轉讓合同效力的強制性規定。根據房屋買賣協議,在受讓方按合同約定支付價款的前提下,轉讓方負有將房屋產權變更登記到受讓方名下的義務,含使轉讓房達到轉讓條件,包括解除房他項權利抵押(合同各方另有約定的除外)。可能因為轉讓方認為價格賣低了,想毀約,於是以抵押房不允許買賣或轉讓而主張商品房買賣協議無效。實際上,轉讓方是以自己不履行協議的違約事實,不使轉讓房達到轉讓條件,不進行過戶登記。
(二)不符合轉讓條件的,房屋不得進行過戶登記
被轉讓房屋因為設置了抵押權而不能轉讓,應理解為房屋產權變動的結果條件,而不是原因條件,不符合轉讓條件的,房屋不得進行過戶登記,不發生物權轉移,但轉讓協議本身不應受到影響,協議仍然有效。這即是《物權法》第15條的規定:「當事人之間訂立有關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不動產物權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合同另有約定外,自合同成立時生效;未辦理物權登記的,不影響合同效力。」
❽ 如何得知開發商把房子做抵押貸款
1、查詢房子有沒有被開發商抵押的辦法:
記清樓盤樓號到該房屬地房管局去查詢一下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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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房管局的職能:
1)負責全市單位公有住房和直管公有住房交易審批。
2)對全市單位自管房進行政策指導、監督、管理、協調和服務職能。
3)負責全市城鎮建設安置動遷管理。
4)負責全市城鎮公有住房確權發證,辦理產權產籍變更手續。
5)貫徹落實國家、省、市關於房地產業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