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企業被高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那本企業的法定代表人還可以注冊公司當法定代表人嗎
不能。
公司及其法人代表被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會影響公司信譽,失信人員不得擔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建議及時變更公司法定代表人。
不注銷公司就會有信用污點,後果很嚴重。
進入工商局黑名單(帶你股東、法人代表、監事的任何信息),都辦理不了公司。
根據法律規定,應當積極履行法院的判決義務,才能消除不良記錄。被執行人以暴力、威脅方法妨礙、抗拒執行情節嚴重或具有多項失信行為的,可以延長一至三年。失信被執行人積極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或主動糾正失信行為的,人民法院可以決定提前刪除失信信息。
為促使被執行人自覺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最高人民法院於2013年7月出台了《關於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其中明確規定,人民法院可以根據各地實際情況,將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通過報紙、廣播、電視、網路、法院公告欄等其他方式予以公布,並可以採取新聞發布會或者其他方式對本院及轄區法院實施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制度的情況定期向社會公布。
❷ 企業貸款抵押物被執行,執行金額不足,法人個人徵信正常可以買房嗎
法人有可能被納入失信人,如果納入失信人那就影響了。
❸ 老法人在企業涉案已變更,法院對企業執行失信,而老法人被限高該怎麼辦
對於該情況,可以向法院提交書面的解除申請,並提交相關的證據證明,比如說公司的營業執照或者公司的工商檔案查詢。
一般法院收到申請之後會審查是否可以解除限制,如果解除,可以針對該執行行為提出執行異議。針對執行異議法院一般需要書面進行回復,如果沒有進行書面回復或者不予解除,可以向上一級法院申請復議或者反應相關情況。
❹ 企業貸款失信的後果是什麼
如果是信貸,則企業就被上黑名單,自此之後關於銀行業務全都做不了;抵押貸的話,抵押物會被查封變現。
❺ 公司原法人惡意逃避債務現在法院對現法人和公司列為失信被執行人,法院查不到法人和公司財產做出終止執行
不能
原來股東轉讓股份,已經退出公司
而且公司債務,是公司資產承擔,即使現在股東,只要完成出資,也沒承擔責任義務了
《公司法》
第三條 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❻ 公司融資貸款與法人或股東的失信有關嗎
當然有關!警惕詐騙!!上海交大騙子戚仁海集資詐騙四千萬潛逃!!團伙骨幹邵駿在湖州被逮捕!!娘西匹!天下騙子都是豬狗同婊子搞出來的雜毛!!統統該死!!
❼ 企業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對法定代表人有什麼影響
企業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對法定代表人的:不得實施以下高消費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1.乘坐交通工具時,選擇飛機、列車軟卧、輪船二等以上艙位;
2.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進行高消費;
3.購買不動產或者新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屋;
4.租賃高檔寫字樓、賓館、公寓等場所辦公;
5.購買非經營必需車輛;
6.旅遊、度假;
7.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
8.支付高額保費購買保險理財產品;
9.乘坐G字頭動車組列車全部座位、其他動車組列車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最高人民法院於2010年發布了《關於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的若干規定》,明確人民法院可以對被執行人發出限制高消費令,禁止其乘坐飛機、列車軟卧出行,不得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住宿,不得購買房屋,不得旅遊、度假等多達九種類型的高消費行為。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於2015年修訂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的若干規定》第三條:被執行人為單位的,被採取限制消費措施後,被執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影響債務履行的直接責任人員、實際控制人不得實施以下高消費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❽ 企業的法人在企業抵押貸款時銀行要求法人以個人的身份擔保並簽定擔保協議是否合理、合法
銀行這么做,主要是考慮現在很多公司的財產財物包括會計管理,和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並沒有嚴格分開,這也是現在社會上的普遍現象。為了防止公司法定代表人侵吞或者掏空公司財產,才有這樣的要求。,既然是協議,那就是基於雙方認可的條款,要是你對這樣的條款不同意,完全可以不和銀行簽訂貸款合同,也不從這家銀行貸款,另找別的銀行去談貸款就是了,其實銀行這么多,如果你真的有抵押物,或者企業經營的很好,我想會有很多企業願意貸款給你的。
❾ 本人為一公司法人,公司作為擔保進行貸款,沒有如期償還,我作為法人被列為失信名單,公司法人換了,可以
不能把你從之前的失信名單中移除。因為,法定代表人是代表法人行使職權的負責人,法定代表人需要對公司的對外經營活動負責,也是說作為法定代表人是需要承擔一定法律風險的。如果企業觸犯了有關法律的規定,可能法人代表的人身和財產都會受到一定限制,例如拒不執行法院判決法人代表被拘留、罰款等等。
您的情況屬於公司需要承擔擔保責任,而當前卻未能支付借款,所以你作為法人承擔了連帶責任被列入了失信名單,而被列入失信名單是由於你之前作為公司法人經營公司的行為所導致的,並不會因為法人代表的更換而免除你的連帶責任。
你想要從失信名單中移除,需要積極動員借款人還款,或者是推動你之前的公司盡快承擔擔保責任,支付借款。
❿ 公司及其法人代表被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會對法人代表有什麼影響
公司及其法人代表被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法人代表受到的影響有:
一是禁止部分高消費行為,包括禁止乘坐飛機、列車軟卧;
二是實施其他信用懲戒,包括限制在金融機構貸款或辦理信用卡;
三是失信被執行人為自然人的,不得擔任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等。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的若干規定》第三條 被執行人為自然人的,被採取限制消費措施後,不得有以下高消費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一)乘坐交通工具時,選擇飛機、列車軟卧、輪船二等以上艙位;
(二)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進行高消費;
(三)購買不動產或者新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屋;
(四)租賃高檔寫字樓、賓館、公寓等場所辦公;
(五)購買非經營必需車輛;
(六)旅遊、度假;
(七)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
(八)支付高額保費購買保險理財產品;
(九)乘坐G字頭動車組列車全部座位、其他動車組列車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第八條 人民法院應當將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向政府相關部門、金融監管機構、金融機構、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及行業協會等通報。
供相關單位依照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在政府采購、招標投標、行政審批、政府扶持、融資信貸、市場准入、資質認定等方面,對失信被執行人予以信用懲戒。人民法院應當將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向徵信機構通報,並由徵信機構在其徵信系統中記錄。
國家工作人員、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等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失信情況通報其所在單位和相關部門。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等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失信情況通報其上級單位、主管部門或者履行出資人職責的機構。
(10)高院關於企業抵押貸款法人失信擴展閱讀:
被執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依法對其進行信用懲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
(二)以偽造證據、暴力、威脅等方法妨礙、抗拒執行的;
(三)以虛假訴訟、虛假仲裁或者以隱匿、轉移財產等方法規避執行的;
(四)違反財產報告制度的;
(五)違反限制消費令的;
(六)無正當理由拒不履行執行和解協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