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兩個擔保人,但是有房產抵押,現在貸款人不還了,會先拍賣房產嗎
這個是肯定的,貸款人不還款是先要把抵押物拍賣如果還有不足的款項才會追究擔保人的責任。
㈡ 貸款人有房產抵押又有擔保人被起訴後如何執行
先執行房產,不夠的話再執行擔保人。
㈢ 擔保人房子會被執行走嗎
1、如果你是擔保人,承擔連帶或者一般擔保責任,借款人還不了款,法院會判決你先償還欠款的。如果法院已經判決,申請人也申請了強制執行,那麼,法院會強制執行的。如果被執行人只有一套房產,法院依法可以查封,限制你出售,但不能拍賣。
2、債務人和擔保人的唯一房產,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可以強制執行,需要債務人提供不低於當地人均居住水準的租房即可。只要是不還款銀行有權通過法院對其房子進行執行。《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中,規定對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
㈣ 我是擔保人,借款人現已經跑了,法院已經對我實施了強制執行,我名下有套按揭貸款的房子會受到影響嗎
對於還在貸款中的房子的問題,如果自身是在沒有其他的方式償還債務的話,在按揭的房子法院也會做相應的折算,進行拍賣或是折價償還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
第十六條 保證的方式有:
(一)一般保證
(二)連帶責任保證。
第十八條: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
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第十九條:
當事人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連帶責任保證承擔保證責任。
(4)貸款人有房產會先執行擔保人嗎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
第二十三條:
保證期間,債權人許可債務人轉讓債務的,應當取得保證人書面同意,保證人對未經其同意轉讓的債務,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第二十四條:
債權人與債務人協議變更主合同的,應當取得保證人書面同意,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的,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第二十五條:
一般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
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債權人已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期間適用訴訟時效中斷的規定。
第二十六條:
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債權人有權自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
第三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證人不承擔民事責任:
(一)主合同當事人雙方串通,騙取保證人提供保證的;
(二)主合同債權人採取欺詐、脅迫等手段,使保證人在違背真實意願的情況下提供保證的。
㈤ 我是擔保人有連帶責任,貸款人跑了但是有房產做抵押,借款方起訴了,法院是先執行他的房產還是連我的一起
一般來說,律師會一同連你一起起訴,然後申請執行抵押資產,如果他的資產很順利執行忘,你應該影響不大,如果不順利,會對你的資產查封的
㈥ 我的房產證為別人擔保貨款,貸款人不還貸,我的房產會被法院強制執行嗎
這還要區別具體情況來看,您的抵押擔保是一般擔保,還是連帶責任擔保:
1、如果是一般擔保,那麼債權人要先向被擔保人索債,被擔保人不還款時,債權人要先向法院起訴被擔保人,在法院先執行被擔保人的財產之後,還不能完全償還債務時,法院才會執行您的擔保財產;
2、如果是連帶責任擔保,那麼債權人可以向您和被擔保人任意一方進行追償債務,不分先後順序,您在替被擔保人償還債務後,有權向被擔保人追償。
3、要提醒您的是,建議您先到房管部門查詢一下,您的房產證抵押擔保是否進行的抵押登記,如果沒有進行抵押登記,抵押擔保是無效的,您可以不用替被擔保人還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