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房地產術語中經常說道抵押和按揭,兩者分別是什麼意思
抵押是一個法律術語,根據我國《擔保法》規定,抵押定義為:債務人或第三人不轉移對財產的佔有,將該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法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
房屋抵押就是一種具體的抵押方式,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了保證債務履行而將自己所有的房屋或享有處分權的國有房屋提供出來作擔保,如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則債權人有權依法處分抵押房屋,並在處分抵押房屋所得價款中優先受償。
提供抵押房屋的當事人稱為房屋抵押人,接受抵押房屋的原債權人稱為房屋抵押權人。房屋抵押人必須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無民事行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人不得設定房屋抵押。凡他們已設定的抵押,當為無效。
從法律角度分析,房屋抵押是一種擔保方式,也是一種法律關系,有下列特徵:
(1)房屋抵押是原債權債務關系的擔保,原債權債務關系是主合同,房屋抵押是從合同,它以原主合同的合法有效存在為前提條件,本身不能獨立存在。(2)抵押的房屋可以由抵押權人保管,也可以由抵押人保管,通常情況下由抵押人保管。保管人應謹慎保養所抵押房屋。(3)負有清償債務義務的一方不履行義務時,房屋抵押人可以直接行使房屋抵押權,不依靠債務人的行為即可實現其權利。(4)抵押物須是房屋,房屋抵押人可以是債務人,也可以是第三人,抵押人必須對抵押的房屋擁有所有權,如果抵押房屋是國有房屋,則抵押人必須對該抵押房屋享有處分權。(5)房屋抵押權的設定,一般採用書面形式,並應明確規定擔保的范圍。(6)房屋抵押人將房屋抵押後,並不喪失房屋的所有權,因此,抵押人應自己承擔房屋意外滅失的風險。(7)房屋抵押權是一種擔保物權。如果房屋抵押人未經房屋抵押權人同意,將抵押房屋轉給第三人時,房屋抵押權人對抵押的房屋享有追索權,房屋受讓人因此受到的損失,由房屋抵押人承擔。
房屋抵押人是法律關系中的一方當事人,既享有權利,也須承擔義務。
房屋抵押人享有如下的權利:(1)房屋抵押人對抵押的房屋享有所有權,並有權取得抵押房屋的各種收益。(2)房屋抵押人對抵押房屋享有處分權,但若想轉讓抵押房屋,須事先徵得房屋抵押權人同意。(3)可以對抵押房屋多次出抵,但須保證數個房屋抵押權所擔保的債權總額不大於抵押房屋的價值。(4)可以將抵押房屋出租。
房屋抵押人承擔的主要義務是保管義務,即妥善保養,維護抵押房屋。由於抵押人對抵押房屋的侵害行為,致使抵押房屋的價值減少時,房屋抵押人應恢復抵押房屋的原狀或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如果抵押的房屋毀損滅失,抵押人應以其他財產充抵抵押的房屋,在抵押房屋因不可抗力等不能歸責於抵押人的事由而毀損滅失時,抵押人可以以賠償請求權向房屋抵押權人提供擔保,也可將賠償請求權讓與給抵押權人而獲免責。
此外,房屋抵押人還負有通知的義務,在第三人對抵押的房屋進行追索或主張權利時,應當及時通知抵押權人,以保障抵押權人的優先受償權。
房屋按揭通常情況下是指房屋開發建設中由開發商、銀行、購房人共同參加的一種購房行為,指房屋買賣合同中的買方在支付首期購房款後餘款由購房人向銀行申請貸款,並將所購房屋設定擔保,由銀行收存保管購房人的購房證書和文本,並辦理樓花或現樓抵押登記,同時開發商作為購房人不能按期還款付息的保證人,向銀行承擔回購保證義務。
② 擔保的擔保物權
擔保物權是物權的一種。它是以直接支配特定財產的交換價值為內容,以確保債權實現為目的而設立的物權。如甲以自己所購的房子作抵押向銀行貸款40萬元買房,此處設定擔保物權就是為了確保銀行40萬元債權的實現,甲到期不能償還貸款,銀行就抵押的房子享有優先受償的權利。
我國於1995年制定擔保法,規定了保證、定金、抵押、質押、留置五種擔保形式,其中抵押、質押、留置屬物權擔保。物權法對抵押、質押、留置三種物權擔保形式作了進一步的補充、修改、完善。對擔保物權適用的范圍及反擔保,擔保合同的屬性及無效的法律責任,擔保物權的擔保范圍,擔保物權物上代位性,債權人未經擔保人同意允許債務人轉移債務的法律後果,物的擔保與人的擔保的關系,擔保物權消滅的原因,對抵押、質押、留置三種物權擔保形式與具體運用都作了更為全面、具體的規定。
③ 銀行貸款買房抵押屬於擔保物權嗎
看你走哪一路
根據你自己的條件定的
④ 貸款擔保方式分為幾種,各是什麼
目前常見的有三種貸款擔保方式,即住房抵押、權利質押和第三方保證。
一、以住房抵押作貸款擔保
如果借款人名下有房產的話,可以選擇以個人住房作為抵押物來進行貸款的擔保,而且房產的評估價值都不會低,有助於提高借款人的貸款額度。
如果貸款人以所購住房作抵押,則無需對抵押物進行評估,對借款人來說,可節省一筆評估費用;如果貸款人以自己已經押有產權的住房作抵押,該抵押物則需經過銀行指定的評估機構進行評估,抵押人需要支付一筆評估費用。
以住房作貸款擔保,借貸雙方要按有關法律規定到房地產管理機關辦理抵押物登記手續,抵押登記費用由借貸人承擔。此外,借貸人還需按規定到貸款銀行認可的保險公司購買抵押物財產保險和貸款保證保險,保險金額不低於貸款的全部本息,保險費用由借貸人承擔。
因此,採取抵押擔保方式,借款人要支付抵押登記費用、保險費用和抵押物評估費用,如果借貸人經濟較為寬裕,可以考慮選擇這一方式。
二、以權利質押作貸款擔保
除了房產和汽車外,銀行也可以接受特定的有價證券和存單作為抵押物,有價證券包括國庫券、金融債券和銀行認可的企業債券,存單指人民幣定期儲蓄存單。
借款人申請質押擔保貸款,質押權利憑證所載金額必須超過貸款額度,至少要大於貸款額度的10%。
各種債券一定要真實有效,方可用於質押,存單需有開戶行的鑒定證明及免掛失證明。借款人在與銀行簽訂貸款質押合同的同時,要將有價證券、存單等質押物交由貸款銀行保管,並由該銀行承擔保管責任。
一般來說,選擇質押貸款擔保方式,要求居民家庭有足額的金融資產,依靠這些金融資產完全可以滿足購房消費的需要,但一時難於變現或若變現將帶來一定損失。
三、以第三方保證作貸款擔保
這種個人住房貸款擔保方式需要借款人提供貸款銀行認可的保證人,按貸款銀行的規定,保證人必須為企業法人,為借款人提供貸款保證,為不可撤銷的連帶責任保證。
借貸人應提供第三方法人的營業執照復印件,第三方法人必須是能獨立核算、自負盈虧、有健全的管理機構和財務管理制度,有相當於AA級以上的企業信用等級,在借貸銀行開戶,無重大債權債務糾紛等,否則有其中任何一條都不能充當第三方。
貸款擔保的流程:
1、申請:企業提出貸款擔保申請。
2、考察:考察企業的經營情況、財務情況、抵押資產情況、納稅情況、信用情況、企業主情況,初步確定擔保與否。
3、溝通:與貸款銀行溝通,進一步掌握銀行提供的企業信息,明確銀行擬貸款的金額和期限。
4、擔保:與企業簽訂擔保及反擔保協議,資產抵押及登記等法律手續,並與貸款銀行簽訂保證合同,正式與銀行、企業確立擔保關系。
5、放貸:銀行在審查擔保的基礎上向企業發放貸款,同時向企業收取擔保費用。
6、跟蹤:跟蹤企業的貸款使用情況和企業的運營情況,通過企業季度納稅、用電量、現金流的增長或減少最直接跟蹤考察企業的經營狀況。
7、提示:企業還貸前一個月,預先提示,以便企業提早作好還貸准備,保證企業資金流的正常運轉。
8、解除:憑企業的銀行還款單,解除抵押登記,解除與銀行、企業的擔保關系。
9、記錄:記錄本次擔保的信用情況,分為正常不正常、逾期、壞帳四個檔次,為後續擔保提供信用記錄。
10、歸檔:將與銀行、企業簽定的各種協議以及還貸後的憑證、解除擔保的憑證等整理歸檔、封存、以備今後查檔。
貸款擔保_網路
⑤ 住房按揭貸款與房產抵押貸款有什麼區別
您好!
「按揭」的通俗意義是指用預購的商品房進行貸款抵押。它是指按揭人將預購的物業產權轉讓於按揭受益人(銀行)作為還款保證,還款後,按揭受益人將物業的產權轉讓給按揭人。具體地說,按揭貸款是指購房者以所預購的樓宇作為抵押品而從銀行獲得貸款,購房者按照按揭契約中規定的歸還方式和期限分期付款給銀行;銀行按一定的利率收取利息。如果貸款人違約,銀行有權收走房屋。 住房抵押是指債務人或第三人(抵押人)以其合法擁有的房地產作為擔保物向債權人提供債務履行得保的行為 住房抵押貨款就是用房產用作抵押的物口而向銀行進行貸款,一般只要有償還能力都是可以貸款的。 主要的操作方法是要看向哪個銀行貸款,他們會教你操作方法的。
⑥ 什麼是房產抵押,房產抵押和按揭有什麼區別
一、銀行抵押貸款可用哪些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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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銀行抵押貸款可用來抵押的第一樣就是房產,比如個人住房、家庭住房、不動產廠房、商鋪等。用房產抵押貸款,一般需要先評估,評估後,可以貸款至評估價的百分之七八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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⑦ 房貸和房產抵押貸款的區別是什麼
一、先期條件不同
①向銀行申請房屋抵押貸款是以一定的抵押品作為物品保證向銀行取得的貸款,抵押貸款用途可用以購房、也可以用作其他用途
②按揭房貸款是購房者以所購住房做抵押並由其所購買住房的房地產企業提供階段性擔保的個人住房貸款業務卻只能用以購房
二、貸款期限各不同
①按揭貸款最長貸款期限為30年,每筆貸款年限由商業銀行依據借款個人的年齡、工作年限、還款能力等因素與借款人協商確定,但借款人年齡與貸款期限之和不得超過70年
②房屋抵押貸款的最長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10年
三、貸款用途有差別
①按揭貸款是購房者向銀行借錢購買房屋
②房屋抵押貸款則是借款人用已購房做抵押向銀行借錢用於消費領域或做生意
四、貸款額度不同
①住房抵押貸款額度通常是房屋評估價值的50%-70%,最高上限為1500萬元。具體來說,商品住宅的抵押率最高可達70%;寫字樓和商鋪的抵押率最高可達60%;工業廠房的抵押率最高可達50%
②按揭貸款額度根據所購房產進行選擇,具有不確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