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抵押擔保 > 銀行擔保貸款債權人死亡

銀行擔保貸款債權人死亡

發布時間:2021-08-21 19:39:43

❶ 銀行貸款貸款人意外死亡,擔保人和貸款人的家人應付什麼責任

一、貸款擔保人視具體的擔保方式承擔責任:

保證責任的承擔方式有兩種:一種是一般保證,即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則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一種是連帶責任保證,即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這兩種方式的不同在於: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而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一般保證債務具有補充性,保證人具有先訴抗辯權;連帶保證債務不具有補充性,而具有賠償性,保證人亦無先訴抗辯權。即使主債務人有履行能力,債權人要求主債務人履行之前,便要求保證人履行,保證人也不得拒絕履行保證義務。因此,保證人的保證責任也因保證方式的不同而不同。

二、貸款人的配偶按《婚姻家庭法》婚姻存續關系承擔夫妻共同債務,家人原則上不承擔責任,但銀行的貸款若是有抵押的,不還款銀行將會處置資產。

❷ 貸款人死亡,銀行貸款怎麼辦

擔保人要承擔還款責任。

一、關於描述問題解答如下

1、擔保人當時是否"糊里糊塗按了手印",是一個主觀說法,難以證實,因此難以免責.除非有強有力證據證明"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被欺騙"的情況下簽定的合同。

2、銀行向誰要錢,取決於擔保人的擔保責任的類型.是一般擔保還是連帶擔保? 不管是哪一種類型的擔保責任,銀行都可以自由選擇向貸款人的妻子或者擔保人催款。

3、如果是一般擔保,銀行向擔保人要求還款,擔保人享有抗辯權,也就是說,擔保人可以拒絕還款,請法院先強制執行貸款人的抵押物,如抵押物不足以清償債務,則再來追討擔保人的責任.

(但是如果貸款人的抵押物是房產,而且該房產是其惟一住房,則法院不能輕易處置其房產導致對方流離失所,除非銀行為其家人安置好住處)

4、如果是連帶責任擔保,則債務人不還,銀行要求擔保人還,擔保人就得無條件執行還,但還完後有向債務人追償的權利。

5、擔保人的女兒幫貸款人的哥哥擔保和擔保人替貸款人擔保是兩碼事。

6、 擔保人的女兒幫貸款人的哥哥擔保這件事來說,該女士不得單方面停止和約,除非徵得被擔保人同意,並且被擔保人提前還款.擔保責任才能解除.要看是一般保證還是連帶保證。

二、貸款人死亡擔保人情況如下:

1、如果是一般保證需在貸款人的遺產范圍內清償之後未能償還的部分才負保證義務。如果是一般擔保,銀行向擔保人要求還款,擔保人享有抗辯權,也就是說,擔保人可以拒絕還款,請法院先強制執行貸款人的抵押物,如抵押物不足以清償債務,則再來追討擔保人的責任。

(但是如果貸款人的抵押物是房產,而且該房產是其惟一住房,則法院不能輕易處置其房產導致對方流離失所,除非銀行為其家人安置好住處)。

2、如果是連帶保證,權利人可以向債務人或者保證人任何一方主張,選擇權在債權人。如果是連帶責任擔保,則債務人不還,銀行要求擔保人還,擔保人就得無條件執行還,但還完後有向債務人追償的權利。

(2)銀行擔保貸款債權人死亡擴展閱讀:

擔保人即保證人責任免除: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

第二十三條:

保證期間,債權人許可債務人轉讓債務的,應當取得保證人書面同意,保證人對未經其同意轉讓的債務,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第二十四條:

債權人與債務人協議變更主合同的,應當取得保證人書面同意,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的,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第二十五條:

一般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

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債權人已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期間適用訴訟時效中斷的規定。

第二十六條:

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債權人有權自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

第三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證人不承擔民事責任:

(一)主合同當事人雙方串通,騙取保證人提供保證的;

(二)主合同債權人採取欺詐、脅迫等手段,使保證人在違背真實意願的情況下提供保證的。

❸ 個人信用卡擔保債權人死亡的擔保人需要承擔什麼責任

信用卡沒有擔保這一說,只是在申辦信用卡的時候填了你的聯系號碼,沒有責任

❹ 銀行貨款未還清,貸款人,擔保人都死了,應該由誰接著還

由貸款人遺產的繼承人或收益人,但以其所繼承的遺產或所收益的遺產為限。
《繼承法》第三十三條 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
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償還責任。
另外還要看債務人和擔保人誰先死亡,若擔保人先死亡,則擔保關繫到此終止。若債務人先死亡,債權人應該在債務人死亡60日你請擔保人還貸,因為債務人的死亡已使債務進入償還期,在60日內債權人沒主張債權,擔保時效已過,擔保人不再承擔責任。
《擔保法》第二十六條
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債權人有權自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❺ 我幫別人在很行擔保貸款,借款人死了,法院判誰來還

我當時是以他夫人的名義幫他拿的,他死後銀行沒有我打過電話

❻ 貸款擔保人死亡後的責任

為了保證債權人的債權能夠得到順利實現,一般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提供擔保。保證是擔保的一種形式,保證人需要對主債務承擔擔保責任。保證的設定目的就是為了維護債權人的權益,保護交易的安全。從法理上分析,保證人有義務為意外死亡的債務人償還債務。債務人死亡,債務並不隨之消亡,擔保人的擔保責任仍然存在。根據繼承法的規定,可以看出,債務人死亡並不導致債的滅失,債務人的繼承人應該在其繼承的范圍內清償債務,所以保證人在承擔了保證責任後,可根據追償權向債務人的繼承人主張權利。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三十三條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

❼ 銀行貸款擔保人死亡後,還承擔擔保責任嗎

第一個問題,可以的,在你家裡清償該款項後,取得代位求償權,可以向被擔保人(主債務人)要求追償的;
第二個問題,銀行是可以做的,如果沒有註明是一般保證,銀行也可以就你父親遺產部分主張清償。
第三個問題,是的,你擔保人變更,只要債權人(銀行)同意即可。
第四個問題,不會的,不同的合同,不同的借貸關系,你父親的債務與你沒有任何關聯性,銀行無權中止貸款協議。
對你父親的死,本人表示萬分悲痛!!節哀!!

❽ 貸款人死亡擔保人怎麼辦

債務人死亡,其債權債務關系還是存在的,擔保人是需要承擔保證責任的。當然債務人如果有遺產的,可以執行其遺產。

1、我國對於擔保方面的法律規定直接支持了保證人必須在此種情形下繼續承擔擔保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六條規定:"本法所稱保證,是指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行為。

2、債務人死亡,債務並不隨之消亡,擔保人的擔保責任仍然存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三十三條之規定:「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

所以保證人在承擔了保證責任後,可根據追償權向債務人的繼承人主張權利。

(8)銀行擔保貸款債權人死亡擴展閱讀:

擔保方式

編輯

方式介紹

1.根據法律規定,擔保有五種方式,即保證、抵押、質押、留置、定金。

2.需要注意的是:

當事人在為合法的債權提供擔保時,只能提供以上這五種擔保,而不能創設新的擔保形式。

五種擔保形式所產生的法律效果有以下區別:

保證產生的權利為債權,不具有優先受償性;

定金產生的權利也是債權,同樣不具有優先受償性;

抵押、留置、質押取得的是擔保物權,對擔保物及其變現所得的價款具有優先受償的權利。

擔保方式

擔保方式指的就是擔保法規定的用擔保權責實現的方式,包括抵押、質押、保證、留置和定金五種方式,尤其是保證屬於的就是人保了,我們經常所說的信用保證指的就是屬於物保性質。

擔保行為的使用范圍的問題,在權責擔保法律的關系中,其他的不當得利之債、可以為之設立擔保的民商活動很豐富。無論是擔保法,還是擔保法司法解釋,都對擔保進行全面的了解。

在擔保的業務實踐過程中,擔保公司也在努力的探索,原擔保方式的基礎上建立擔保風范,規范了法律風險,推動了擔保業務的順利開展。

作為一個擔保公司應該如何快速的提升風險管理能力,我們認為練好內功是關鍵,擔保公司首先要處理的就是如何提升自己的管理風險的能力,在以下的幾個方面來大大的下力氣,通過練就內功,完成我們風險管理體系的建設。

首先就要形成完善的內控機制以及業務制衡的機制,擔保公司應該建立制衡的內控體系,通過集體的智慧來防止風險,擔保公司的前中後的階段可以設置三個部分,擔保業務作為開拓部門,擔保的部門需要進行明確職責分工,互相制衡。

建立科學的風險評估體系,風險評估體系的建立對擔保公司來說非常重要,對擔保風險進行評價,減少人為的誤差,擔保公司根據參考對客戶端評價,結合客戶的特色來進行全面的評價。

閱讀全文

與銀行擔保貸款債權人死亡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貸款分期買的手機可以退嗎 瀏覽:951
貸款余額越來越多 瀏覽:212
買了房子還沒辦貸款夫妻離婚了 瀏覽:253
小額貸款逾期沒還還可以貸款嗎 瀏覽:711
農行app貸款流程 瀏覽:241
個體法人貸款流水計算 瀏覽:447
手機信息為什麼擁有貸款信息發過來 瀏覽:520
小額貸款公司會計好么 瀏覽:483
2020生源地助學貸款網上續貸 瀏覽:214
網上貸款徵信嗎 瀏覽:531
一般抵押綠本貸款利息多少 瀏覽:622
農村低保戶可以申請貸款 瀏覽:551
銀行理財抵押貸款起息 瀏覽:133
手機貸款軟還不上 瀏覽:683
信用社虛假資料貸款 瀏覽:336
一般小額貸款多少 瀏覽:90
用別人手機就可以貸款 瀏覽:615
平安車貸公司名下的車可以貸款嗎 瀏覽:356
訊什麼的貸款公司 瀏覽:822
自己買房貸款如何做流水 瀏覽:5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