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今天辦的貸款,有擔保人。貸款得錢下來了,擔保人不擔保了,直接催款。貸款人應該怎麼辦
保證是指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行為。保證涉及保證人、債權人、債務人三方的關系。保證屬於人的擔保,系以人的信用和其不特定的—般財產為他人的債務提供擔保。保證分為一般保證和連帶保證。當事人可以就保證的范圍和期間進行約定,保證范圍原則上不得超過設定保證時已確定的債權范圍,保證范圍約定不明的,保證范圍為主債、利息、違約金、損書賠償金及實現債權的費用。保證債務的消滅原因有—般原因及特別原因。—般原因有:(1)債務人清償全部債務;(2)保證期間屆滿而債權人未向保證人請求履行保證債務;(3)就連續發生的債權為保證且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人可隨時通知債權人中止保證合同,保證債務向後消滅;(4)未經保證人同意轉讓債務或更改主合同的。保證債務滅的特別原因是,在一定條件下(如債務人變更致使向其請求清償發生困難等)保人可向債務人請求除去保證責任,在經向債人另行提供擔保後,保證債務可以消滅。
2. 法院強制執行民間借款擔保人還錢,擔保人把錢還了,如何向借款人還錢。
擔保人可以行使擔保追償權。
當事人可通過提起民事訴訟的方式維權,請求法院判令對方承擔相應的給付責任。
一、當事人起訴,首先應提交起訴書,並按對方當事人人數提交相應份數的副本。當事人是公民的,應寫明雙方當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籍貫、住址;當事人是單位的,應寫明單位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姓名。起訴書正文應寫明請求事項和起訴事實、理由,尾部須署名或蓋公章。
二、根據"誰主張誰舉證"原則,原告向法院起訴應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體資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證、戶口本、護照、港澳同胞回鄉證、結婚證等證據的原件和復印件;企業單位作為原告的應提交營業執照、商業登記證明等材料的復印件。
2、證明原告訴訟主張的證據。如合同、協議、債權文書(借條、欠條等)、收發貨憑證、往來信函等。
三、當事人向法院提交書證,應填寫一式兩份證據清單,詳細列明提交證據的名稱、頁數。證據經法院承辦人核對後,由承辦人在證據清單上 簽字蓋章,一份交當事人,一份備案。
四、立案庭在當事人履行必須的手續和交齊有關證據材料之後,在七天內,對符合立案條件的,辦理立案手續;對不符合立案條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五、當事人應在收到受理通知書之日起七天內預交案件受理費和其他訴訟費用,如確有困難,可在預交期內向本院提出減、緩、免交的書面申請,逾期不交或者書面申請緩、減、免交未獲批准而仍不預交的,本院將裁定按自動撤訴處理。
六、立案手續後,案件由法院排期開庭,當事人應服從法院的各項工作安排,並於結案後到財務室結算訴訟費用,多退少補。
3. 朋友在銀行貸款,我做他的擔保人,如果他這筆錢沒還,會影響我在銀行的信用度嗎 我本身在銀行就有一筆貸
一、如果你的朋友沒還,銀行會向他催收的,當你的朋友無力歸還時,銀行會同時向你催收的,你負連帶責任。
二、如果你的朋友沒還,還是不還,而你也沒歸還時。你的朋友,還有你會在信用記錄中增加一條不良記錄。
三、貸款擔保,銀行會在貸款檔案中記錄的。人民銀行的徵信記錄記錄了你朋友的貸款資料,也同時記錄了你的擔保情況。
所以,你得催你的朋友及時歸還貸款,或者你幫你的朋友歸還。否則,有了不良記錄,對你是不好的。
4. 貸款要收擔保費是真的嗎
你好 有部分的公司是會收取這種手續費的 你可以把這當成變相的收取多餘金錢,說你的信用不是太好 所以必須做擔保 才會這樣 還有一種可能是你找的擔保公司肯能要收取你的擔保費了 你可以去財源網看些貸款知識 祝你成功
5. 貸款擔保收取費用
你好,如果說你認為不合算,我建議你先不要交這個錢去咨詢一下當地的律師,看看怎樣才是最合適的。
6. 我幫親戚當了貸款的擔保人,後來還不上了,據他所說錢是他用了一部分,銀行的放貸款的那個人也用了
1、這種情況屬於串通騙取貸款,為避免損失建議直接報案。
2、銀行賬戶資金充沛的,法院直接劃扣了,
3、適合你也可以找親戚追償。
7. 本人被迫當貸款人,但是錢讓擔保人用了
被迫?
8. 我是貸款人,錢被擔保人拿走了.
打官司吧。從你說的來看,你才是真正的借款人,別人找你催收,如果你實在償還不了,才會追責擔保人的。
9. 別人貸款50萬,我們幾個人做了擔保人,貸款人坐牢了,銀行崔款了怎麼辦,這個錢誰來還
1、擔保合同無效的,保證人可部分免責。《擔保法司法解釋》第8條:主合同無效而導致擔保合同無效,擔保人無過錯的,擔保人不承擔民事責任;擔保人有過錯的,擔保人承擔民事責任的部分,不應超過債務人不能清償部分的三分之一。
2、主合同當事人惡意串通,騙取保證人提供擔保的,保證人不承擔責任;
3、主合同債權人採取欺詐、脅迫等手段,使保證人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提供擔保的,保證人不承擔民事責任。
4、因主合同內容變更而免責。債權人與債務人協議變更主合同的,應當取得保證人書面同意,未經保證人書面情況的,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5、保證責任因保證合同未成立而免責。主要情形包括:主合同尚未成立;保證合同不具備依法成立的形式要件。
6、保證責任因主合同當事人雙方或與第三方共同所實施的行為不適而免除。
7、超過保證期限而免責。如在合同中有約定擔保期限的就應該按合同約定來執行,如果合同中沒有特別對保證期限做出約定,則默認保證期限為主債務履行屆滿之日起六個月。
8、債務或擔保超過訴訟時效,擔保人無需承擔保證責任。
9、主合同的雙方當事人通過以新貸償還舊貸,除保證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的外,保證人不承擔民事責任。
還有一種情況是沒有簽訂擔保合同,或是沒有註明擔保人擔保責任的,如你只在借條或是欠條上簽字的,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一條規定:「他人在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或者借款合同上簽字或者蓋章,但未表明其保證人身份或者擔保責任,或者通過其他事實不能推定其為保證人,出借人請求其承擔保證責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也就是說,只有表明簽字者是以保證人的身份進行簽名的,或者在簽名時具有承擔保證責任的意思,或者有其他事實能推定其為保證人的,才能讓其承擔保證責任。因為一旦承擔保證責任,在借款人沒有按期還款的情況下,保證人將要承擔相應還款責任,因此,這一民事行為必須尊重保證人的意思表示,只有有證據能夠證明簽字者明知需要承擔保證責任並自願簽字的,才需要讓其承擔保證責任。如果只是作為見證具有借貸關系事實的見證人而簽名的,是不用承擔保證責任的。
10. 銀行貸款,擔保人拿著錢跑了
你爸和擔保人之間有無簽署什麼委託借款協議之類的文件。有就馬上採取行動查封擔保人現存的一切財產。有一點算一點。如果沒簽就想辦法去簽一份。確實是跑路了,你爸最好快點轉移資產。最多是壞了個名聲。轉移財產要注意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