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住房置業擔保管理試行辦法的第五章 風險防範
第三十條 擔保公司的資金運用,應當遵循穩健、安全的原則,確保資產的保值增值。
擔保公司只能從事住房置業擔保和房地產經營業務(房地產開發除外),不得經營財政信用業務、金融業務等其他業務,也不得提供其他擔保。
第三十一條 擔保公司應當從其資產中按照借款人借款余額的一定比例提留擔保保證金,並存入借款人的貸款銀行。擔保公司未按規定或合同約定履行擔保義務時,貸款人有權從保證金賬戶中予以扣收。
保證金的提留比例,由貸款人與擔保公司協商確定。
第三十二條 擔保公司應當建立擔保風險基金,用於擔保公司清算時對其所擔保債務的清償。
擔保風險基金由擔保公司按照公司章程規定的比例從營業收入中提取,專戶存儲,不得挪用。
第三十三條 擔保公司擔保貸款余額的總額,不得超過其實有資本的三十倍;超過三十倍的,應當追加實有資本。
第三十四條 擔保公司清算時,房屋抵押權可轉移給貸款人,並由貸款人與借款人重新簽訂抵押合同。但抵押合同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2. 中國人民銀行頒布的《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失效了嗎
一、 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
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是指按時向資金管理中心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單位的在職職工,在本市購買、建造自住住房(包括二手住房)時,以其擁有的產權住房為抵押物,並由有擔保能力的法人提供保證而向資金管理中心申請的貸款。該貸款可由資金管理中心委託銀行發放。
(一) 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期限和利率
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期限為1—30年(其中購買二手住房貸款期限為1—10年),並不得長於借款人距法定退休年齡的時間;臨近退休年齡的職工,在考慮其貸款償還能力的基礎上,可適當放寬貸款年限1—3年。
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由住房制度改革委員會根據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定執行。貸款期間遇國家法定利率調整,則貸款利率做相應調整。已發放的貸款,當年內不作調整,調整時間為下年度的元月一日。貸款期限在一年以內的(含一年),貸款利率不作調整。
(二) 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
購買一級市場住房和自建住房的最高貸款額度為15萬元,最高貸款比例不得超過購、建住房總價的70%;購買二手住房最高貸款額度為8萬元,最高貸款比例不得超過所購房屋評估價值的50%。
1、貸款額度的確定,按照不得高於借款人(含配偶)還款能力的系數計算,其計算公式為:
借款人夫妻雙方計繳住房公積金月工資收入之和×12個月×35%×貸款年限(如借款人配偶未正常繳交住房公積金,其公式中的工資月收入不包括配偶方)。
2、借款人夫妻雙方只有一方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其貸款額度不得超過購、建房總價的50%;
3、每一借款人的具體貸款額度,由貸款行及房改委資金管理中心,按以上規定,結合借款人償還貸款的能力綜合確定。
(三)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操作的全過程
1、咨詢,領取表格;
2、提出申請;
3、簽訂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
4、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5、辦理房屋登記手續;
6、辦理房屋財產保險;
7、貸款轉帳;
8、每月還款;
9、貸款結清注銷。
(四)申請辦理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
借款人在申請公積金貸款時,首先應填寫《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表》,由所在單位蓋章後,連同下列證明材料交貸款銀行:
1、借款人夫妻雙方身份證、戶口及婚姻狀況證明(提供原件及復印件);
2、借款人夫妻雙方單位出具的《經濟收入證明》及《公積金繳交情況證明》;
3、購買住房應提供購房合同或協議及首付款收據;自建住房的應提供批准建房的文件;
4、貸款銀行要求提交的其它證明材料。
借款人在申請個人二手住房公積金貸款時應提供下列資料:
1、所購房屋的《國有土地使用證》及《房屋所有權證》
2、所購房屋評估報告書
3、賣房方夫妻雙方身份證、戶口薄;
4、購房合同
(五)借款人償還貸款
根據貸款銀行與借款人簽訂的《借款合同》約定,借款人應在貸款發放後的次月按月還款,具體方式有兩種,由借款人自行選擇:
1、每月1-20日到貸款銀行用現金償還貸款本息;
2、委託貸款銀行代扣償還。借款人與貸款銀行簽訂《代扣還款協議書》,並辦理個人還款儲蓄卡。借款人可以一次預存多個月份的還款金額,也可以在每月20日以前就近在銀行儲蓄所存入足額的還款金額,由銀行直接從借款人儲蓄帳戶中扣劃應還貸款本息。
借款人可以提前一次性償還全部貸款本息,也可以提前償還部分貸款本金。
1、提前償還全部貸款本息,貸款銀行將按照貸款實際佔用的天數重新核定借款人剩餘部分的貸款本息。
2、提前償還部分貸款本息,貸款銀行按剩餘的貸款本金重新計算借款人的月還款金額或貸款期限。
二、個人購置住房貸款
個人購置住房貸款是指借款人以所購住房為抵押物,由銀行發放的貸款,包括期房按揭貸款和現房按揭貸款。其中:期房是指在建住房或已竣工驗收正在辦理房屋產權證的房屋;現房是指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並取得房屋產權證的房屋。銀行發放的個人住房貸款最高金額為購房金額的80%。
(一)個人住房貸款的期限
個人住房貸款的貸款最長期限是30年。
(二)個人住房貸款利率
個人住房貸款利率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定執行。貸款期間如遇國家法定利率調整,則貸款利率作相應調整。已發放的貸款,當年內不作調整,調整時間為下年度的元月一日,按照利率檔次執行新的利率規定。
(三)個人住房貸款操作的全過程
個人住房貸款整個過程大致分為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提出申請,銀行調查、審批;
第二階段,辦妥抵押、保險等手續,銀行放款;
第三階段,按約每月還貸,直到還清貸款本息,撤銷抵押。
(四)個人住房貸款需提供的資料
借款人在申請個人住房貸款時,首先應填寫《個人住房貸款申請審批表》,同時需提供如下資料:
1、借款人資料:(1)借款人合法的身份證件;(2)借款人經濟收入證明或職業證明;(3)有配偶借款人需提供夫妻關系證明;(4)有共同借款人的,需提供借款人各方簽訂的明確共同還款責任的書面承諾;(5)有保證人的,必須提供保證人的有關資料。
2、所購房屋資料:(1)借款人與開發商簽訂的《購買商品房合同意向書》或《商品房銷(預)售合同》;(2)首期付款的銀行存款憑條和開發商開具的首期付款的收據復印件;(3)貸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資料。
(五)辦理個人住房貸款的房屋抵押登記手續
貸款批准後,購房人應與貸款銀行簽訂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並持下列資料到房屋產權所轄區房產管理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1)購房人夫妻雙方身份證、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2)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各一份;(3)房地產抵押申請審核登記表;(4)全部購房合同;(5)房地產部門所需的其他資料。
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時間一般為15個工作日。抵押登記手續完成後,抵押人應將房產管理部門簽發的《期房抵押證明書》或《房屋他項權證》交由貸款銀行保管。
(六)辦理個人住房貸款的房屋財產保險手續
房屋抵押是指債務人或第三人(抵押人)以合法擁有的房屋產權作為貸款償還的保證,只將其權利價值用於貸款償還的保證,當債務人不履行償還義務時,債權人(抵押權人)便可將該房屋拍賣、變賣、折價後優先受償。因此,在抵押期間,抵押權人不佔有作為抵押物的房屋,而由抵押人自行使用,並負有妥善保管之義務,包括為該房屋投保,以防該房屋因自然災害及其他意外事故所導致的破壞及毀損。
中國人民銀行頒布的《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對貸款抵押房屋必須辦理房屋財產保險作出明確規定,同時還規定在抵押期間,凡因借款人過錯而導致的保險責任以外的房屋破壞及毀損所造成的抵押權人的損失,由借款人自行承擔。
房屋財產保險手續可由貸款銀行代為辦理,借款人可自行選擇保險公司。目前保險費的計算方式有兩種:
(1) 以貸款金額保險的:保險費=貸款額度×0.5‰×貸款年限;
(2) 以房屋價格保險的:保險費=房屋總價×0.5‰×貸款年限;
上述兩種投保方式的賠償,分別按不同賠償范圍計算賠償金額。以房屋價格保險的,按實際損失金額全額賠償;以貸款金額保險的,按「實際損失金額×(貸款金額÷抵押房產的重置價)」計算賠償金額,其賠償不足的差額部分,由借款人自行承擔。
(七)借款人不按時償還貸款應承擔的後果
1、還貸款本息的方式有以下兩種,由貸款人和銀行共同約定。
(1)等額本金還款法。在貸款期內,每月等額償還貸款本金,貸款利息隨本金逐月遞減。其計算公式為:
每月還款金額=貸款本金/貸款期數(按月計)+(貸款本金—累計已歸還本金額)×月利率
2、借款人未按《借款合同》的約定按月償還貸款,貸款銀行根據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定,對逾期貸款按每日計收萬分之二點一的罰息。當發生下列任何一種情況時,貸款銀行將依法處置抵押房屋。
(1)借款人在貸款期內連續六個月未償還貸款本息的;
(2)《借款合同》到期後三個月未還清貸款本息的。
(八)借款人出現下列情形之一銀行不受理個人住房貸款
1、年齡在18歲(不含)以下,或在65歲(不含)以上的申請人;
2、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3、不能提供合法有效身份證明、收入證明或職業證明、提供虛假證明的申請人;
4、已查知有不良信用記錄的申請人。
二、個人二手住房貸款
個人二手住房貸款是指銀行向借款人發放的用於購買二手房的貸款。其中二手房是指已取得全部產權、可以進入房地產二級市場流通交易的住房。申請貸款的二手房房齡一般不超過15年;貸款期限與房齡之和一般不超過25年。
借款人在申請個人二手住房貸款,除需提供辦理個人住房貸款中的借款人資料外,還需提供以下資料:
1、所購二手房的房產權利證明復印件或原經登記備案的《預售合同》復印件;
2、與售房人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及售房人提供的劃款賬號;
3、貸款人認可的評估機構出具的抵押物估價報告;
4、貸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資料。
三、個人住房裝修貸款
個人住房裝修貸款是指銀行向借款人發放的用於自有住房裝修的貸款。最高成數不超過五成,貸款期限最長不得超過5年。
借款人在申請個人住房裝修貸款時,除需提供辦理個人住房貸款中的借款人資料外,還需提供以下資料:
1、房屋裝修的合同或意向書原件,裝修概算書及相關資料;
2、如有指定劃款商戶,應提供商戶銀行賬號;
3、如借款人房屋已在銀行辦理按揭貸款且未全部清償,必須提供原個人住房貸款的《個人購房借款合同》和已設定抵押的《他項權證書》復印件;
4、貸款人認可的評估機構出具的抵押物估價報告。
四、個人家居消費貸款
個人家居消費貸款是指銀行向借款人發放的用於家居支出的貸款。最高成數不超過抵押物評估值的50%,貸款期限最長不得超過10年。借款人辦理個人家居組合貸款,除需提供辦理個人住房貸款中的借款人資料外,還需提供以下資料:
1、購置大件家居商品的合同或意向書原件;
2、如有指定劃款商戶,應提供商戶銀行賬號;
3、借款人房屋已在銀行辦理按揭貸款且未全部清償,必須提供原個人住房貸款的《個人購房借款合同》和已設定抵押的《他項權證書》復印件;
4、貸款人認可的評估機構出具的抵押物估價報告。
五、個人商用房貸款
個人商用房貸款是指銀行向借款人發放的用於購買個人自營商業用房和自用辦公用房的貸款。所購商用房應是現房,最高成數不得超過六成,貸款期限最長不得超過10年。
六、個人住房組合貸款
個人住房組合貸款是指由住房公積金貸款和住房擔保貸款組成的貸款,即當個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不足以支付購房所需時,其不足部分向銀行申請商業性住房貸款的兩種貸款之稱。兩筆貸款按照公積金貸款利率和商業貸款利率分別計息,貸款期限一致。借款人可向受理公積金貸款的銀行申請辦理組合貸款。
3. 中國商品房哪一年實行的貸款政策
在1988年第一次住房體制改革會議召開後,1991年住房信貸業務開始了起步,各項住房信貸政策出台。
註:中國人民銀行於1995年8月頒布了《商業銀行自營住房貸款管理暫行辦法》,從而標志著我國銀行商業性住房貸款走上正軌。但當時的條件是比較嚴格的,一是要求有提供雙重保證即抵押(質押)擔保與保證擔保,二是最高期限為10年,三是要求借款人先有存款,存款金額不少於房價款的30%,存款期限必須在半年以上。
1997年,中國人民銀行頒布了《個人擔保住房貸款管理辦法》,這一辦法對原暫行辦法進行了修正。
1998年4月中國人民銀行發出了《關於加大住房信貸投入支持住房建設與消費的通知》、隨後頒布了《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
1999年,人民銀行下發《關於鼓勵消費貸款的若干意見》,將住房貸款與房價款比例從70%提高到80%,鼓勵商業銀行提供全方位優質金融服務。同年9月,人行調整個人住房貸款的期限和利率,將個人住房貸款最長期限從20年延長到30年,將按法定利率減檔執行的個人住房貸款利率進一步下調10%。
2002年2月21日開始,中國人民銀行降低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水平,5年以下(含5年)由現行的4.14%下調為3.6%,5年以上由現行的4.59%下調為4.05%。
2003年6月13日,人民銀行發布了《關於進一步加強房地產信貸業務管理的通知》。
4. 北京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
北京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中國建設銀行北京市
分行關於印發《個人住房組合貸款管理暫行規定》的通知
(〔98〕京房資中心字第004號1998年3月18日)
北京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各分中心、中國建設銀行北京市分行各支行:
為推動住房制度改革,促進住房消費,充分發揮政策性住房資金和住房信貸資金的效用,加大北京市個人住房貸款力度,支持住房建設,現將北京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與中國建設銀行北京市分行共同制定的《個人住房組合貸款暫行規定》印發給你們。請你們嚴格按照辦法的規定做好組合貸款的發放工作,執行中遇到的問題及時上報。
特此通知。
個人住房組合貸款管理暫行規定
第一條為推進住房制度改革,促進住房消費,充分發揮政策性住房資金和住房信貸資金效用,保證貸款資金的安全,維護借貸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北京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個人住房擔保委託貸款辦法》和《中國建設銀行個人住房貸款辦法》,結合本市實際情況,特製定本規定。
第二條個人住房組合貸款是指由北京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含所屬分中心及直屬歸集部)運用政策性住房資金、中國建設銀行北京市分行運用信貸資金向同一借款申請人同時發放的,用於購買同一套自住普通商品住宅的個人住房貸款,是政策性和商業性貸款組合的總稱。
第三條申請個人住房組合貸款的,應同時符合《北京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個人住房擔保委託貸款辦法》及《中國建設銀行個人住房貸款辦法》中有關貸款對象和貸款條件的規定。
第四條組合貸款的申請。申請個人住房組合貸款,借款人應先向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請,同時提供相關材料。北京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負責初審,初審通過後,由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填制《委託調查通知單》,《委託調查通知單》應明確貸款的數額、期限並註明「組合貸款」字樣。受託銀行接到北京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提供的《委託調查通知單》及相關材料後,應要求借款人填寫《個人住房貸款申請表》,由受託銀行對借款申請人進行貸前調查並將調查結果通知委託人。
第五條受託銀行同意貸款的,應通知北京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簽發《委託貸款通知單》,並與之簽訂《委託貸款委託合同》。受託銀行憑《委託貸款委託合同》及《委託貸款通知單》向借款申請人發放政策性個人住房貸款,並同時發放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
如果這個答案能夠幫到你,請及時採納噢,謝謝!。
5. 住房信貸風險的政策變遷
1、在1988年第一次住房體制改革會議召開後,1991年住房信貸業務開始了起步,各項住房信貸政策出台。1991年建設銀行、工商銀行都成立了房地產信貸部,辦理個人住房信貸業務,並制定了職工住房抵押貸款管理辦法。
2、由於住房體制改革進展較慢,並在1992年出現了房地產熱,1993年著手進行控制。
3、中國人民銀行於1995年8月頒布了《商業銀行自營住房貸款管理暫行辦法》,從而標志著中國銀行商業性住房貸款走上正軌。但當時的條件是比較嚴格的,一是要求有提供雙重保證即抵押(質押)擔保與保證擔保,二是最高期限為10年,三是要求借款人先有存款,存款金額不少於房價款的30%,存款期限必須在半年以上。
4、1997年,中國人民銀行頒布了《個人擔保住房貸款管理辦法》,這一辦法對原暫行辦法進行了修正,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不要求雙重擔保。二是沒有明確規定存款期限。三是利率政策上明確規定按同期固定資產貸款利率減檔執行。期限為5年的,執行3年期固定資產貸款利率,期限為5年以上至10年的,執行5年固定資產貸款利率,期限為10年以上的,在5年期固定資產貸款利率基礎上適當上浮,最高不超過5%。四是貸款使用范圍是公積金建造的普通自用住房。五是貸款發放主體是223個實施安居工程城市的商業銀行和煙台、蚌埠住房儲蓄商業銀行。六、規定貸款的處理時間是三個月,即在三個月內銀行完成貸款評估、審查工作,並向申請人做出正式答復。
5、1998年4月中國人民銀行發出了《關於加大住房信貸投入支持住房建設與消費的通知》、隨後頒布了《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1998年頒布的《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和1997年4月份人民銀行頒布的《個人住房擔保貸款管理辦法》相比,主要有以下不同:一是擴大了貸款可用於購買住房的范圍。原《辦法》規定,個人住房貸款只能用於購買用公積金建造的自用普通住房,而新《辦法》規定,個人住房貸款可用於購買所有自用普通住房。二是擴大了貸款的實施城市范圍。原《辦法》規定,個人住房貸款業務只在安居工程試點城市實施,而新《辦法》則取消了這一限制,即所有城鎮均可開展個人住房貸款業務。三是擴大了辦理個人住房貸款的金融機構范圍。原《辦法》由於規定個人住房貸款只能用於安居工程試點城市居民購買用公積金建造的自用普通住房,因而實際上只有工、建、農3家銀行可以辦理個人住房貸款業務,新《辦法》取消上述限制條款後,實際上所有銀行均可辦理個人住房貸款業務。四是利率更優惠。規定商業銀行自營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按照法定貸款利率減檔執行,即期限5-10年個人住房貸款執行3-5年一般貸款利率,期限3-5年的執行1-3年一般貸款利率。五是加快了處理程序。由原來的三個月時間縮短為三個星期。
這一政策的推行直接刺激了住房貸款的增長,1999年個人住房貸款就增加了324億元,1999年增加了858億元。
6、1999年,人民銀行下發《關於鼓勵消費貸款的若干意見》,將住房貸款與房價款比例從70%提高到80%,鼓勵商業銀行提供全方位優質金融服務。同年9月,人行調整個人住房貸款的期限和利率,將個人住房貸款最長期限從20年延長到30年,將按法定利率減檔執行的個人住房貸款利率進一步下調10%。同時,對公積金貸款期限也作了相應調整,5年以上的公積金貸款利率按4.59%執行,5年以內的按4.14%執行。貸款比例的上升,期限的延長和利率的下調,貸款人要籌備的自有資金減少了,期限的延長和利率的下降意味著每期還本付息壓力減輕了。因此,2000年住房貸款增長進入了快速增長階段。新增貸款的一半用於個人住房貸款。
7、2002年2月21日開始,中國人民銀行降低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水平,5年以下(含5年)由現行的4.14%下調為3.6%,5年以上由現行的4.59%下調為4.05%。
8、2003年6月13日,人民銀行發布了《關於進一步加強房地產信貸業務管理的通知》。此《通知》對房地產開發企業貸款有一些新的政策規定:商業銀行對房地產開發企業申請的貸款,只能通過房地產開發貸款科目發放,嚴禁以房地產開發流動資金貸款及其他形式貸款科目發放。同時,規定商業銀行發放房地產貸款,只能用於本地區的房地產項目,嚴禁跨地區使用。同時,此《通知》再次重申,房地產開發企業申請銀行貸款,其自有資金應不低於開發項目總投資的30%。
在個人住房貸款方面,《通知》指出商業銀行的貸款應重點支持符合中低收入家庭購買能力的住宅項目,對大戶型、大面積、高檔商品房、別墅等項目應適當限制。《通知》規定,對購買第一套自住住房的,個人住房貸款仍執行現行的優惠住房貸款利率和首付款比例不低於20%的規定,而對購買高檔商品房、別墅或第二套以上(含第二套)商品房的借款人,商業銀行可以適當提高個人住房貸款首付款比例,並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同檔次貸款利率執行,不再執行優惠住房利率規定。另外,《通知》規定商業銀行只能對購買主體結構已封頂的居民發放個人住房貸款。
6. 《二手房商業貸款具體管理辦法》
1、買賣雙方建立信息溝通渠道,買方了解房屋整體現狀及產權狀況,要求賣方提供合法的證件,包括房屋所有權證書、身份證件及其它證件。
2、如賣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易,買方可以交納購房定金(交納購房定金不是商品房買賣的必經程序),買賣雙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或稱房屋買賣契約)。買賣雙方通過協商,對房屋坐落位置、產權狀況及成交價格、房屋交付時間、房屋交付、產權辦理等達成一致意見後,雙方簽訂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買賣合同。
3、買賣雙方共同向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提出申請,接受審查。買賣雙方向房地產管理部門提出申請手續後,管理部門要查驗有關證件,審查產權,對符合上市條件的房屋准予辦理過戶手續,對無產權或部分產權又未得到其他產權共有人書面同意的情況拒絕申請,禁止上市交易。
4、立契。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根據交易房屋的產權狀況和購買對象,按交易部門事先設定的審批許可權逐級申報審核批准後,交易雙方才能辦理立契手續。現在北京市已取消了交易過程中的房地產賣契,即大家所俗稱的"白契"。
5、繳納稅費。稅費的構成比較復雜,要根據交易房屋的性質而定。比如房改房、危改回遷房、經濟適用房與其它商品房的稅費構成是不一樣的。
6、辦理產權轉移過戶手續。交易雙方在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辦理完產權變更登記後,交易材料移送到發證部門,買方憑領取房屋所有權證通知單到發證部門申領新的產權證。
7、對貸款的買受人來說在與賣方簽訂完房屋買賣合同後由買賣雙方共同到貸款銀行辦理貸款手續,銀行審核買方的資信,對雙方欲交易的房屋進行評估,以確定買方的貸款額度,然後批准買方的貸款,待雙方完成產權登記變更,買方領取房屋所有權證後,銀行將貸款一次性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