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見證人和擔保人是否一樣
不一樣,見證人只能作證事實經過,但是擔心保人的意義是擔保事後所發生無法解決的問題,必須由擔保人承擔當事人的責任及法律責任。
❷ 你好,請問見證人和擔保人有什麼區別啊
見證人只是觀看的,證明者的作用,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雙方履行合同有否和見證人沒有關系
擔保人是相當於保證人的角色,則是需要承擔法律上的擔保責任的,擔保的那個人沒有履行義務的,作為擔保人要代為履行
❸ 關於銀行貸款擔保人的問題求助
1、因借款人不知所蹤,所以無法先處理借款人。
2、《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十二條 同一債務有兩個以上保證人的,保證人應當按照保證合同約定的保證份額,承擔保證責任。沒有約定保證份額的,保證人承擔連帶責任,債權人可以要求任何一個保證人承擔全部保證責任,保證人都負有擔保全部債權實現的義務。已經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有權向債務人追償,或者要求承擔連帶責任的其他保證人清償其應當承擔的份額。
這便要看你是否與第一擔保人約定了責任份額了。
3、如果第一擔保借款人與你關系不是太好,你可以做一下你同學(第一擔保人)的工作,讓他全部承擔其責任,我想因是你同學出面找的你,他應該要講這種義氣。
❹ 銀行貸款擔保人問題
銀行貸款擔保人,一定要對借款人很了解,信得過。一旦擔保了,就要做好代償的准備。
❺ 見證人和擔保人的區別
一、見證人和擔保人的含義不同
1、見證人僅是在場看見雙方實施借款行為的證人,起著證明借貸關系的作用,與在場人意思近似。見證人可以在借據或合同上簽字,但一般均冠以「見證人」字樣。
2、擔保人,是指在保證法律關系中,為債務人履行債務提供擔保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貸款擔保人是指擔保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擔保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行為。
二、見證人和擔保人的法律義務不同
1、見證人
見證人,是指當場目睹借貸關系發生、變更或消滅,可以作證的人。見證人不是借貸關系的當事人,因而不享有或承擔實體上的權利義務。但是當借款人與出借人發生糾紛時,見證人負有作證義務。
2、擔保人
擔保人分為一般擔保人和連帶擔保人。
一般保證,指由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當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擔保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在一般保證中,擔保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
連帶責任保證,是指當事人在主合同中約定擔保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保證。在連帶責任保證中,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擔保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5)銀行貸款擔保人和見證人一樣嗎擴展閱讀
第一,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證人。但是,不具有完全代償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自然人,以保證人身份訂立保證合同後,又以自己沒有代償能力要求免除保證責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根據民法通則的有關規定,個體工商戶、農村承包經營戶是公民的一種特殊形態。因此作為保證人的公民,也可以是個體工商戶、農村承包經營戶。
第三,可以充當保證人的包括:依法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的獨資企業、合夥企業;依法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的聯營企業;依法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的中外合作經營企業;經民政部門核准登記的社會團體;經核准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的鄉鎮、街道、村辦企業。
第四,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未經法人書面授權提供保證的,保證合同無效。企業法人的職能部門提供保證的,保證合同無效。
第五,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不得充當保證人。而從事經營活動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為保證人的,如無其他導致保證合同無效的情況,其所簽定的保證合同應當認定為有效。
第六,國家機關在接受外國政府或者國際經濟組織提供的貸款的過程中,並經國務院批准後可以作為保證人。其他情況下不允許作為保證人。
❻ 銀行貸款擔保人的責任是什麼
一般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
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債權人已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期間適用訴訟時效中斷的規定。
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債權人有權自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保證人依照本法第十四條規定就連續發生的債權作保證,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人可以隨時書面通知債權人終止保證合同,但保證人對於通知到債權人前所發生的債權,承擔保證責任。
同一債權既有保證又有物的擔保的,保證人對物的擔保以外的債權承擔保證責任。債權人放棄物的擔保的,保證人在債權人放棄權利的范圍內免除保證責任。
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未經法人書面授權或者超出授權范圍與債權人訂立保證合同的,該合同無效或者超出授權范圍的部分無效,債權人和企業法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