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做為法人代表幫其他公司簽字擔保貸款要負什麼責任是否有規定擔保貸款後多長時間內不得更換法人代表
我的意見:1、法定代表人的更換與是否提供擔保無關,應按公司法的規定辦理相關手續;2、擔保事宜要注意:一是以誰的名字擔保;二是公司的章程對對外擔保是否有規定;三是公司的實質上的權利人是股東而不法定代表人,重大的問題要股東會決定。
㈡ 公司法人要求擔任股東,在此期間公司為他人做貸款擔保,辭職後被起訴要求承擔連帶還款責任該怎麼辦
沒有好的辦法
第一,擔任企業股東是一種法定行為和義務,既然選擇承擔,就需要承擔相應的義務和後果
第二,在銀行里你們也是知曉和簽字的,所以不存在欺詐問題,至於口頭承諾,這只是你們之間的民事協定,不影響銀行方面
第三,就法律關系來說:第一,作為股東,你們所有簽字的人加上企業法人代表,都要承擔這筆貸款的歸還義務,因為你們屬於擔保人。而擔保人在履行義務後,有權要求債務人償還
現在可行的辦法,莫過於:要求原老闆提供債務人的相關信息,積極聯系其他股東向債務人索賠,因為銀行方面的問題肯定是跑不掉的
另外提醒一下:企業股東或者法人代表並不是隨便擔任的,不要因為一時的好心就隨便承諾擔任,擔任了就要承擔對應的法律義務。另外,涉及到銀行貸款,更不要隨便擔保和簽字。如果當時你們不簽字,那麼即便是老闆自己簽字,事後這筆貸款也和你們無關。
㈢ 我是公司法人代表,我以公司的名義為別人擔保貸款,當貸款人無能力還款而我的公司資產不足以償還貸款時,
您好,如果你各種手續合法,個人不會承擔責任。但對方若能舉證您存在各種不規范,可能會承擔連帶責任的!
㈣ 在為別人做貸款擔保時,在法人代表的地方簽名,要擔負什麼法律責任
他是法定代表人的話,簽名推定公司要承擔保證責任,只有簽名無其他說明只承擔一般擔保的話,就應該承擔連帶責任。如果他的行為超出了授權范圍,不影響保證合同的效力,由公司追究個人責任。
㈤ 我是公司法人,出於無奈幫別人用公司擔保,與我個人財產無關,如果貸款人還不出錢來,我有什麼責任
按照法律規定
債務人不能償還債務的
由擔保人負責償還
所以如果債務人還不了錢
你公司要負責還錢的
㈥ 假如我是企業法人,以自己的企業做擔保為別人貸款,現在那人破產了,還不上,我應該承擔怎麼樣的責任
以自己的企業做擔保為別人貸款,現在那人破產了還不上,應該全部承擔連帶責任而發放的貸款。
擔保貸款是指借款人不能足額提供抵押(質押)時,應有貸款人認可的第三方提供承擔連帶責任的保證。保證人是法人的,必須具有代為償還全部貸款本息的能力,且在銀行開立有存款帳戶。保證人為自然人的,必須有固定經濟來源,具有足夠代償能力,並且在貸款銀行存有一定數額的保證金;保證人與債權人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保證合同。保證人發生變更的,必須按照規定辦理變更擔保手續,未經貸款人認可,原保證合同不得撤銷。
擔保貸款就是根據借款合同或借款人約定用借款人的財產或第三人財產為貸款保障,並在必要時由第三人承擔連帶還款責任的一種貸款。
而連帶責任人中任何一人對違反法律義務的後果都必須負全部責任。 比如:自願簽訂協議,共同出資和經營,共負盈虧和風險,對外負無限連帶責任的聯 合;在連帶責任保證中,保證人對債權承擔連帶責任;因委託書授權不明,被代理人應向第三人負民事責任,代理人負連帶責任;代理人與第三人惡意通謀,損害被代理人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負連帶責任;租賃合同約定由房客支付物業費,物業公司可直接向房客收取,但業主要承擔連帶責任;司機肇事,車主承擔連帶責任;簡言之,連帶責任是按份責任的對稱。它是指兩個以上的債務人,共同負責履行清償同一債務的行為。
因此,擔保貸款,需要承擔為別人擔保貸款而貸款人破產導致需替為還款的風險。
㈦ 公司替別人擔保貸款需要法人代表簽字嗎
第十六條【公司擔保】 公司向其他企業投資或者為他人提供擔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會或者股東會、股東大會決議;公司章程對投資或者擔保的總額及單項投資或者擔保的數額有限額規定的,不得超過規定的限額。
公司為公司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提供擔保的,必須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
前款規定的股東或者受前款規定的實際控制人支配的股東,不得參加前款規定事項的表決。該項表決由出席會議的其他股東所持表決權的過半數通過。
第一百零四條 本法和公司章程規定公司轉讓、受讓重大資產或者對外提供擔保等事項必須經股東大會作出決議的,董事會應當及時召集股東大會會議,由股東大會就上述事項進行表決。
第一百二十一條 上市公司在一年內購買、出售重大資產或者擔保金額超過公司資產總額百分之三十的,應當由股東大會作出決議,並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第一百四十八條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有下列行為:
挪用公司資金;
將公司資金以其個人名義或者以其他個人名義開立賬戶存儲;
違反公司章程的規定,未經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董事會同意,將公司資金借貸給他人或者以公司財產為他人提供擔保;
違反公司章程的規定或者未經股東會、股東大會同意,與本公司訂立合同或者進行交易;
未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同意,利用職務便利為自己或者他人謀取屬於公司的商業機會,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所任職公司同類的業務;
接受他人與公司交易的傭金歸為己有;
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違反對公司忠實義務的其他行為。
董事、高級管理人員違反前款規定所得的收入應當歸公司所有。
因此,還應當提供董事會或者股東會、股東大會決議。
㈧ 關於替親戚公司當法人貸款的事
你主要起到擔保的作用,貸款人如果無力償還,擔保人是要還的,不然是要犯法的,民間有好多的擔保公司,專門替別人擔保貸款,不過對貸款人資格審查很嚴格的,用處不大,假如他無力償還你還是負法律責任的。
㈨ 我是掛名法人不是股東公司幫人擔保銀行代款我應承擔什麼責任
你應該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吧。只要你沒有替公司在銀行貸款做個人擔保,你無需為銀行貸款承擔責任,只是假如銀行訴諸法律,需要你出庭應訴,當然你也可以委託代理人出庭。
㈩ 個人幫別人擔保銀行貸款300萬、沒還.現在辦公司當法人跟那擔保有關系嗎
我朋友幫別人做擔保人,後來別人跑路了我朋友挨自己墊了40萬出去,所以不要輕易幫別人做擔保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