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保險公司給銀行貸款做的一下所謂擔保險,這個金額有什麼標准嗎
一般肯定不超過貸款金額了,就是相當於銀行把貸款人不還錢的風險轉給了保險公司,如果出現不還錢情況,保險公司會把這筆貸款還上
❷ 關於保險公司是否可以進行貸款業務的問題,內詳
看了你的問題補充!答案:保險公司的保險基金是不可以用來向外放貸的,放貸是銀行的業務,但是保險基金可以用來投資和理財的,這也是現在很多保險公司成立資產管理部,或者資產管理公司的原因。因為這些資金不能放在那兒存著,只有放到市場上才能產生對經濟的推動力。另外有投資就會有信託,因為基本這些投資基金基本都是別人的信託財產,沒有多少是保險公司的自有財產。至於銀行,它和保險是完全獨立的,平安銀行和平安保險是兩家獨立的法人,絕對不會有業務的重合,只是隸屬於一個集團!國家有明確的規定,詳細的你可以再去查一查。你覺得這樣的回答可以么,可以的話,需要你的認同!
我在補補啊!
保險資金的投資領域不外乎債券市場和股票市場。保險公司的投資管理公司其實和基金公司的本質是一樣的,只不過一個投資來源是散戶買基金的錢,一個是保險公司信託給它的保險基金。另外現在保險公司的投資管理公司也可以信託別的資金,象企業年金,總的來說現在基金公司能做的,這些保險投資公司都能做。還有一種趨勢就是,現在保險公司開始把他們的資產投資分部給獨立出去,成立單獨的企業法人,當然是控股的那種,這樣有利於其業務的開拓。
❸ 保險公司擔保責任
擔保和保險本身來講,兩者是有區別的。一方面在有效期間內,從擔保角度講,一旦買房人不能還款,擔保單位就有責任代買房人還款。而從保險(壽險)角度講,保險公司為買房人賠付貸款是有責任范圍的,並不是買房人所有的不還款情況保險公司都責任賠付。
另一方面,我們應該全面理解保險的概念和作用。保險(壽險)不應僅僅是貸款中的一項費用,交納保險費後,買房人相應取得了一種減少未來償付風險的權利,這部分風險將由保險公司來承擔。如果買房人償還剩餘貸款本息,之後買房人和保險公司之間並不因此而產生債權債務關系,這樣買房人就利用保險將保險事故帶來的還款風險完全消除了,買房人仍擁有房屋的所有權。
而在擔保的方式下,如果買房人不能償還貸款,擔保單位代其還清了貸款,依照我國擔保法第三十一條,擔保單位相應取得了對買房人的追索權。
舉例來說,擔保單位為買房人貸款30萬元提供擔保,如果買房人還了10萬元貸款本息後不能繼續還款,擔保單位為其償還剩餘20萬元本息後就有權利要求買房人向擔保單位償還20萬元的本息,也就是說買房人相就職為擔保單位20萬元本息的債務人。在這種情況下,買房人或其繼承人要麼想辦法繼續還清擔保單位為其代還的20萬元本息,要麼將其擁有的財產(包括其貸款購買的住房)變賣來償還債務。也就是說,擔保單位為買房人償清貸款後,買房人債務仍沒有消除,只不過債權人發生轉移而已。
❹ 我在銀行貸款5萬元是保險公司擔保的,現在要還清貸款都需要哪些書面材料
保險公司擔保了你的貸款。現在要還清,肯定要拿著擔保書。然後拿著你的身份證件貸款合同一起去銀行還款。
❺ 買房需要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找第三方保險公司做擔保,花費需要多少
公積金管理中心要求擔保公司擔保主要是降低風險。 而且雙方之間應該是建立合作關系的。你是什麼時候辦理的?之前辦理公積金貸款確實有需要擔保,但擔保形式應該不只限於擔保公司,自然人也可進行擔保。服務費都是要交的。不過現在公積金貸款擔保這項已經取消了。如果是近期辦理的還要求繳納擔保,就可以到有關部門進行投訴了。
❻ 我們幾家人一起擔保貸款,如果是我們自己還不起錢呢,會不會找保險公司要這筆錢呢
現在不會的。
第一,當貸款人還不起時,擔保人承擔連帶責任,這是法規規定。所以,貸款人確實償還時,貸款機構會向擔保人提出,要求擔保人履行擔保責任。
第二,從本問題看,是涉及貸款機構強制執行的問題。首先,貸款機構要求強制執行,是通過程序後,如法院訴訟判定擔保人應履行擔保責任,由法院強制執行。其次,在強制執行時,先是現金、銀行存款,然後是固定資產。第三,保險公司的錢,一般是保險,需要認定可強制執行財產後,才會處理,並且需要本人合作。
第三,問題中還涉及多個擔保主體問題,那麼需要按第一擔保人、第二擔保人的順序進行執行,這涉及到合同約定。
所以,貸款機構現在是不能扣保險公司的錢。
❼ 保險公司做擔保貸款嗎如果從銀行貸款,保險公司可以做為保證人嗎哪幾個保險公司開通了這個業務謝謝
保險公司是不能進行貸款擔保的,你說的估計是貸款保險之類,這與擔保是兩碼事!
❽ 我人在廣州,在網上找到一個擔保貸款的公司,他說我貸款先要買一份保險,保費600塊左右一年的那種,
不一定,他們的做法,估計就是你買了保險後,受益人是你自己,然後你還不起錢的時候,他們就利用保險,然後把你搞出事,後讓保險公司賠錢,拿到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