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男子借10萬"小額貸款"被逼還384萬還搭上一套房是怎麼回事
新聞晨報(上海)消息,時先生向涌升金融公司(以下簡稱「涌升」)借貸10萬元,到款只有7.5萬元,並且要時先生寫下20萬的借據,在合同下,該貸款已經連本帶息漲至384萬。
和時先生見面的人自稱是「涌升」的「風控」人員,在了解了時先生的一些基本情況後,拿出一張借條讓時先生填寫。時先生注意到,借條是空白的,只需要填上名字、所借金額和還款日期就可以了,收款人一欄是空白的。
盡管時先生只借10萬元,但這名「風控」人員要求其寫20萬元的借條。對此,時先生表示不解,而對方解釋說:「這是行規,如果不違約你只需還10萬元就可以了。」
借條寫好後,對方攜帶現金陪同時先生來到銀行做了20萬元的存取款流水,並要求取出現金後在無監控處歸還於對方。時先生拿到手的借貸款只有7.5萬元,原本預期借10萬元的他這才弄明白:2.5萬元是利息和中介費,在借貸款中直接扣除了。該「風控」人員告訴時先生:「如果你不能按期歸還10萬元,那麼就要履行20萬元的違約合同,這是對你的約束。」
此後,由於不能按期還款,「涌升」工作人員便以毆打和語言相威脅,逼迫時先生多次寫下借條,並用他的銀行卡反復做銀行流水留下「證明」。至當年9月6日,原本10萬元的借貸合同,總金額已飆升至110萬元。
債台高築還丟了房產
當「涌升」得知時先生名下有一套位於菊盛路的70平方米房產時,便答應借他30萬元用於償還欠款,但要求他簽下「陰陽合同」:真正的合同中,雙方約定欠款30萬元;而另一份合同中,書面欠款數額達145萬元。
對此,「涌升」的解釋是:如果時先生不能按期歸還30萬元,那麼就要履行145萬元的合同,我們把你的房子網簽,這是對你的「約束」,以此防止他交易房產跑路。
到了約定的還款時間,本就無力償還欠款的時先生遭到「涌升」公司人員上門「討債」毆打,並認定時先生「違約」,但為其出了個「主意」,建議邀請第三方公司為他「平賬」接盤。
所謂「平賬」,其實就是由另一家小額貸款公司代時先生償還欠款,再和時先生簽下更高額的欠款合同。
與此前和「涌升」簽的合同一樣,時先生和後來的「平賬」公司簽署的也是「陰陽合同」,其中虛構的合同債務竟然高達170萬元。與此同時,時先生還發現自己名下菊盛路房產已被轉賣。
2016年10月,時先生不堪忍受借貸公司長期對其和家人的暴力騷擾,以及無窮無盡的借貸陷阱,最終選擇報警。至此,史先生欠款已達384.7萬元,並損失了一套70平方米的房產。
逼貸款者寫下高額欠條
與時先生有類似遭遇的葉先生,也遭到「涌升」多次恐嚇騷擾,忍無可忍選擇報警。
2016年2月27日,葉先生通過中介向「涌升」借款20萬,對方將其帶至銀行做了39萬元的存取款流水,實際到手18.5萬,其中1.5萬元作為中介費用。不到一個月,對方以其未按時還款本息造成違約為由,要求還款39萬元。
葉先生據理力爭,卻遭到對方拳腳相加,被逼寫下80萬元借條,並在銀行做了80萬元的存取款流水。至此,葉先生借款20萬元,實得18.5萬,但在合同上卻已欠款80萬元。
無獨有偶,許女士也通過中介向「涌升」借款5萬元,扣除中介等費用,實得4.15萬元,卻在公司人員陪同下到銀行做了20萬元的存取款流水。隨後,許女士因打算再借5萬元,然而在公司的威逼利誘下,寫下30萬元借條,最後分文未得。至此,許女士借款5萬元,最終在合同上的欠款數卻達到了30萬元。
以「平賬」名義疊加欠款
靜安警方在深入調查後發現,這不是一件單純的借貸詐騙案,背後有一個犯罪團伙多次以虛假借款的方式實施違法犯罪。經過深入細致偵查後,偵查員再次向多名被害人詳細了解案情、固定證據,基本掌握了該團伙的人員情況和敲詐方式。
靜安公安分局在市局刑偵總隊指導下,初步查明了「涌升」以貸款為名,通過詐騙、敲詐勒索和非法拘禁等手段非法牟利的事實,隨即成立專案組,對此進行立案偵查,並迅速調取涉案銀行賬目和監控視頻。
經查,一個以宋某和王某為首、以「涌升」作為外殼包裝的小額貸款犯罪團伙逐漸浮出水面。其中,宋某為公司總經理,負責提供資金和借貸詐騙腳本策劃,規定必須嚴格按照腳本的步驟進行操作;王某為副總經理,負責帶領手下「公司業務人員」具體操作,從而構建了一個完整的犯罪框架。
犯罪團伙平時主要通過行業中介公司、網上發帖、房產交易中心周邊散發小廣告和「熟人」介紹這四類方式,發布虛構信息稱:「迅速放款」辦理小額貸款,以吸引被害人。
待被害人上鉤後,由公司的「風險控制」人員等人約被害人見面,在不給付或者僅給付小額本金的情況下,以公司需要審核資信、無抵押貸款需要虛增借款額為由,哄騙被害人在空白借條及協議上先簽上名字,寫下高於借款額幾倍的數額。借條到手後,犯罪嫌疑人又以言語威脅、電話騷擾、非法拘禁等手段,通過對被害人及家屬進行恫嚇、騷擾、毆打等惡劣行徑,強行收賬。
如被害人無法按時還款,「涌升」就會以「平賬」的明目,將被害人的債務「轉讓」給另一家同樣的「小額貸款公司」,簽訂一份更高額的「還款合同」。層層轉讓之後,被害人往往會在合同上簽下高於借款額數倍的金額。這其中,也包含了「平賬」公司給上家的好處費,這錢當然還是從被害人身上出。
警方發現,被害人在借款合同上簽下自己姓名時,並未考慮法律關系問題和風險因素,一旦債主上門「討債」,多數人選擇東躲西藏。此外,被害人借貸時到銀行做流水記錄、取款等銀行監控資料,也因離案發時間較長而被清除,給警方偵查帶來一定難度。
另一方面,犯罪嫌疑人在整個環節中有意保留了對他們有利的證據,刻意將自己的違法犯罪行為偽裝成「民間借貸糾紛」。
抓獲18名犯罪嫌疑人
經過前期縝密偵查,今年2月21日,靜安分局集中開展收網行動,一舉抓獲以宋某、王某為首的犯罪團伙18名犯罪嫌疑人,並在現場繳獲多份涉案借條。而實際上,對外號稱從事小額借貸業務的「涌升」,更是一家無證公司。
搜查中,偵查員還找到嫌疑人撰寫的詐騙、敲詐勒索「劇本」,一幕幕醜陋的借貸詐騙都是按「劇本」嚴格上演。
在跟被害人簽署的真實借款合同中,嫌疑人會將還款期限拉長至1年左右。而那份虛假的高額借款合同中,還款期限往往只有1個月。
放款之後,嫌疑人不會給被害人聯系方式,甚至在還款時借故到外地,讓被害人無法聯系嫌疑人還款,一旦過了時限,再出面稱被害人「違約」,要求其按虛假合同上的高額借款數,盡快還款。
[警方提醒]不要輕信「無抵押小額貸款」宣傳卡片
記者從靜安公安分局了解到,在此類以小額借貸為名、實施詐騙勒索的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利用被害人急需小額貸款的迫切需求,哄騙其寫下高額借條,然後上門敲詐勒索,作案方式具有極強的迷惑性。
一些被害人發現進入圈套後,迫於嫌疑人的催款壓力和恐嚇,往往會選擇「花錢買太平」,沒有及時報案或者尋求法律幫助,給了嫌疑人可乘之機。嫌疑人也正是利用被害人這種心理,拿著借條和銀行流水證明威脅被害人,並屢屢得逞。
對此,上海警方提醒市民,空白的借條不要隨便簽,更不要填寫不符合實際金額的協議。如有借貸需求,不要去非正規的金融公司借貸,房產等重要抵押物品不建議做全權委託,以免產生交易糾紛。
此外,市民不要輕信網上和路邊散發的所謂的「無抵押小額貸款」宣傳卡片。如遇到此類借貸詐騙,一定要提高警惕,及時固定證據並第一時間報警。
『貳』 借了小額貸款公司的錢,大概20.30萬,現在還不了他們會怎麼追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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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叄』 丈夫借小額貸款公司的錢還不上,離婚後老婆要承擔責任嗎
1,原則上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即使離婚後,也需要承擔連帶償還責任。
2,女方如果能舉證,這個貸款只用於男方個人生活的,或用於賭博等非法行為的,屬於男方個人債務。
3,離婚時,雙方對此債務的承擔,即使進行了約定,對債權人也是無效的,對外仍然要承擔共同還款的責任,但雙方內部是有效的。
『肆』 我老公向小額貸款公司借款20萬我一人去簽的字
小額貸款公司,一般都是高利率的。你自己簽字之前不知道這個字簽的意義??簽字了之後就承認錢是你借的。你必須還。但是利率太高屬於不合法行為,不守法律保障的。。要不是就報警,要不就慢慢還。通過法律程序或許只需要還本金自己銀行利率的利息
『伍』 借小額貸款,公司是黑惡勢力被抓了,公司查封,判刑,還要還錢嗎
這種情況就要看是否利息過高嗎?如果屬於高利貸那就不需要,只要還本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