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幫別人擔保貸款被法院起訴算不算違法
這種情況肯定是一種違法行為啊,因為已經起訴你了
B. 幫別人擔保貸款被法院起訴了怎麼辦
當你成為擔保人的時候,就應該預料到可能有對方不還錢而導致的後果,因此,法院起訴債務人的同時,也會起訴你,最好的辦法就是敦促債務人還錢,今後最好不要給別人擔保。
C. 幫別人擔保貸款別人不還,現在法院開始劃扣我銀行卡上的錢了
擔保人就負有代償的責任啊。這是正規的法律程序。
D. 我幫別人擔保貸款,法院從我的銀行卡里扣劃了,那法院還會從我的兒子的卡扣嗎
不會,父母的債是不需要子女償還的。
父母與子女是兩個獨立的民事主體,不因血緣關系的存在而混同。父母的債就是父母作為主體與他人發生的債權債務關系,與其子女無關。即使在父母死亡後,按照我國繼承法的有關規定,繼承遺產應償還被繼承人生前所欠債務,但應以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出部分,繼承人不負償還義務。
E. 我給人當擔保人,錢被法院扣去 ,還能要回來嗎
擔保人的錢被法院依法扣留後無法從法院要回,需要擔保人向借款人要回欠款。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十二條 同一債務有兩個以上保證人的,保證人應當按照保證合同約定的保證份額,承擔保證責任。沒有約定保證份額的,保證人承擔連帶責任,債權人可以要求任何一個保證人承擔全部保證責任,保證人都負有擔保全部債權實現的義務。已經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有權向債務人追償,或者要求承擔連帶責任的其他保證人清償其應當承擔的份額。
(5)幫別人擔保貸款被法院扣款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二十二條 保證期間,債權人依法將主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保證人在原保證擔保的范圍內繼續承擔保證責任。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第二十三條 保證期間,債權人許可債務人轉讓債務的,應當取得保證人書面同意,保證人對未經其同意轉讓的債務,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第二十四條 債權人與債務人協議變更主合同的,應當取得保證人書面同意,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的,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F. 幫別人擔保貸款別人不還遭遇銀行卡凍結錢直接被法院強劃走,我該怎麼辦
首先貸款到期沒還,銀行要起動法律程序,法院才會凍結你的銀行卡,所以這個時間是不一定的,看銀行的實際操作情況會有不同
G. 我幫朋友在銀行貸款。我是擔保人。法院判了。我孩子的銀行卡上的錢會不會讓法院扣了
不會,只會追借款人和擔保人名下的財產,孩子在借款合同上沒有簽字不能作為被追繳對象。
H. 請教法律人士:幫朋友擔保貸款不能償還,被法院判了強制執行又未執行,我還需要還款嗎
既然下達了執行通知書,就證明對方當事人已經在法定期限內申請執行了,只要申請執行了,你如果不還款,那就要做好時刻被執行的准備。
《民事訴訟法》雖然規定了強制執行的期限,但是並未規定過了期限就不能繼續執行了,因此,信用社要求法院繼續執行並不違法。
《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一十五條 申請執行的期間為二年。申請執行時效的中止、中斷,適用法律有關訴訟時效中止、中斷的規定。
第二百三十條 人民法院採取本法規定的執行措施後,被執行人仍不能償還債務的,應當繼續履行義務。債權人發現被執行人有其他財產的,可以隨時請求人民法院執行。
第二百零三條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請執行書之日起超過六個月未執行的,申請執行人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上一級人民法院經審查,可以責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內執行,也可以決定由本院執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執行。
I. 給別人擔保貸款,他還不上了,法院會扣我工資嗎
擔保分一般保證和連帶保證。如果是一般保證必須等判決下來,被保證人無法償還的情況下,才能讓保證人來承擔保證責任。連帶保證可以直接起訴保證人。
1、一般保證。
《擔保法》第十七條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
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
2、連帶保證。
第十八條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
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第十九條當事人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連帶責任保證承擔保證責任。
所以根據以上內容,看當初簽定的擔保合約屬於哪種形式,依據相對應的情況,法院是有權凍結資產或者以扣工資的形式進行債務的償還。
J. 因替別人擔保貸款法院把賬戶的錢給收繳了需要通知本人嗎
這種說法有誤,法院不可能未經審理,就把擔保人賬戶上的錢以沒收上繳的名義給轉走。 追問: 但在這之前並沒有對我們有 什麼通知 ,是今天去取錢才發現的 回答: 出借人沒有將你和借款人列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 民事訴訟 ,,要求你們承擔連帶還款責任嗎? 追問: 我們就沒收到 法院 的通知啊 回答: 開庭審理 ,不是通知,而是傳票。 追問: 傳票也沒有,之前一點也不知道 回答: 哦。那你有什麼證據證明「 法院 把賬戶上的錢以沒收上繳的名義給轉走了」? 追問: 我們收到傳票了,只是 貸款人 沒告訴我,再麻煩問一下,他父親替他兒子寫欠條有法律效率嗎 回答: 你的一句話說明不清楚當時的 民事法律關系 ,我們真的不太回答。 追問: 還是那個擔保的是,現在那個 貸款人 給我們寫了一個欠條,是以他兒子的名義寫的,那麼這個欠條有法律效率嗎? 回答: 貸款人 給你們寫欠條?怎麼可能呢?貸款人是借錢給別人的人,他寫什麼欠條? 追問: 就是那個借款的,我們給他當 保人 回答: 有沒有效,在此我們不討論了,你們參加 庭審 後,法院會作出公正的判決的. 追問: 對不住,我不知道他在法律上叫什麼,就是那個從 銀行借款 的人 追問: 我就是想問一下,父親替兒子寫了欠條,這張欠條管用嗎? 追問: 那我們撇開擔保問題,父親替兒子寫了欠條他管用嗎?他兒子已經成人 回答: 父親替兒子寫了欠條,這張欠條管用.。即使是 無權代理 ,那也是效力待定,兒子追認時,該協議有效,由兒子承擔還款責任,兒子不追認時,該協議無效,由無權代理人父親自己承擔還款責任。 追問: 什麼是「兒子 追認 」 回答: 簡單地說:就是兒子承認該筆借款呀 追問: 謝謝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