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婆家公公用戶口本貸款兒子兒媳需要還貸款嗎
恐怕你不只是簽個字的問題,婆婆貸款超過60歲,說明以婆婆名義貸款手續已經沒法辦理,需要把婆婆的貸款全部轉到你的名下,變成你的貸款。如果你真想這樣辦,那麼你去辦的時候肯定還要叫你找擔保人的,你就找個有能力的人,私下讓擔保人跟你的婆婆再簽訂個協議,就是反擔保,約定拆遷費等收入提供反擔保,這樣你就多了一道保險。
2. 公公婆婆能給兒媳做擔保人貸款買房嗎
可以的,婆婆貸款,兒媳做擔保人,
擔保人為債務人認可有擔保能力即可,因此這個是很正常的。
3. 兒子給爸做擔保人貸款20萬兒媳婦承擔什麼責任
如果兒子作為爸爸的貸款擔保人,只有兒子一方要承擔相關的責任,兒媳婦不會被連帶承擔責任的。
4. 公婆貸款兒子兒媳做了擔保人,離婚前要簽什麼協議才跟兒媳沒還款關系
1、對於銀行來說,如果你有能力承擔擔保責任,那麼找你是正常的。而對於你來說,在不主動還款的情況下,肯定銀行就只能走法律途徑,而在法院處理案件過程中,你提出你和同事之間的協議,那麼法院的判決可以明確你的追償權。一旦你今後在訴訟中被認定承擔連帶責任並且最後也確實由你承擔了擔保責任的,你可以向你的同事直接追償並向法院申請執行,不需要特別安排一個訴訟。 2、保證擔保分為一般保證與連帶保證。(1)一般保證是指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2) 連帶責任保證是指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保證。 3、當事人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連帶責任保證承擔保證責任。 4、如果你的公婆提供的保證屬於一般保證,那麼,根據法律規定,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1)債務人住所變更,致使債權人要求其履行債務發生重大困難的;(2)人民法院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中止執行程序的;(3)保證人以書面形式放棄前款規定的權利的。對照規定,由於你的鄰居作為債務人,其住所發生了變更,致使債權人信用社要求履行債務發生重大困難,那公婆作為一般保證人則不可拒絕承擔保證責任。 5、一般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6個月。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債權人有權自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6個月內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在保證期間,債權人未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綜上,我個人意見為從保證期間入手,看看當時對於保證期的約定,在保證期內,信用社是否向你公婆要求承擔保證責任(以書面的形式),如沒有相關證據證明信用社要求你公婆承擔保證責任且過了保證期,那麼則可拒絕承擔保證責任。如果此路行不通,那你就積極尋找你的鄰居,如果尋找不到,在你公婆承擔保證責任後,今後可以向你鄰居追償。
5. 我公公貸款為什麼要兒子和兒媳簽
應該是讓你們作為擔保人的,到時候簽字了就得承擔責任,慎重考慮哈
6. 公公跟別人聯名貸款還需要兒子跟媳婦做擔保人嗎
公公和兒子是入股式或股東式的銀行可以追加為擔保人,兒子和配偶需要在擔保合同上簽字,但無證據證明的不必為擔保人,聯名者必須為連帶擔保。
7. 老公的父母去貸款,擔保人要兒子和兒媳婦做擔保。兒媳婦不幫忙做擔保人,有沒有
這樣的事情也可以兩說,第一,父母貸款,兒子媳婦擔保是很正常的,因為,父債子還天經地義,就算不擔保,她們有事情了,也是你們 承擔後果,其二,就是兒子可以擔保,兒媳婦如果不願意也可以了理解,因為兒媳怕擔責任,因為今天是你兒媳,明天不知道是不是了,世事難料,所以說不準,所以這樣的事情還是不要互相責怪,順其自然
8. 公公貸款買房還要兒媳作擔保嗎
家人是不能作為擔保人的,需要找沒有血緣關系的人才可以。
9. 公公找小額貸款公司借款2500萬元,讓我和老公去簽字變成擔保人(其實我不想簽字,但是畢竟他是爸爸,
你好,擔保人承擔連帶責任,擔保人和借款人責任一樣,貸款人無力償還,則可以要求擔保人償還全部債務,所以你們所有財產都會被用來還債(除生活必須品)
10. 您好!公公與兒媳簽了協議(有第三方擔保人,此事發生在兒子意外死亡之後),
公公與兒媳簽的協議本身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自雙方簽字之日起成立。該協議是附條件的遺贈撫養協議,條件是兒媳不改嫁並盡贍養義務,如果所附條件不成立則協議不生效。如果義務人未盡所附義務,老人百年之後其他利害關系人有權利要求按法定繼承處理,但是要舉證證明義務人未盡所附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五條 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