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用房子抵押從銀行貸款無法償還法院怎樣執行
抵押權是一種優先受償權。即債務人不能履行支付義務時,債權人有權將抵押物拍賣或折價處理,所得款項用於償付債務,剩餘部分歸還債務人。
也就是說,法院可以拍賣你的房子,得到的錢拿去給銀行還債,當然還包括銀行在要求付款過程中產生的必要費用(如拍賣傭金),如有剩餘,還給你。
❷ 房產抵押貸款(法院強制執行還款)
法院強制執行是法院根據法律判決結果對被告人採取的強制行為。被申請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查封、扣押、拍賣、變賣被申請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財產。1、查封是指人民法院對被申請執行人的有關財產貼上封條,就地封存,不準任何人轉移和處理的執行措施。2、拍賣是人民法院以公開的形式、競爭的方式,按最高的價格當場成交,出售被申請執行人的財產。3、變賣是指強制出賣被申請執行人的財產,以所得價款清償債務的措施。人民法院在執行中需要變賣被申請執行人財產的,可以交由有關單位變賣,也可以由人民法院直接變賣。由人民法院直接變賣的,變賣前,應就價格問題徵求物價等有關部門的意見,變賣的價格應當合理。4、人民法院扣留、提取的存款和收入,拍賣、變賣被申請執行人財產所得的金錢,應及時交付申請執行人,並結束執行程序。
❸ 用房子抵押貸款 不還款 房屋如何處理 如果被拍賣款項如何處理的
拍賣的錢,由法院還清債權人所有的欠款費用後,所剩的錢才歸債務人,資不抵債的債務人仍然需要用其他財產還款,有剩的錢則根據買房時合同約定的房屋產權人歸屬處理。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
人民法院對被執行人所有的其他人享有抵押權、質押權或留置權的財產,可以採取查封、扣押措施。財產拍賣、變賣後所得價款,應當在抵押權人、質押權人或留置權人優先受償後,其餘額部分用於清償申請執行人的債權。
對人民法院查封、扣押或凍結的財產有優先權、擔保物權的債權人,可以申請參加參與分配程序,主張優先受償權。
參與分配案件中可供執行的財產,在對享有優先權、擔保權的債權人依照法律規定的順序優先受償後,按照各個案件債權額的比例進行分配。
被執行人的財產被分配給各債權人後,被執行人對其剩餘債務應當繼續清償。債權人發現被執行人有其他財產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債權人的申請繼續依法執行。
(3)法院裁定抵押房屋用於償還貸款擴展閱讀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拍賣、變賣財產的規定》相關規定:
對擬拍賣的財產,人民法院應當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的評估機構進行價格評估。對於財產價值較低或者價格依照通常方法容易確定的,可以不進行評估。
當事人雙方及其他執行債權人申請不進行評估的,人民法院應當准許。
對被執行人的股權進行評估時,人民法院可以責令有關企業提供會計報表等資料;有關企業拒不提供的,可以強制提取。
❹ 被告人的房子已判給原告,但房子現在還有銀行貸款不能進行過戶。法院可以強行還銀行的貸款並解除抵押么
法院不可強行還款並解除銀行抵押。需要與貸款銀行協商。如若想取得房屋所有權需滿足一下條件:
需要先全款支付房款,待房屋過戶、取得房產證後再向銀行申請抵押貸款,貸款用途用於支付購房時的借款,這樣的住房貸款方式叫置換式住房貸款。
置換式貸款主要是指置換式個人住房貸款,目前主要是用在商品住房貸款方面,是銀行向購買商品住房時全額付款的借款人發放的,用於置換其前期購房非貸款類債務,並以該住房設定抵押的貸款。
(4)法院裁定抵押房屋用於償還貸款擴展閱讀:
1、申請置換式個人住房貸款需具備以下條件:
(一)借款人具備償還貸款本息能力,本次貸款的每期還款額與收入之比在50%以下(含50%),每期所有債務支出與收入之比在55%以下(含55%);
(二)抵押物為借款人購買的商品住房,對應的土地性質為國有出讓,已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書不超過農總行規定的年限,可以進入房地產三級市場交易,並且未設定其他抵押權;不受理酒店式公寓作為抵押物;
(三)抵押物對應的土地使用權已使用年限不超過15年。
2、貸款金額最高為抵押物價值的70%。
3、置換式個人住房貸款的貸款期限、貸款利率和還款方式執行個人住房貸款相關政策。
❺ 銀行接到法院查封裁定還可以續貸給抵押人貸款嗎房屋被法院拍賣以後的拍賣款,法院卻優先受償給了銀行,
肯定不會續貸了啊,拍賣的錢先還銀行,因為很又可能是你到期沒有還款,銀行起訴你法院才會查封你的房子,
❻ 有抵押貸款的房子,法院下判決裁定書給別人了怎麼辦
對於借款房產抵押法院判決書過戶這種情況需要重新繳納契稅。
契稅是以房屋發生轉移為徵收對象,每轉移一次都需要繳納一次契稅。法院判決房子歸你,拿判決書去辦理過戶手續,就相當於你拿錢買下了這套房子,所以需要重新繳納契稅,這和接受拍賣所得的房屋是一樣
契稅的徵收標准
一、普通住宅:
1、首次購房90平米以下:總價*1%,
2、首次購房90-144平米(套內120):總價*1.5%
3、144平米(套內120)以上或非普通住宅或二套房以上:總價*3%、
二、商業房或公司產權:總價*3%
三、2014年5月起,取消農業戶口首購90平米以下住房全免契稅政策。
朱家鑰律師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六條 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
那麼,當事人可以拿著法院判決書過戶房產可以嗎?通常不可以的,憑法院判決書無法辦理過戶。對於經法院判決的房子,在判決生效後,過戶的方法有二種:
1、由雙方直接到所在地的房管局,依據法院判決書和相應的資料進行過戶。
2、如果對方不主動配合過戶的,可以向法院申請執行,由法院依據相關法律規定進行強制過如果是行使形成權的形成判決的話,法院判決生效之日即為物權變動之日,這時候你就能原始取得房屋所有權,可以直接辦登記,因為此時不管辦不辦登記,房屋都是你的了。你即使不辦登記,也只能說是房產局登記有誤。如果是給付判決的話,就比較麻煩。給付判決你可以理解為判決對方把房子給你。你就必須和對方一起去房產局辦理過戶手續,對方如果不願意辦,你也不能拿著判決書直接辦,只能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❼ 已抵押房產法院能否執行
可以被法院強制執行。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執行設定抵押的房屋的規定》(2005年11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371次會議通過)
第一條對於被執行人所有的已經依法設定抵押的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並可以根據抵押權人的申請,依法拍賣、變賣或者抵債。
第二條人民法院對已經依法設定抵押的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居住的房屋,在裁定拍賣、變賣或者抵債後,應當給予被執行人六個月的寬限期。在此期限內,被執行人應當主動騰空房屋,人民法院不得強制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遷出該房屋。
第三條上述寬限期屆滿後,被執行人仍未遷出的,人民法院可以作出強制遷出裁定,並按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九條的規定執行。強制遷出時,被執行人無法自行解決居住問題的,經人民法院審查屬實,可以由申請執行人為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提供臨時住房。
抵押特徵:
(1)房屋抵押是原債權債務關系的擔保,原債權債務關系是主合同,房屋抵押是從合同,它以原主合同的合法有效存在為前提條件,本身不能獨立存在。
(2)抵押的房屋可以由抵押權人保管,也可以由抵押人保管,通常情況下由抵押人保管。保管人應謹慎保養所抵押房屋。
(3)負有清償債務義務的一方不履行義務時,房屋抵押人可以直接行使房屋抵押權,不依靠債務人的行為即可實現其權利。
(4)抵押物須是房屋,房屋抵押人可以是債務人,也可以是第三人,抵押人必須對抵押的房屋擁有所有權,如果抵押房屋是國有房屋,則抵押人必須對該抵押房屋享有處分權。
(5)房屋抵押權的設定,一般採用書面形式,並應明確規定擔保的范圍。
(6)房屋抵押人將房屋抵押後,並不喪失房屋的所有權,因此,抵押人應自己承擔房屋意外滅失的風險。
(7)房屋抵押權是一種擔保物權。如果房屋抵押人未經房屋抵押權人同意,將抵押房屋轉給第三人時,房屋抵押權人對抵押的房屋享有追索權,房屋受讓人因此受到的損失,由房屋抵押人承擔。
❽ 在銀行辦理的房屋抵押貸款到期未還,經法院審理後裁定銀行負全責,那押在銀行的房產證能拿回來嗎
你在銀行辦理房屋抵押貸款到期沒還,銀行怎麼會負全責,這在道理上說不通的,你房屋抵押貸款沒還清,房產證你在銀行拿不出來。
❾ 房屋抵押貸款可否用於償還購房外債
還是按揭合適,因為現在按揭利率是打85折。有什麼事情,可以給我打電話,用戶名就是我的電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