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以應收賬款做抵押向銀行借入款項,這種借款算抵押借款嗎還是質押借款
我理解是屬於質押貸款。人民銀行對應收賬款的質押有詳細的操作規定。,《應收賬款質押登記辦法》(中國人民銀行令〔2007〕第4號及《中國人民銀行徵信中心應收賬款質押登記操作規則的制定和頒布,使應收賬款的質押登記具有可操作性。文中都將應收賬款作為質押,而不是抵押。以下是摘編部分,供參考:
應收賬款是指企業因銷售商品、產品或提供服務而形成的債權。「應收賬款建立在債務人商業信用的基礎之上,因此從其本質上說,應收賬款是一種信用債權」。可見,應收賬款質押雖是一種權利質押,但應收賬款這種擔保的可靠性取決於應收賬款本身的質量好壞,即很大程度上依賴於應收賬款的債務人的資信狀況;如果應收賬款本身就有保障其清償的抵押、質押或保證,應收賬款的保障性就強。這就有必要在設立應收賬款質押擔保前,對應收賬款的狀況進行相應調查和評估。
在設立質押擔保前對應收賬款審查的內容一般應當包括:一是應對產生應收賬款的相應合同的真實性進行調查和核實;二是應調查、評估產生應收賬款的合同條款中是否存在影響追索權的條款或風險;三是應當對應收賬款的賬齡及是否存在超過訴訟時效的情形或風險進行分析和判斷;四是調查和核實應收賬款是否存在保障其清償的擔保權及其對應收賬款的影響;五是尤其需要對應收賬款的債務人的資信及其負債等情況進行調查和評估。
另一個特徵就是:抵押不轉移抵押物,一般是不動產(如建築物、機器設備)。
原文可見 http://news.sohu.com/20081225/n261419943.shtml
2. 中小企業應收款能做為抵押貸款嗎
先區分一個概念,應收賬款作為擔保物應為質押而不是抵押。
中小企業應收賬款可作質押貸款。但是應提供證明真實交易的相關文件或單據,購銷合同、發票、出貨單等,而且交易對手信譽良好。不同的銀行審查要點不同,具體請咨詢銀行。
3. 公司能否用應收賬款抵押貸款
您好,我行企業貸款的前提是要在我行開立對公結算賬戶,需提供一定的抵押物,抵押物可以為法人代表或股東的房產,企業名下的廠房,設備等。我行部分分行有開展特色無抵押貸款業務,如有看到/接到類似宣傳信息,詳細情況需聯系當地分行或支行客戶經理咨詢,公司名義貸款的額度一般在500萬元以上,;如貸款需求在500萬以下,可考慮個人經營性貸款,或小微企業貸款業務。
(如果還有其他問題,建議您可以咨詢「客服在線」https://forum.cmbchina.com/cmu/icslogin.aspx?from=B&logincmu=0。感謝您的關注與支持!)
4. 工程應收款可以做抵押物么
應收賬款一般是質押,但很少搞抵押,因為應收賬款流動性很強。應收賬款質押貸款是指企業將其合法擁有的應收帳款收款權向銀行作還款保證,但銀行不承繼企業在該應收賬款項下的任何債務的短期融資。貸款期間,打折後的質押應收賬款不得低於貸款余額(貸款本金和利息合計)。當打折後的質押應收賬款在貸款期間內不足貸款余額時,企業應按銀行的要求以新的符合要求的應收賬款進行補充、置換。
但有些銀行不做這個業務,具體要咨詢你的開戶銀行。
以上建議僅供參考!
5. 應收賬款的抵押貸款問題
根據2007年10月,央行退出的應收帳款質押管理辦法,可以將應收帳款質押進行登記,從而從法律關繫上保障了質權人的利益,目前各家銀行也開始操作。但是,應收帳款質押關鍵問題涉及兩方面的信用,首先是貸款人信用,其次是應收帳款的債務人的信用,因而作為抵押物而言,應收帳款確實次於其他固定資產。不過,對於有較多應收帳款的企業而言,無疑多了一個選擇。
其實,應收賬款質押操作類似於應收賬款保理業務。
6. 政府應收賬款能用作抵押嗎
正常情況下,如果該企業是政府大力扶持的龍頭企業或新興產業代表(即政府重視),企業可以向政府申請以政府的應收賬款質押給銀行作為擔保為企業融資,南方國開行此類案例操作的很多的。
7. 應收賬款可以申請抵押貸款嗎
不能做抵押貸款,但是在一起金融公司可以做質押貸款。2016年10月1日開始實施的《物權法》為商業銀行開辦應收賬款質押貸款提供了明確的法律依據。所以應收賬款是可以辦理質押貸款的。
8. 應收賬款抵押與質押一樣嗎
應收賬款質押與保理的根本區別在於是否轉移債權,首先,質押是一種從屬法律關系,質押成立的前提必然是存在一個其所擔保的應由債務人向債權人償還的主債務。
而在保理交易中,銀行按一定的比率向被融資方支付交易對價以購買被融資方的應收賬款,並通過直接收取應收賬款的方式收回其支付的交易對價;
其次,在質押設立後,除非債務人償還主債務發生違約,否則債權人不能通過執行質押而享有質押物的任何權益。但在保理交易中,銀行有權立刻直接收取保理費用並獲得所購應收賬款項下的任何報酬。
(8)應收賬款可以作為貸款擔保擴展閱讀:
特點:
利用應收賬款作為抵押借款,一般是借款方與貸款機構先訂立合同,以應收賬款為擔保品,在規定期限內借用資金,借款限額通常是應收賬款的60%~90%,抵押有一般抵押和特別抵押之分。
一般抵押是指在抵押期內如有某項應收賬款到期,可用新的應收賬款來替換;特別抵押則指抵押的應收賬款和借款是具體對應的。
抵押方式的特點:
(1)是一種循環的和自我清償的貸款,在會計意義上是短期借款,但在財務概念中卻可以是長期借款;
(2)抵押方繼續保留應收賬款的權益,要承擔壞賬的損失。
9. 應收賬款能夠作為擔保出質給債權人嗎
我國《物權法》第228條明確規定:「以應收賬款出質的,當事人應當訂立書面合同。質權自信貸徵信機構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應收賬款出質後,不得轉讓,但經出質人與質權人協商同意的除外。出質人轉讓應收賬款所得的價款,應當向質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據此可知,應收的賬款是可以作為債務的擔保出質給債權人的,當事人之間簽訂書面合同後再向信貸徵信機構辦理相應的出質手續後即可以享受各自的權利,除非雙方協商同意的情況下,否則應收賬款出質後是不能轉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