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夫妻一方擅自以共有房屋到銀行抵押貸款,是否有效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第89條的規定,在共同共有關系存續期間,部分共有人擅自處分共有財產的,一般認定無效。但第三人是善意、有償取得該財產的,應當維護第三人的合法權益,對其他共有人的損失由擅自處分共有財產的人賠償。《婚姻法解釋(一)》第十七條第二項規定: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對夫妻共同財產作出重要處理決定的,夫妻雙方應平等協商,取得一致意見,他人有理由相信其為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為由對抗善意第三人。
根據上述規定,如果抵押權人善意取得產權,那麼抵押應當有效。該抵押物房屋的權屬證書上的權利人僅為你本人,沒有共有人,唐某作為抵押權人只要審查抵押是你本人真實意思表示即可,其沒有義務也沒有能力再去審查抵押人的婚姻關系、家庭成員和該抵押物是否還有其他共有人,其已經盡到合理的注意義務。因此,該抵押合同合法有效,你與唐某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各自義務。
❷ 房產證可在夫妻雙方一方不知道的情況下進行抵押嗎
1、房產證可在夫妻雙方一方不知道的情況下進行抵押嗎:不可能。房產證上有共有人名字的,如果進行抵押或其他原因的處置,必須得到所有共有人同意才有效,即使是夫妻共有房產、房產證上只有一方名字的,在另一方不知情、對方不知情的情況下進行了抵押或其他處置的,配偶的另一方也可以請求確認處置無效,協商不成可以起訴到法院解決。
2、你所說的房產證密碼保護:建議到房產所在地的房管局去咨詢,目前很少能辦理這項業務。
3、樓上回答有誤:夫妻共有房產,在配偶一方去世後,不是「自動由另一方繼繼承」,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的規定,應先分出一半給在世的一方,另一半才是死者的遺產,而且這一半成為遺產的房產也應由在世配偶、死者的子女、死者的父母共同繼承,而不是你所說的「自動由另一方繼承、也無需子女同意」。
❸ 夫妻共同房產證單方可以拿去抵押貸款嗎
您好!根據目前的國家相關政策規定,是不可以的。夫妻共同房產財產必須經雙方同意並簽字後,方可辦理房屋抵押登記手續。單方面是不能辦理的,謝謝。若有貸款方面事宜,歡迎咨詢
❹ 夫妻共同的房產,有一方的名字,有名字的一方私自做房產抵押貸款,抵押合同有效嗎
房產上只登記了抵押人的姓名,抵押合同成立,在不動產登記結構辦理了抵押登記手續,抵押權生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
第十七條
不動產權屬證書是權利人享有該不動產物權的證明。不動產權屬證書記載的事項,應當與不動產登記簿一致;記載不一致的,除有證據證明不動產登記簿確有錯誤外,以不動產登記簿為准。
第一百八十七條 以本法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第一項至第三項規定的財產或者第五項規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築物抵押的,應當辦理抵押登記。抵押權自登記時設立。
第一百八十條
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財產可以抵押:
(一)建築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
(二)建設用地使用權;
(三)以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經營權;
(四)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築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運輸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規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財產。
抵押人可以將前款所列財產一並抵押。
❺ 夫妻共同的房產,一方私自做房產抵押貸款,抵押合同有
是不行的,如果房子是在夫妻雙方的名下就必須要夫妻雙方簽字才可以抵押
❻ 如果夫妻離婚期間,房產證被一方私自拿去抵押貸款,怎麼辦。
如果那是還沒分割的夫妻共同財產,建議另一方趕緊起訴,撤銷掉對方的抵押合同
❼ 夫妻其中一方擅自把房屋抵押貸款有效嗎
要夫妻雙方簽字才有效。
如果一方偽造簽字,只要證明不是你自己簽字的就行。
❽ 房子是夫妻共同財產,可以一方私自貸款嗎
對房產的處置應征詢一方的意見。如果未徵得另一方的同意,有可能導致抵押無效或效力待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