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取保候審期間可以辦理銀行卡和信用卡,貸款嗎
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取保候審只是為了避免犯罪嫌疑人逃避偵查,節省訴訟時間。我國刑事訴訟法規定,取保候審人有以下義務:1.未經執行機關批准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縣;2.在傳訊的時候及時到案;3.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擾證人作證;4.不得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
並不限製取保候審人的正常生活,所以是可以辦理信用卡和銀行卡的。
『貳』 我是取保候審人我在家裡面給人家擔保了銀行貸款人家不還 我的保期快到了,那個保證金可以退我嗎
不一定,要看你跟貸款人之間有沒有相關的協議,如果未還是先執行貸款人的債權和債務,然後在執行擔保人的相關說明。
『叄』 取保候審期間能貸款嗎
只有符合條件,就可以申請貸款的,這與取保候審沒有直接關系,貸款是民事行為,取保候審沒有剝奪這個權利。
『肆』 取保候審能不能抵押刑期
取保候審,是指在刑事訴訟中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機關對未被逮捕或逮捕後需要變更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為防止其逃避偵查、起訴和審判,責令其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並出具保證書,保證隨傳隨到,對其不予羈押或暫時解除其羈押的一種強制措施。可以折抵刑期的相關規定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四十七條,有期徒刑的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第四十四條,拘役的期限,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第四十一條,管制的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從上述規定可以看出並沒有取保候審可以折抵刑期的規定,所以取保候審不可以折抵刑期。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四十七條有期徒刑的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第四十四條,拘役的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第四十一條,管制的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伍』 取保候審擔保人對辦住房貸款有沒有影響
影響不大,只要借款人條件滿足辦理住房貸款的要求,還是可以辦理住房貸款的。而取保候審擔保人只是為了防止逃避偵查、起訴和審判,責令其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並出具保證書,保證隨傳隨到,對其不予羈押或暫時解除其羈押的一種強制措施。
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有以下明文規定:
第六十三條人民法院在審判過程中,根據案件情況,可以對被告人拘傳、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或者決定逮捕。合議庭或者獨任審判員認為應當對被告人撤銷或者變更強制措施的,應當報請院長批准。
第六十四條對經過依法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根據案件情況有必要拘傳的被告人,可以拘傳。拘傳由司法警察執行,執行人員不得少於二人。拘傳被告人時,應當出示拘傳票。對抗拒拘傳的,可以使用戒具。
第六十五條審判人員對被拘傳的人,應當在拘傳後的十二小時以內訊問完畢,不得以連續拘傳的形式變相關押被拘傳人。
第六十六條被告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決定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監視居住不致發生社會危險的;
(三)應當逮捕但患有嚴重疾病的,或者是正在懷孕、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
第六十七條人民法院對被告人決定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應當向其本人宣布,並由被告人在取保候審決定書或者監視居住決定書上簽名。
第六十八條被羈押的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和律師有權申請取保候審。申請取保候審應當採用書面形式。人民法院應當在接到書面申請後七日內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復。對符合取保候審條件並且提出了保證人或者能夠交納保證金的,人民法院應當同意,並依法辦理取保候審手續;對不符合取保候審條件,不同意取保候審的,應當告知申請人,並說明不同意的理由。
第六十九條對符合取保候審條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被告人,人民法院決定取保候審時,可以責令其提供一至二名保證人:
(一)無力交納保證金的;
(二)未成年人或者具有其他不宜收取保證金情形的。
第七十條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嚴格審查保證人是否符合法定條件。符合保證人條件的,應當告知他必須履行的義務,並由他出具保證書。
第七十一條人民法院決定對被告人取保候審,根據案件情況,可以責令其交納保證金。保證金僅限於現金。人民法院應當根據起訴指控犯罪的性質、情節、被告人的經濟狀況等因素,決定應當收取的保證金數額。保證金應當依照有關規定交由公安機關收取和保管。
第七十二條對同一被告人決定取保候審的,不能同時使用保證人保證與保證金保證。
第七十三條根據案件事實,認為已經構成犯罪的被告人在取保候審期間逃匿的,如果保證人與該被告人串通,協助其逃匿以及明知藏匿地點而拒絕向司法機關提供的,對保證人應當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具有前款規定情形的,如果取保候審的被告人同時也是附帶民事訴訟的被告人,保證人還應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但應當以其保證前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提起的訴訟請求數額為限。
第七十四條被取保候審人違反刑事訴訟法第五十六條規定,被依法沒收保證金後,人民法院仍決定對其取保候審的,取保候審的期限應當連續計算。
『陸』 取保候審期間可以貸款買房嗎
可以啊。
不過你不見得能夠完成這筆合同,因為你隨時隨地會被收監入獄。不相信被關押在監獄的你,還有能力完成買房。
『柒』 取保候審的人能不能從銀行貸款
不是能不能,這個主要在於銀行敢不敢貸、願不願貸,銀行知道一個取保候審的人來貸款,他敢嗎?
『捌』 取保候審期間辦房產抵押貸款
如果做借款人,銀行會綜合評審;如果是做抵押人,一般沒有影響吧
『玖』 取保候審對擔保人有沒有什麼影響
取保候審對擔保人的影響比較大,因為取保候審擔保人要監督取保候審人員按照規定來執行,取保候審人員有違反法律規定的行為,對保證人處以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但是債務關系是和取保候審保證人是沒有關系的。如果擔保人和本案有牽連,是不能作為擔保人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八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決定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應當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
第六十九條保證人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與本案無牽連;
(二)有能力履行保證義務;
(三)享有政治權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四)有固定的住處和收入。
第七十條保證人應當履行以下義務:
(一)監督被保證人遵守本法第七十一條的規定;
(二)發現被保證人可能發生或者已經發生違反本法第七十一條規定的行為的,應當及時向執行機關報告。
被保證人有違反本法第七十一條規定的行為,保證人未履行保證義務的,對保證人處以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9)取保候審的人能抵押貸款嗎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一條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應當遵守以下規定:
(一)未經執行機關批准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縣;
(二)住址、工作單位和聯系方式發生變動的,在二十四小時以內向執行機關報告;
(三)在傳訊的時候及時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擾證人作證;
(五)不得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可以根據案件情況,責令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項或者多項規定:
(一)不得進入特定的場所;
(二)不得與特定的人員會見或者通信;
(三)不得從事特定的活動;
(四)將護照等出入境證件、駕駛證件交執行機關保存。
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違反前兩款規定,已交納保證金的,沒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證金,並且區別情形,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結悔過,重新交納保證金、提出保證人,或者監視居住、予以逮捕。對違反取保候審規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第七十四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符合逮捕條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監視居住:
(一)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養人;
(四)因為案件的特殊情況或者辦理案件的需要,採取監視居住措施更為適宜的;
(五)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監視居住措施的。
對符合取保候審條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證人,也不交納保證金的,可以監視居住。監視居住由公安機關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