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買二手房按揭貸款去銀行簽了貸款合同,抵押合同,去不動產中心辦理了抵押登記,貸款就一定能批下來了嗎
一、銀行抵押貸款可用哪些抵押?
1. 1
房產。銀行抵押貸款可用來抵押的第一樣就是房產,比如個人住房、家庭住房、不動產廠房、商鋪等。用房產抵押貸款,一般需要先評估,評估後,可以貸款至評估價的百分之七八十。
1. 2
❷ 辦理不動產抵押貸款必須要有借款合同嗎
申請房產抵押貸款,房產證需要抵押給銀行嗎?根據多方了解,辦理房屋抵押貸款時,借款人須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借款合同。房產證等材料,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管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在辦理抵押登記的歷程中,房管局會辦法房屋他項權證給銀行,而且會在房產證上蓋抵押章,這表示此房屋已作抵押,不過該房產證還是由借款人自己保管。
不過,待借款人結清貸款後,仍需攜帶房產證、本人有效身份證、貸款結清證明、房屋他項權證等材料,到原辦理抵押登記的房管局辦理撤銷抵押登記手續,這樣房子才屬於借款人一切。
此外,借款人申請房產抵押貸款,選擇不同的貸款機構申請貸款,其條件也會有所不同,因此,借款人申請貸款前,可以提前詳細咨詢了解,然後再結合自身的實際情況來申請貸款。
❸ 不動產抵押申請表和借款合同,主債權合同是在房產局領取嗎
不動產抵押申請表和借款合同主債合同應該是房產證領取的。
❹ 請問房產抵押,是否一定要去房產局備案
房產抵押是一定要去房管局備案,房管局是房地產主管部門,房產各項登記都是由房管局辦理。
依據我國《物權法》第一百八十條的規定: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財產可以抵押:
一、建築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
二、建設用地使用權;
三、以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經營權;
四、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築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運輸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規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財產。
(4)房產抵押貸款合同適用不動產管轄嗎擴展閱讀:
下列房地產不得設定抵押或抵押時受一定限制。
一、土地所有權不得抵押;地上沒有建築物、構築物或在建工程的,純粹以劃撥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不得進行抵押;鄉(鎮)、村企業的土地使用權不得單獨抵押。
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不得抵押,但是已經依法承包並經發包方同意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荒地土地使用權除外。
三、權屬有爭議的房地產和被依法查封、扣押、監管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的房地產,不得抵押。
四、用於教育、醫療、市政等公共福利事業的房地產不得進行抵押。
五、列入文物保護的建築物和有重要紀念意義的其他建築物不得抵押。
六、已被依法公告列入拆遷范圍的房地產不得抵押。
七、以享有國家優惠政策購買獲得的房地產不能全額抵押,其抵押額以房地產權利人可以處分和收益的份額比例為限。
八、違章建築物或臨時建築物不能用於抵押。
❺ 成立不動產後沒有土地證的房產證抵押登記貸款合同有郊嗎
無效的,您可以具體了解一下。
住房抵押貸款申請條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年齡在18(含)65周歲(含)之間;
2.具有合法有效地身份證明(居民身份證、戶口本或是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及婚姻狀況證明;
3.具有良好的的信息記錄和還款意願;
4.具有穩定的收入來源和按時足額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5.具有所購住房的商品房銷(預)售合同或意向書;
6.具有支付所購房屋首期購房款能力;以新購住房作最高額抵押的,須具有合法有效的購房合同,房齡在10年以內,且備有或已付不少於所購住房全部價款30%的首付款;已購且辦理了住房抵押貸款的,原住房抵押貸款已還款一年以上,貸款余額小於抵押住房價值的60%,且用作抵押的住房已取得房屋權屬證書,房齡在10年以內;
7.有貸款人認可的有效擔保;
8.銀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住房抵押貸款所需材料 :
1、個人身份證件、戶口本、居住地址證明、婚姻狀況證明;
2、個人收入證明或資產狀況證明;
3、抵押房屋的產權證明;
4、若申請人以他人房產作抵押,還需提供房產權屬人(含共有人)身份證、婚姻狀況證明、同意抵押的書面證明等;
5、若指定銀行,還需要滿足該銀行要求的其它證件。
❻ 做他項時房產抵押貸款合同是放在房管局嗎
一、銀行抵押貸款可用哪些抵押?
1. 1
房產。銀行抵押貸款可用來抵押的第一樣就是房產,比如個人住房、家庭住房、不動產廠房、商鋪等。用房產抵押貸款,一般需要先評估,評估後,可以貸款至評估價的百分之七八十。
1. 2
❼ 民間借款合同,並註明由房產抵押,但沒有經過房管所登記,那樣的抵押合同在法律上是否有效
抵押合同無效,因為根據《擔保法》的有關規定不動產的抵押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所以未經過登記的抵押合同無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的有關規定:
第四十一條 抵押物登記及其效力
當事人以本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財產抵押的,應當辦理抵押物登記,抵押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二條 抵押物登記機關
辦理抵押物登記的部門如下:
(一)以無地上定著物的土地使用權抵押的,為核發土地使用權證書的土地管理部門;
(二)以城市房地產或者鄉(鎮)、村企業的廠房等建築物抵押的,為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規定的部門;
(三)以林木抵押的,為縣級以上林木主管部門;
(四)以航空器、船舶、車輛抵押的,為運輸工具的登記部門;
(五)以企業的設備和其他動產抵押的,為財產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
(7)房產抵押貸款合同適用不動產管轄嗎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關於抵押合同的規定:
第三十九條 抵押合同內容
抵押合同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被擔保的主債權種類、數額;
(二)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
(三)抵押物的名稱、數量、質量、狀況、所在地、所有權權屬或者使用權權屬;
(四)抵押擔保的范圍;
(五)當事人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抵押合同不完全具備前款規定內容的,可以補正。
第四十條 抵押合同的禁止
訂立抵押合同時,抵押權人和抵押人在合同中不得約定在債務履行期屆滿抵押權人未受清償時,抵押物的所有權轉移為債權人所有。
第四十四條 辦理抵押物登記應提交的文件
辦理抵押物登記,應當向登記部門提供下列文件或者其復印件:
(一)主合同和抵押合同;
(二)抵押物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證書。
❽ 辦理房屋抵押貸款不動產證放到銀行嗎
若在我行辦理個人抵押貸款,不動產證原件一般抵押在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