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請問農村養殖貸款需要什麼手續,是否需要抵押
可以選擇抵押,也可以做無抵押的貸款,相對來說,抵押貸款的利率低。
辦理手續:
1、貸款申請:應填寫《養殖業貸款申請書》,提交本人身份證復印件以及結婚證、三(五)聯保戶或擔保人等相關資料。
2、貸款調查:貸款銀行可以對借款人資料及還款能力進行調查,核實擔保人的擔保能力、信用狀況;並實地調查抵押物的產權歸屬、地理位置、變現能力等情況,提出調查意見,送交貸款審查。
3、貸款審查:貸款銀行對借款人的相關手續進行核實,對貸款的使用效益和償還本息的可靠性進行認定後,提出貸與不貸的意見,並提出貸款方式、金額、期限利率、還款方式等建議,提交審貸會批准。
4、貸款審批:貸款銀行根據調查、審查意見,最終作出是否貸款及貸款方式、金額、期限、利率、還款方式的決策。
5、簽訂合同:同意發放貸款的,貸款人與借款人當面簽訂借款合同。(備註:借款人夫妻雙方必須到場確定簽字。)
6、貸款發放:貸款銀行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向借款人發放貸款,將貸款轉入借款人在銀行開立的存款賬戶或信用卡賬戶。
7、貸後管理:信貸員至少每個月到現場一到兩次,嚴格審查貸款使用情況,以及擔保人的資產是否還在。
『貳』 村委會做擔保人有效嗎!
被認可就有效。如提供擔保貸款等事,放貸方同意就可擔保,並承擔連帶收款責任。村委會具有法人資格(主任就是法定代表人),同時村委會是集體組織的基層代表,他所有的財產權為集體所有,村委會並沒有自己的財產,所以也不能完全能對外提供擔保。 如村委會的成員到檢察院去取保候審(保釋)犯罪嫌疑人,就會被認為不具備「刑事訴訟法」規定的有固定收入的人,其也有固定收入,但其任期只是三年,三年之後還得重選。
『叄』 現在發展農業種植.農業養殖需要向銀行貸款需要怎麼辦理,需要什麼手續個人農作業可以成為擔保嗎謝謝
剛剛發布的國務院一號文件就是說的農業,現在農業種養殖會得到國家的政策扶持,但是大部分限於規模種養殖,這一點你可以咨詢你當地的政府相關部門。對於農業貸款作為啟動資金,並不一定要想銀行,農業相關的銀行雖然辦理農業貸款,但是一般來說要求都比較高,普通人可能不太容易拿到貸款,特別是高額度的。如果要向銀行貸款,可以咨詢農業銀行,農商行,或者是農村的信用社這些。但是手續可能會比較麻煩,相比較而言,更好的還是找一些專業的農業貸款金融機構,他們的手續可能會快一些,要求會低一些,像是四川重慶地區可以上聚土看看,會是比較好的選擇。
銀行貸款手續方面要求比較多,主要要經過這幾個程序:
1、受理借款申請。借款人按照貸款規定的要求,向所在地開戶銀行提出書面借款申請,並附有關資料。如有擔保人的,包括擔保人的有關資料。 2、貸款審查。開戶銀行受理貸款申請後,對借款進行可行性全面審查,包括填列借款戶基本情況登記簿,或個人貸款基本情況登記簿和借款戶財務統計分析表等所列項目。
3、貸款審批。對經過審查評估符合貸款條件的借款申請,按照貸款審批許可權規定進行貸款決策,並辦理貸款審批手續。
4、簽訂借款合同。對經審查批準的貸款,借款雙方按照《借款合同條例》和有關規定簽訂書面借款合同。
走完這幾個程序,你才可能拿到貸款。
個人農業做擔保這個銀行可能要求會更嚴格,你可以上當地問問,可能需要你的其他東西做擔保,還需要其他擔保人,村委可能還要同意等等。希望能幫到你。
『肆』 民間個人借貸村委會擔保是否有效
無效.村委會不具備貸款擔保人主體資格,因此村委會擔保貸款合同是無效擔保合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以及最高院相關法律解釋規定:
《組織法》:第二條 村民委員會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的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實行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 村民委員會辦理本村的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調解民間糾紛,協助維護社會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見、要求和提出建議。
《擔保法》:第七條 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證人。 第八條 國家機關不得為保證人,但經國務院批准為使用外國政府或者國際經濟組織貸款進行轉貸的除外。 第九條 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不得為保證人。 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規定:「保證人應當是具有代償能力的公民、企業法人以及其他經濟組織。」且該規定應為強制性規定。村委會作為一種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不屬經濟組織,更不屬公民或企業法人,因此不應屬於前述司法解釋所規定的保證人主體范圍。其提供保證違反了前述司法解釋的強制性規定,因此村委會不能作為擔保貸款的保證人!
附:大渡口區八橋鎮五一村民委員會與大渡口區農村信用合作聯社八橋信用社、大渡口區永久拉絲廠借款合同糾紛上訴一案 ——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的判決書部分內容以供參考:
一、1994年10月13日五一村委會與八橋信用社之間的保證合同的效力。因該保證合同成立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實施以前,故對該保證合同引起的糾紛的處理,應當適用該合同成立時的法律以及相關司法解釋。五一村委會關於其不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規定的保證人主體資格,且屬該法規定的保證行為的禁止性主體以及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第十九條規定的上訴理由,均因其所引用法律皆屬其訂立保證合同以後才頒布並實施的法律,不能適用於本案而不能成立。但是,五一村委會訂立保證合同時的現行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雖對保證人的資格未作出規定,但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規定:「保證人應當是具有代償能力的公民、企業法人以及其他經濟組織。」且該規定應為強制性規定。五一村委會作為一種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不屬經濟組織,更不屬公民或企業法人,因此不應屬於前述司法解釋所規定的保證人主體范圍。其提供保證違反了前述司法解釋的強制性規定,其與八橋信用社所訂立的保證合同應為無效。故五一村委會關於其與八橋信用社之間保證合同無效的上訴理由成立。
『伍』 想貸款做養殖,但沒符合條件的擔保人怎麼辦
可以在農村信用社小額貸款(3萬)不須擔保 也還可以用抵押的方式 有創業貸款,創業貸款要走政府去申請。具體怎麼做我也不知道 。但是農村信用社小額貸款(3萬)不須擔保這個我代過的。
『陸』 村委會擔保貸款是否有效
顯然無效。村委會是一級政府組織,它無權擔保貸款。
『柒』 農村經濟合作社,能否為企業貸款做擔保
這個就有點靈活了,一般來說不可以,因為合作社的店面應該是共同出資的吧,有N個出資人,歸屬難以認定,但從目前支持三農發展的角度出發,銀行是應該積極發揮作用,支持農村中小企業融資的,關鍵是看銀行能不能控制這個風險,商業銀行管理嚴格,地方性金融機構(信用社,村鎮銀行等)相對寬松,建議到地方性金融機構試試。
『捌』 村委會給村民出養殖證明貸款村民還不了有責任嗎
借款人申請貸款,應具備的產品市場,生產經營效率,不擠占挪用信貸資金和信貸等方面的基本條件辦事,必須滿足以下要求:我們1,有能力來定還本付息。貸款及應付已基本解決貸款利息的原到期日;不清償債務,貸款人已被批準的還款計劃;頁2,除了個人和企業部門不經審批和企業法人登記,工商部門應進行年檢手續;頁3,貸款機構已開立基本賬戶或一般存款賬戶,並保留一定數額的賬戶中的保證金;自覺接受監督檢驗機構的貸款和結算信用,以確保定期提交業務計劃及相關業務,財務報表的貸款機構;
4,申請保證,抵押,貸款,必須符合保證人,貸款抵押物或質物的規定。貸款擔保人必須是在農村信用社開立存款帳戶,並具有良好的經濟和企業信譽或經濟實體。貸款抵押物必須符合「中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和有關法律,法規,應以基於不動產(如房屋,土地)的原則,必須有商品,方便的現金。頁5,借款人的資產負債率不高於70%。
6,固定資產投資,房地產等項目貸款申請,借款人的所有者權益,自負盈虧,必須符合國務院的要求比例,項目管理要求,必須提交一份完整的,規范的,有效證件。
7,除國務院批准,有限責任公司和外商股權投資的累計金額的股份不超過其凈資產的50%; 8,借款人必須申請信用卡由中國人民銀行,作為年檢所需手續。
『玖』 農村搞養殖能貸款嗎
農村搞養殖能貸款。貸款這條路是走得通的,最近幾年政府出台了惠農貸,很適合農村的小微企業用來解決資金不足的問題。
貸款的方式如下:
1、農戶聯保貸款
三到五名農戶組成一個聯保小組,不再需要其他擔保,就可以向郵政儲蓄銀行申請貸款。每個農戶的最高貸款額暫為5萬元。
2、農戶保證貸款
農戶,只需有一位或兩位(人數依據其貸款金額而定)有固定職業和穩定收入的人做其貸款擔保人,就可以向郵政儲蓄銀行申請貸款,每個農戶的最高貸款額暫為5萬元。
3、商戶聯保貸款
指三名持營業執照的個體工商戶或個人獨資企業主組成一個聯保小組,不再需要其他擔保,就可以向郵政儲蓄銀行申請貸款,每個商戶的最高貸款額暫為10萬元(部分地區為20萬元)。
4、商戶保證貸款
指持有營業執照的個體工商戶或個人獨資企業主,只需有一位或兩位(人數依據其貸款金額而定)有固定職業和穩定收入的人做其貸款擔保人,就可以向郵政儲蓄銀行申請貸款,每個商戶的最高貸款額暫為10萬元(部分地區為20萬元)。
『拾』 村委會能為建築單位做擔保人嗎
原則上村委會是可以做擔保人的,但是村委會畢竟屬於群眾自治組織,村委會本身沒有獨立的財產,村委會的財產均是全體村委會所有,所以一旦為他人擔保,如還款期限屆滿,建築單位(債務人)無法償還,那就面臨村委會要承擔償還責任,從而會處分村委會的財產,也就損害了集體的利益,所以村委會做擔保人必須召開村民會議,並經到會人員過半數通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組織法》
第二十二條召開村民會議,應當有本村十八周歲以上村民的過半數,或者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戶的代表參加,村民會議所作決定應當經到會人員的過半數通過。法律對召開村民會議及作出決定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第二十四條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項,經村民會議討論決定方可辦理:
(一)本村享受誤工補貼的人員及補貼標准;
(二)從村集體經濟所得收益的使用;
(三)本村公益事業的興辦和籌資籌勞方案及建設承包方案;
(四)土地承包經營方案;
(五)村集體經濟項目的立項、承包方案;
(六)宅基地的使用方案;
(七)征地補償費的使用、分配方案;
(八)以借貸、租賃或者其他方式處分村集體財產;
(九)村民會議認為應當由村民會議討論決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項。
村民會議可以授權村民代表會議討論決定前款規定的事項。
法律對討論決定村集體經濟組織財產和成員權益的事項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