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貸款買房需要怎麼樣的擔保
很簡單:
1. 先拿你老公的房子到銀行抵押貸款(也可以到典當行貸款)。
2. 拿到錢後去哈市買房。
3. 拿到哈市的房產證後再抵押貸款
4. 拿到哈市的貸款後回上海,把上海的房子贖回來即可。
這樣,上海的房子沒有變化, 你只需要在哈市按月還款即可。
㈡ 貸款買房要擔保嗎
貸款買房要擔保。
2000年5月16日,國家建設部和人民銀行共同下發了《住房置業擔保管理試行辦法》。目前,在發放個人住房貸款時,有保證、抵押及質押幾種擔保方式可供銀行選擇。銀行最願意接受的是後一種方式,但此種方式並無現實意義,因為,借款人如果有了可供質押的財產,就無需向銀行借款了。保證方式雖可將房產商或其他第三方拉進來,但保證人的信用狀況是隨其經營業績等因素而變化著的。銀行目前採用較多的是抵押,但抵押也有其不足之處。擔保得不到落實是制約目前住房貸款業務發展的一個重要因素。
住房置業擔保公司便是適應上述住房貸款擔保方式而創新的產物。按照《辦法》的規定,住房置業擔保是指:在借款人(購房者)無法滿足貸款人(銀行)要求提供擔保的情況下,為借款人申請住房貸款而與貸款人簽訂保證合同,並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的一種民事法律行為。在借款人申請擔保時,擔保公司向借款人收取一定數量的擔保費,同時要求借款人將所購商品房作為抵押物。在借款人因特定原因不能如期償還所欠銀行貸款時,擔保公司對該筆貸款承擔連帶償還責任。
在個人住房置業擔保貸款所涉及的法律關系主體中,銀行、擔保公司、購房者三者間為貸款人、保證人及借款人之間的法律關系,即擔保公司以自由資產為購房者的貸款提供償還擔保。擔保公司的資金來源主要通過政府預算資金、資產劃撥及骨幹房地產企業獲得,在其承擔保證責任的能力方面具有可靠的實力保障。房產商的保證能力受到許多客觀因素影響,一方面,房產商的經營狀況會影響其信用度,另一方面、房產商願意為客戶的借款提供階段性保證,主要是為了促進銷售,如果房產商不能長期穩定地經營,銀行面臨的風險就會很大。因此,擔保公司介入住房消費貸款,可以有效解決銀行在推行消費貸款過程中遇到的客戶信用不足的難題。
㈢ 銀行有擔保貸款還能貸款買房嗎
銀行有擔保貸款,只要符合貸款買房的條件就還可以貸款買房。
貸款買房申請條件:
具有當地城鎮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年齡為18-65周歲的中國居民;
具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信用良好,同時具有按期歸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具有所購住房全部價款20%以上的自籌資金,並保證用於支付所購住房的首付款;
具有銀行認可的資產作為抵押或質押,或有足夠代償能力的單位或個人作為償還貸款本息、並承擔連帶責任的保證人;
具有購房合同或協議,所購住房價格基本符合銀行或銀行委託的房地產估價機構的評估價值;
銀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貸款買房流程:
選擇房產;
確認開發商建設的房產是否獲得銀行的支持,以保證按揭貸款的順利取得;
辦理按揭貸款申請;
簽訂購房合同。經審查確認購房者符合按揭貸款的條件後,發給購房者同意貸款通知或按揭貸款承諾書;
購房者即可與發展商或其代理商簽訂《商品房預售、銷售合同》;
簽訂樓宇按揭合同。明確按揭貸款數額、年期、利率、還款方式及其他權利義務;
辦理抵押登記、保險。在通常情況下,由於按揭貸款期間相對較長,銀行為防範貸款風險,要求購房者申請人壽、財產保險;
開立專門還款賬戶;
並辦理相關手續後,一次性將該貸款劃入發展商在銀行開設的銀行監管賬戶,作為購房者的購房款;
借款人按合同規定定期還款。
㈣ 最高限額貸款買房後還能為別人貸款擔保嗎
徵信良好的話就可以
買房條件:
1、 購房者須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證和戶口薄等身份證明;
2、外地戶口,以家庭為單位在廣州可購買一套住宅,且必須提供五年內連續三年(36個月)的社保或稅單;
3、 不論是新房還是二手房,外地戶口的購房者只能購買一套;
4、 購房者必須有達到購房款總額三成比例的首付款;
5、 購房者的家庭成員必須在外地沒有購房記錄;
6、 購房者若是之前在外地買過房,則需按照二套房的規定繳納七成首付款,但若是首套房的貸款已經結清,則仍可按照首套房的規定執行;
7、 購房者必須信用良好,收入穩定,並有一定的還款能力;
8、 相關部門規定的其它條件。
㈤ 為什麼建行貸款買房必需要擔保人呢
房貸是否需要貸款擔保人,銀行一般從貸款風險方面考慮,主要是看借款人的條件。比如借款人各方面條件均比較理想,收入高、職業穩定、信用良好,一般不需要增加擔保人。如果銀行覺得借款人某些方面條件不足,就會拒貸或者要求增加擔保。某90後年輕人申請房貸,銀行要求提供擔保人,理由就是其月供超出收入的50%,可能出現斷供風險,需提供其他還款來源。當借款人還款能力不足時,除了要求提供擔保,銀行還可能要求增加首付或者提高貸款利率。
參考來源:網路
㈥ 名下有擔保會影響購房貸款嗎
名下有擔保是會影響購房貸款的
買房作擔保是為了保證購房者的信用問題,在購房者無法還貸的情況下,有擔保人承擔連帶責任,也就是說擔保人要幫助承擔還款責任,一般對於比較信任的朋友可以做擔保,畢竟做買房擔保人對以後買房是有影響的,也有一定的風險。
做買房貸款擔保人對以後買房有影響嗎?
1、為別人購房做擔保人,是可能對以後的購房及個人徵信等方面產生影響的。擔保人在借款人不還款時應承擔還款責任,作為擔保人再行借款時,銀行也會查詢被擔保人的信用記錄,被擔保人記錄嚴重不良就會受到影響。
2、銀行對擔保人的要求一般是必須是本市戶口,經濟基礎較好且收入穩定。作為擔保人在借款人不還款時應承擔還款責任,所以一旦同意為貸款人擔保就等於同意為其承擔償貸風險。一般情況下你作為擔保人借款時,銀行也會查詢被擔保人的信用記錄,被擔保人記錄嚴重不良就會影響到擔保人的徵信。
3、我國《擔保法》將保證分為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前者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後,才需承擔保證責任。而後者的保證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後沒有履行債務的,只要債權人要求保證人還債,其就必須在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4、目前的情況來說,多數銀行都會要求做連帶責任的擔保,但對保證期限、范圍倒是可以做相關的約定。為減少擔保的風險,當事人可以約定保證方式為一般保證,並對保證期間和擔保范圍作出明確的約定,把對擔保人今後的房貸或方面的影響減到較低。
5、影響是相對來說的,假如你做擔保,那你肯定要有一定的資產,方可做擔保人。但是以你什麼都沒有的情況下擔保是不會成立的。如果做了擔保人之後他還款什麼的都及時的話,那對你沒有什麼影響的,但是他那邊逾期什麼的不還款什麼的你是有連帶責任的。
做買房擔保人有什麼風險?
1、買房擔保人以後買房會有影響,你再買房時的收入證明必須還包括你擔保的按揭的月供朋友貸款買房要做擔保人,如果是一般擔保承擔部分責任,聯合擔保承擔全部責任。
2、需要擔保人的情況:提供不了銀行需要的相關資料;無法提供相應的資產證明;銀行為了降低貸款風險。擔保人相關:被擔保人欠款不還,需承擔還款責任;被擔保人逾期還款,或欠款不還後,除承擔還款責任,還同時記錄進入擔保人信用記錄;
3、在擔保期間申請貸款,銀行會綜合衡量其還款能力,需考慮償還擔保部分,貸款通過幾率較小,擔保期間,貸款審核通過,但貸款利息會比正常利息上浮10%~20%。
㈦ 別人買房讓我做擔保人,對我以後買房有影響嗎
有影響。
分析解釋:如借款人不還款,擔保人是要負上還款責任的。在應承作為擔保人之前,一定要慎重考慮,原因是當你簽名作錢債擔保,即是對貸款機構作出個人負責清還欠債的承擔。即使擔保人和欠債人的關系有變更,例如丈夫擔保妻子做房屋貸款,終兩人離婚,擔保書也不會受婚姻關系解除的影響,仍然的有效的。
當擔保人一旦簽名作擔保後,便是永久作擔保人,除非借款人獲貸款機構批准取消擔保人資格。房貸擔保人要負全責,在正常情況下,借款人自己還款,擔保人不用操心,但借款人所借的貸款額及月供款,一般也會顯示在擔保人的信用紀錄內。擔保人自己需要申請任何貸款時,所擔保的債項會被視作是他自己的債項,通常貸款機構會其計算在欠債內,因而有可能影向擔保人的貸款額。
相關法律:
《民法典》第七百條規定,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後,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有權在其承擔保證責任的范圍內向債務人追償,享有債權人對債務人的權利,但是不得損害債權人的利益。
《民法典擔保制度解釋》第十八條第一款規定,承擔了擔保責任或者賠償責任的擔保人,有權在其承擔責任的范圍內向債務人追償。
第二款規定,同一債權既有債務人自己提供的物的擔保,又有第三人提供的擔保,承擔了擔保責任或者賠償責任的第三人,可以行使債權人對債務人享有的擔保物權。
同一債務有數個擔保責任人的,承擔擔保責任或賠償責任的擔保人可向其他擔保人追償。
《民法典擔保制度解釋》第十三條規定,同一債務有兩個以上第三人提供擔保,擔保人之間約定相互追償及分擔份額,承擔了擔保責任的擔保人可請求其他擔保人按照約定分擔份額;擔保人之間約定承擔連帶共同擔保,或者約定相互追償但是未約定分擔份額的,各擔保人按照比例分擔向債務人不能追償的部分。
同一債務有兩個以上第三人提供擔保,擔保人之間未對相互追償作出約定且未約定承擔連帶共同擔保,但是各擔保人在同一份合同書上簽字、蓋章或者按指印,承擔了擔保責任的擔保人可以請求其他擔保人按照比例分擔向債務人不能追償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