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保險與擔保的區別是什麼
本質不同、作用不同、種類不同等。
1、本質不同
擔保是一種履行債務的制度;保險是一種合同行為。
擔保法上的擔保又稱債權擔保、債的擔保、債務擔保,是個總括的概念。 它是一種承諾,是對擔保人和被擔保人行為的一種約束。擔保一般發生在經濟行為中,如被擔保人不履行承諾時,一般由擔保人代被擔保人先行履行承諾。擔保一般有口頭擔保和書面擔保。
保險人對於合同約定的可能發生的事故因其發生所造成的財產損失承擔賠償保險金責任,或者被保險人死亡、傷殘、疾病或者達到合同約定的年齡、期限等條件時承擔給付保險金責任的商業保險行為。
2、作用不同
債權的擔保所具有的社會經濟作用,即能促進資金融通和商品流通;保險具有經濟補償、資金融通和社會管理功能。
債權擔保主要是通過媒介來發揮促進資金融通的作用。保險的二大功能是一個有機聯系的整體。經濟補償功能是基本的功能,也是保險區別於其他行業的最鮮明的特徵。
3、種類不同
擔保合同包括保證合同、抵押合同、質押合同、定金合同;商業保險大致可分為財產保險、人身保險、責任保險、信用保險、津貼型保險、海上保險。擔保合同既可以是單獨訂立的書面合同,包括當事人之間具有擔保性質的信函、傳真等,也可以是主合同的擔保條款。
Ⅱ 貸款擔保方式分為幾種,各是什麼
目前常見的有三種貸款擔保方式,即住房抵押、權利質押和第三方保證。
一、以住房抵押作貸款擔保
如果借款人名下有房產的話,可以選擇以個人住房作為抵押物來進行貸款的擔保,而且房產的評估價值都不會低,有助於提高借款人的貸款額度。
如果貸款人以所購住房作抵押,則無需對抵押物進行評估,對借款人來說,可節省一筆評估費用;如果貸款人以自己已經押有產權的住房作抵押,該抵押物則需經過銀行指定的評估機構進行評估,抵押人需要支付一筆評估費用。
以住房作貸款擔保,借貸雙方要按有關法律規定到房地產管理機關辦理抵押物登記手續,抵押登記費用由借貸人承擔。此外,借貸人還需按規定到貸款銀行認可的保險公司購買抵押物財產保險和貸款保證保險,保險金額不低於貸款的全部本息,保險費用由借貸人承擔。
因此,採取抵押擔保方式,借款人要支付抵押登記費用、保險費用和抵押物評估費用,如果借貸人經濟較為寬裕,可以考慮選擇這一方式。
二、以權利質押作貸款擔保
除了房產和汽車外,銀行也可以接受特定的有價證券和存單作為抵押物,有價證券包括國庫券、金融債券和銀行認可的企業債券,存單指人民幣定期儲蓄存單。
借款人申請質押擔保貸款,質押權利憑證所載金額必須超過貸款額度,至少要大於貸款額度的10%。
各種債券一定要真實有效,方可用於質押,存單需有開戶行的鑒定證明及免掛失證明。借款人在與銀行簽訂貸款質押合同的同時,要將有價證券、存單等質押物交由貸款銀行保管,並由該銀行承擔保管責任。
一般來說,選擇質押貸款擔保方式,要求居民家庭有足額的金融資產,依靠這些金融資產完全可以滿足購房消費的需要,但一時難於變現或若變現將帶來一定損失。
三、以第三方保證作貸款擔保
這種個人住房貸款擔保方式需要借款人提供貸款銀行認可的保證人,按貸款銀行的規定,保證人必須為企業法人,為借款人提供貸款保證,為不可撤銷的連帶責任保證。
借貸人應提供第三方法人的營業執照復印件,第三方法人必須是能獨立核算、自負盈虧、有健全的管理機構和財務管理制度,有相當於AA級以上的企業信用等級,在借貸銀行開戶,無重大債權債務糾紛等,否則有其中任何一條都不能充當第三方。
貸款擔保的流程:
1、申請:企業提出貸款擔保申請。
2、考察:考察企業的經營情況、財務情況、抵押資產情況、納稅情況、信用情況、企業主情況,初步確定擔保與否。
3、溝通:與貸款銀行溝通,進一步掌握銀行提供的企業信息,明確銀行擬貸款的金額和期限。
4、擔保:與企業簽訂擔保及反擔保協議,資產抵押及登記等法律手續,並與貸款銀行簽訂保證合同,正式與銀行、企業確立擔保關系。
5、放貸:銀行在審查擔保的基礎上向企業發放貸款,同時向企業收取擔保費用。
6、跟蹤:跟蹤企業的貸款使用情況和企業的運營情況,通過企業季度納稅、用電量、現金流的增長或減少最直接跟蹤考察企業的經營狀況。
7、提示:企業還貸前一個月,預先提示,以便企業提早作好還貸准備,保證企業資金流的正常運轉。
8、解除:憑企業的銀行還款單,解除抵押登記,解除與銀行、企業的擔保關系。
9、記錄:記錄本次擔保的信用情況,分為正常不正常、逾期、壞帳四個檔次,為後續擔保提供信用記錄。
10、歸檔:將與銀行、企業簽定的各種協議以及還貸後的憑證、解除擔保的憑證等整理歸檔、封存、以備今後查檔。
貸款擔保_網路
Ⅲ 貸款保證保險是什麼
一般消費信貸保證保險,是一次性購買的,你貸款期是36個月,那麼消費信貸保證保險起止期也是36個月,一次性交清保費。
Ⅳ 貸款保證保險 定義
貸款保證保險是承保投保人(借款人)不能按貸款合同約定的期限償還所欠貸款的風險,當借款人不能按期償還貸款時,由保險人承擔償還責任。
該險種是為了配合金融機構發展個人消費貸款業務而開辦的,主要適用於個人住房消費貸款、個人汽車消費貸款等貸款業務。目前我國主要開辦了個人汽車消費貸款保證保險和個人住房抵押貸款保證保險兩個險種。
保險人對發生下列情況不負賠償責任:
(1)被保險人未按《貸款通則》對投保人進行審核及貸款催收;
(2)被保險人的故意行為;
(3)沒有徵得保險人的事先同意變更貸款合同或附件內容。
Ⅳ 個人貸款保證保險
凡是從本金中提前扣款的,不管名目是什麼,本質上都屬於砍頭息。
Ⅵ 個人信用貸款保證保險
個人信用貸款保證保險是一個保險產品不是信用貸款,它們分別是兩個主體
Ⅶ 小額貸款保證保險是什麼
貸款人發生合同約定的事故,不能還款,餘下貸款由保險公司還給貸款機構。
Ⅷ 個人貸款保證保險是不是就想當與花錢找了個擔保人在無力償還的情況下幫你墊上,自己還是要還的
借款人是第一責任人,保證人是第二責任人,第一責任人不還款或者沒有還款能力的時候,第二責任人負責還款
Ⅸ 保證保險中保險的簽訂需要被保證人的同意嗎
權利人和被保證人就是貸款合同的借款方和貸款方,保險人是依據保險法取得經營保證保險業務的商業保險公司。
在我國現階段表現在,權利人往往是銀行,被保險人則為借款人,保險公司基於借款人不履行約定或法定義務給銀行財產造成的實際損失而對銀行進行補償。
保證保險是指保險公司向履行保證保險的受益人承諾,如果被保險人不按照合同約定或法律規定履行義務的,則由保險公司承擔賠償責任的一種保險形式②。保證保險的性質表現如下:
1、保證保險屬於財產保險的一種,是指由作為保證人的保險人向權利人提供擔保的一種,如果由於被保險人的作為或不作為不履行合同義務,致使權利人遭受經濟損失,保險人向被保險人或受益人承擔賠償責任。在我國現階段表現在,權利人往往是銀行,被保險人則為借款人,保險公司基於借款人不履行約定或法定義務給銀行財產造成的實際損失而對銀行進行補償。
2、保證保險所承保的風險具有信用性。風險的存在是構成保險的第一要件,也就是基於債權人對債務人是否履約的不確定性而產生,而保險公司開展這項業務的最終受益人也是債權人。從理論上講,由於銀行對債務人償付能力懷疑,不能確定借款人是否有能力最終償還所欠債務,因此應由銀行向保險公司投保,但實際上在操作中是由借款投保保證保險來保證自身的償債能力,從而獲取銀行的貸款。在此時,銀行可能會怠於審查借款人的實際信用狀況及今後的償還能力。因此,保險公司在簽訂履約保證保險合同時,為了實現其自身的利益,必然要代替銀行的審貸職責,對借款人的經營狀況、資產狀況及償債能力有一定的認識,對借款人的信用有一定的了解。
參考: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