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房產抵押到期,如何辦理手續,解除抵押
第一、房產抵押到期後未還款銀行需按照合同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經過審理、判決後依法拍賣,拍賣所得除償還銀行貸款外扣除手續費後歸業主所有。另外還可以到銀行申請貸款延期。第二、房產抵押到期後還清款項抵押到期貸款還清後,可以聯系銀行領取注銷抵押的資料,包括銀行的法人身份證復印件、銀行營業執照復印件、注銷登記申請書、委託書、他項權證等材料並可攜帶產權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到房屋所在地的交易中心辦理注銷手續。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在《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當事人約定或者登記部門要求登記的擔保期間,對擔保物權的存續不具有法律約束力。這一規定表明,在登記部門登記的抵押期間對抵押權的存續並無法律效力,抵押權並不因抵押期間過期而消滅。如果債權銀行主債權到期未受清償,無論登記的抵押期間是否過期,債權銀行都可行使抵押權,直至主債權訴訟時效結束後的兩年之內。法律依據:《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二條當事人約定的或者登記部門要求登記的擔保期間,對擔保物權的存續不具有法律約束力。擔保物權所擔保的債權的訴訟時效結束後,擔保權人在訴訟時效結束後的二年內行使擔保物權的,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㈡ 貸款提前還完了,必須先拿著證明去房管局解除抵押嗎房產證沒出來,可不可以等房產證出來再去解除抵押
必須依法辦事,解除抵押手續,何時辦理由您選擇。但是必須到房管局辦理沒得選擇
㈢ 我把銀行貸款結清了,去房產局注銷抵押需要什麼證件
抵押注銷登記申請表;
抵押人為個人的,提供本人身份證復印件(校對原件),抵押人為單位的,提供營業執照或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校對原件);抵押權人為個人的,提交本人身份證復印件(校對原件),抵押權人為單位的,企業提供營業執照復印件(校對原件),其他單位提供組織機構代碼證等復印件(校對原件),(已在我中心辦理了金融機構備案的單位無需提交);
存量房抵押的,提交原房屋所有權證(包括共有權證)原件及復印件;
存量房抵押的,提交他項權證原件;預購商品房按揭的,提交房屋抵押權預告登記證明原件或預售商品房按揭備案證明;
還款結清證明、抵押權人放棄抵押權書面聲明等證明抵押權消滅的材料原件;
登記機構認為有必要收取的其他資料。
㈣ 怎樣辦理解除房產抵押手續
一、銀行抵押貸款可用哪些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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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銀行抵押貸款可用來抵押的第一樣就是房產,比如個人住房、家庭住房、不動產廠房、商鋪等。用房產抵押貸款,一般需要先評估,評估後,可以貸款至評估價的百分之七八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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㈤ 貸款結清後去房產局辦理解除抵押手續要多少天
當天就可以解除.。
去銀行櫃台列印《貸款結清證明》,去貸款中心(檔案中心)領取房產證和注銷抵押登記的資料(也有銀行前台部門直接幫領取),帶著本人身份證以及上述資料去產權登記部門注銷抵押登記。不同銀行流程略有不同,詳細可以咨詢一下經辦銀行。
如在中國銀行辦理的貸款已經還清,對於已經辦妥房產抵押的住房貸款,當還清了全部貸款本金和利息後,借款人可以拿銀行的貸款結清證明和《房地產他項權利證明》前往房產所在地區的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抵押撤消手續。具體時間請您詳詢經辦機構人員。
(5)南京房產局貸款解抵押擴展閱讀:
一般的銀行都是還款一年後可以提前還款,解押的日期大概在15-30個工作日。如果是購房者,而且是由自己來出錢幫賣方還款,最好留有證據,除了讓寫清楚付的錢是給做什麼用的以外,還得在談話時最好留點心,可以的話做個錄音或錄像。為以後大家沒有麻煩做准備。
貸款買房,購房者是要和銀行簽訂房屋抵押的相關協議,這是為了保障銀行的權益,一旦購房人無法正常還貸,銀行有權收回房產。而購房者在還清貸款後,大家一定要及時解除房屋抵押登記
㈥ 如何取消房產抵押手續
當還清了全部貸款本金和利息後,可以到貸款機構辦理《房屋他項權證》以及《貸款結清證明》。在房產所在區、縣的房地產交易中心撤銷抵押;辦理房屋抵押注銷業務時需要填寫一份《抵押注銷申請表》,提供由貸款機構給予借款人的《貸款結清證明》,以及本人需提供的《房屋所有權證》和《房屋他項權證》或《抵押證明》,到房產局辦理抵押注銷手續。規定的是10天以內辦理完畢。《房屋登記辦法》規定,自受理登記申請之日起,房屋登記機構應當於下列時限內,將申請登記事項記載於房屋登記簿或作出不予登記的決定:第一國有土地范圍內房屋所有權登記,30個工作日,集體土地范圍內房屋所有權登記,60個工作日;第二抵押權、地役權登記,10個工作日;第三預告登記、更正登記,10個工作日;第四異議登記,1個工作日。公告時間不計入前款規定時限。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登記時限的,經房屋登記機構負責人批准可以延長,但最長不得超過原時限的一倍。法律、法規對登記時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法律依據:《房屋登記辦法》第二十三條自受理登記申請之日起,房屋登記機構應當於下列時限內,將申請登記事項記載於房屋登記簿或者作出不予登記的決定:(一) 國有土地范圍內房屋所有權登記,30個工作日,集體土地范圍內房屋所有權登記,60個工作日;(二) 抵押權、地役權登記,10個工作日;(三) 預告登記、更正登記,10個工作日;(四) 異議登記,1個工作日。公告時間不計入前款規定時限。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登記時限的,經房屋登記機構負責人批准可以延長,但最長不得超過原時限的一倍。法律、法規對登記時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