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銀行貸款沒還,擔保人會付刑事責任嗎
您好,《擔保法》第六條
本法所稱保證,是指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行為。
第十三條 保證人與債權人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保證合同。
第十五條 保證合同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被保證的主債權種類、數額;
(二)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
(三)保證的方式;
(四)保證擔保的范圍;
(五)保證的期間;
(六)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擔保人應當注意:1、保證方式:一般保證與連帶責任保證。擔保人與債權人沒有約定為連帶責任保證;2、保證期限:擔保法規定擔保期限(沒有約定的)為六個月,有約定以約定為期限;3、主合同當事人雙方串通,騙取保證人提供保證的以及主合同債權人採取欺詐、脅迫等手段,使保證人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提供保證的,保證人不承擔保證責任。4、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償還後,有權向債務人追償。
具體可以參照《擔保法》學習。
② 如果貸款人的擔保人把錢拿去不還算不算犯罪
這種情況看是在那裡借的款,如果是銀行有簽合同這種肯定算,如果是私人有簽合同,只有看那方起訴,官司打贏了這種就算犯罪。
③ 我是擔保人貸款人不還款我會坐牢嗎
如果貸款人還不上銀行貸款,或跑了!你就只能先把錢還給銀行!否則,你就要坐牢!!!
④ 做貸款擔保的人,貸款人沒還上,擔保人是老賴嗎
如果債權人起訴後仍然沒有還款的話,會向法院申請把債務人和擔保人納入失信被執行人黑名單。也就是通常說的老賴。
⑤ 借款人和擔保人責任一樣嗎
1、擔保人的法律責任,有連帶保證和一般保證:
(1)連帶保證是只要債務人到期不還款,債權人就可以選擇債務人或是保證人索要債款;
(2)而一般保證人的責任則有不同,應是在債務到期債務人不還款時,在借款糾紛未經法院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擔保人可以不承擔責任。
2、法律還規定:如果在簽擔保合同時,未約定是一般保證還是連帶保證,視為連帶保證。所以,你說沒有明確說明是什麼保證的,按連帶保證處理,也就是說:如果到期你叔叔不償還,信用社可以選擇是起訴你叔叔還是起訴你們全部6個擔保人、還是只起訴其中一個擔保人來償還全部債務。
3、「我和我父親只簽名,其他的都沒填寫」:
(1)在擔保人處簽名、或是在擔保合同中簽名,是有效的擔保合同或擔保條款。
(2)其他的什麼都沒寫,應是連帶保證了,對你不太有利。
4、「我叔叔不還,我家應當承擔什麼責任?承擔多少?」:
(1)你叔叔不還,你家應你對你叔叔的全部貸款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2)至於你家會承擔多少,要看信用社如何選擇,如果選擇起訴全部6個擔保人,你和你父親可能承擔全部債務的各1/6,你們父子總共承擔全部債務的1/3。如果銀行只起訴6個擔保人中的一個要求承擔全部債務,也可能要承擔全部債務。
5、「如果我叔叔有意不還,或者銀行有意幫他隱瞞財產?我家又該採取什麼樣的措施?他和那個信用社主任的關系不錯!」:你家可以向信用社提供你叔叔的財線索,並且最好留下證據,如果信用社在你提供你叔叔的財產線索後怠於對財產採取保全並訴訟執行措施,你家可以主張在你們提供的財產線索的范圍內免除擔保責任。
7、「現在找我擔保,因為他是我叔叔,我又沒辦法說不!因為我家和我叔叔的關系,銀行會不會讓我家承擔全部責任?」:
(1)沒辦法說「不」:那就有可能要因為你的顧面子承擔責任和損失了。
(2)銀行不能因為你和你叔叔的關系而要求你承擔全部責任,只應因你在擔保合同中的作用要求你承擔相應的義務,如果是連帶保證,即使他不是你叔叔、而是你兩不相乾的人,銀行也一樣可以要求你承擔全部責任。
(3)當然,你和你父親以及其他擔保人,在承擔擔保責任、為你叔叔還債後,可以在所償還債務的范圍內向你叔叔追償。
8、「擔保人里有我叔叔的二兒子,可以不可以要求讓他全部承擔?」:你無權要求,但銀行有權要求他二兒子全部償還。
9、「如果銀行讓我和我父親承擔,我可不可以要求法院檢察貸款人的財產?如果我質疑他有能力償還而不償還,應當採取什麼樣的措施?」:
(1)法院不會主動去「檢查」他的財產,即使你要求。如果你認為他有財產,可以將財產線索提供給銀行和法院。但如果是連帶保證人,只要銀行起訴了你,你無權要求在沒有就你叔叔的財產起訴或仲裁前不得讓你還債,就因為這是連帶保證。
(2)在債務到期後,可以將你叔叔的財產線索提供給銀行,如果銀行在接到後不及時採取措施,你可以向法院提交你已經及時通知銀行債務人財產線索的證據,從而主張在你所提供的財產線索范圍內免除你的擔保責任。
10「財產申請保全,向法院申請還是向信用社?如果他們之間有溝通,申請會不會被扣?」:
(1)財產保全,是原告或反訴人的權利。如果你是被告、且是連帶保證人,無權申請財產保全。
(2)如果申請財產保全:只能向法院申請,銀行無權接受保全申請或是採取保全措施。
11、「如果銀行要求我家全部承擔?我可以不可以申請承擔部分?幾率多」:
(1)如果你是連帶擔保人:不能申請,沒有可能。
(2)如果合同中明確寫明你是一般保證人:在銀行沒有就你叔叔的財產起訴或仲裁、並執行前,不能讓你家承擔責任。
12、建議:
(1)下次再擔保,無論如何要想清楚、要寫清擔保的性質。
(2)如果可能,可以要求你叔叔為你擔保反擔保,以房產或車輛等給財產給你抵押或質押。
(3)平時注意查清你叔叔的財產線索,以備不時之需。
(4)不確信時,最好不為他人擔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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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 銀行貸款 貸款人還不上 擔保人也還不上 擔保人會坐牢嗎
銀行貸款,貸款人還不上,擔保人也還不上,擔保人未必會坐牢,但徵信記錄會被隆重的記上一筆,重在讓擔保人長記性。
⑦ 欠銀行貸款還不上,擔保人承擔什麼責任
擔保人承擔一般是保證和連帶責任。
⑧ 貸款人和擔保人都無力償還貸款,法院會怎麼判
貸款人和擔保人都無力償還貸款的,法院會根據審理情況,依法判決貸款人歸還貸款。
擔保人要看擔保協議裡面約定的擔保范圍,如果是連帶保證,就要對整體債務負責,如果約定了擔保范圍,就在擔保責任范圍內承擔責任 。
如果貸款人和擔保人確實無履行能力的,也可以由法院暫時中止執行,等被執行人有履行能力後,可隨時恢復執行。
1、《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十六條規定:保證的方式有:(一)一般保證;(二)連帶責任保證。
2、第十七條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證人不得行使前款規定的權利:(一)債務人住所變更,致使債權人要求其履行債務發生重大困難的;(二)人民法院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中止執行程序的;(三)保證人以書面形式放棄前款規定的權利的。
3、《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十九條規定:當事人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連帶責任保證承擔保證責任。
⑨ 借款人不還錢,擔保人可承擔什麼責任
假設貸款人為A,擔保人為B
1、保證分為一般保證、連帶保證:
(1)你們約定為連帶的是連帶保證(對於連帶保證,只要借款人到期還不上貸款,銀行就既可以讓借款人還、也可以不找借款人而直接讓你償還)
(2)如果你們約定「借款人不能履行償還貸款時,由保證人承擔」之類意思的,是一般保證(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借款人和銀行之間的糾紛未經審判或仲裁,並就借款人的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償還貸款前,你可以拒絕銀行承擔保證責任、要你還款的要求)
(3)如果你們之間關於保證方式是連帶還是一般保證沒有約定或是約定不明:法律規定應承擔連帶責任。
2、「銀行會不會轉向B追錢」:銀行當然會向B追錢。因為:A和銀行之間的貸款糾紛已經法院判決審理、且A已無力償還,不管是一般保證還是連帶保證,B都要承擔保證人的責任了。
3、「B無能力還上這筆錢,也會被抓嗎?會被判幾年?B最少得還上多少錢才不會被判刑呢?這種情況法律時效是多長時間呢?」
(1)B即使一分錢都還不了也不會被抓、更不會被判刑的:因為B並沒有觸犯刑法。但是:如果銀行起訴B要求償還貸款、且法院判決由B償還,但B在有能力償還的情況下、故意不償還:嚴重的B會構成「找不執行判決裁定罪」,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2)但B要負責償還全部貸款本金和利息,不是「至少償還多少」的問題。
(3)關於時效:犯罪有追訴時效(經過一定的時效期間就不再追究刑事責任),但B在只是未還錢但沒有構成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的情況下,因沒有觸犯刑法,不會被判刑、也就不存在所謂的時效問題了。B如確實沒有償還能力:法院會裁定中止執行、待B一旦有財產時恢復執行--也就是說:B何時有財產都可以執行。除非B確實沒有個人財產、又沒有經濟來源、同時又喪失了勞動能力的情況:此時法院會裁定終結執行,也就是說B不用還了,與你所說的「時效過了」意思相同,但絕不等於時效已過。
反正如果你替別人擔保了貸款,那你要承擔連帶責任.一般來說,你一是要聯系貸款人.如果貸款人找不到的話.二是在貸款人無法償還貸款的情況下,你要替貸款人償還貸款.如果不還,銀行有權利起訴,你會被列為第二被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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