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人在開麻將館時別人借了錢只是口頭上的受法律保護嗎
要搞清楚是什麼時候,如果是因為打麻將時欠的錢是不受法律保護的。另外,即使是合法的借錢如果沒有證據,法院也不能予以支持的
2. 欠我錢開麻將館,我去要債,她說麻將館轉讓給朋友了,我該怎麼辦法她,她現在本人還在管理麻將館,我去她
直接電話,問清楚還債時間,一直躲著不是解決辦法,說等用,反正最後不鬧僵報警。
3. 開了個麻將館,也沒有堵大的。經常有人舉報,對方舉報,警察是不是一定要出動已經很多次了!請問如何避
關門大吉。
1、小賭也是賭,大賭是從小賭開始的。
2、開店營業,需要辦理營業執照。否則,構成無證營業。
附:<中華人民共和國冶安處罰法>
第七十條,[對賭博行的處罰]、以營利為目的,為賭博提供條件的,或者參與賭博賭資較大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款。
網友建議,僅供參考。祝你好運!
4. 我開麻將館,別人借了我兩萬元並打了借條,逾期沒還。我該如何可以起訴追回嗎
當然可以,只要不是賭博借的都行。要是因為賭博借給他的就不好辦了
5. 開麻將館煩死了,我媽開了一個麻將館,天天派出所的都來檢查,說別人報警了,不要打了,不知道為什麼我
應該是有人發現別人作弊或是輸了不服懷疑別人作弊,要麼就是您說的針對您這個館子。
6. 家裡開麻將館,經常有人借錢不還,都是口頭借,沒有借條,怎麼辦
你好!只能靠誠信了,這個有不能見光,我們這里很多開麻將館的和你一樣,錢借出去收不回來,以後再借錢就看人借好了,不能是人借錢都給借,我一開麻將館的朋友!就我知道的近6萬元好幾年了收不回來,很無奈!在說了賭博本身就不是什麼好事。希望能對你有所幫助。謝謝!
7. 債務人開麻將館如何向其要債
1、通過去法院訴訟的方式解決;
2、派公司員工去欠債的公司「上班」,不給錢不走人;
3、現在社會上有「要債公司」,委託他們去要。
討債難已成為共識。上法庭很難解決,就說沒錢也沒辦法,並且還涉及到許多證據、程序問題。
其實討債有「三字經」:一磨二擠三黑。
磨,需要功夫。常去,並帶著笑臉。絕不是死纏爛打,要油滑一些,靈活一些。
擠,針對一般的小公司欠債,可以讓對方分期償還,並且許諾給辦事人一點甜頭。
黑,針對不同情況,要敢於放黑話,找出對方的弱點,讓他產生恐懼感。不過,這是對那些確實有錢而不講義氣的對象而言,輕易不用。
1.登門討債所謂登門討債就是指債權人或者討債人走出去,到債務人的所在地,到債務人大本營去,和債務人直接進行面對面的交涉、協商,直接向債務人就債的清償進行催討。
從古到今,登門討債幾乎都已在人們心目中形成了一種思維定勢。人們一遇被債務人故意拖欠債務或者一旦發現債務人存心賴債,首先想到的便是立即找上門去登門討債。人們這種習慣性的思維模式和傳統的心理因素導致古往今來大多數的討債行為都發生在債務人的大本營里,就是說,大多數的討債行動都是在債務人的所在進行的,就是在今天也依然是如此。目前我國大多數的債權人和討債人在選擇討債的場合時,也仍然將債務人的所在地作為首選目標。人們為什麼要將債務人所在地,將債務人的大本營作為討債的理想的場合呢?這是因為:首先,債務人欠債不還被債權人追上門來討債,人們通常都會同情支持債權人,公眾輿論對債務人不利。在公眾心理上對債務人故意欠債不還總是存有某種程度的不滿和譴責。另外,在我國的傳統觀念里,欠債的人們往往把人追上門來討債視為一件不光彩的事。現在的債務人欠債雖然大多數不是為了個人而是為企業、為集體,但這種傳統觀念在相當一部分債務人的心理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討債人(或債權人)根據社會輿論和債務人的這種心理,主動找上門去,既可以贏得輿論的支持,也會得到公眾的同情。另外,更加重了債務人心理上的不光彩的感覺,因為討債人一上門,公眾就會知道債務人的行為更加不滿,對債務人的信用持不相信的態度,這樣的結果對債務人來講,不僅是損失了面子,還會影響到他今後在社會經濟生活中的信譽。因此,債務人欠債不還雖然是為了占點便宜,而一旦討債人找上了門,債務人發現自己占不到什麼便宜,便會主動盡快清償債務。
第二,債權人或討債人上門討債,可以了解到債務人的生產經營的一些真實情況,可以了解到債務人欠債不還的直正原因,可以搞清楚債務人是具有償還能力而有意拖欠,還是因為確實沒有償還能力而不得不拖欠。這對討債人的下一步行動計劃有重大關系。如果債務確確實實是因為某種原因造成無力償還到期債務,討債人則可以根據其具體情況決定是否允許延期履行,是否對債務人提供必要的幫助,是否同債務人修改或重新簽訂債務合同等等。如果債務人明明有償債能力而故意拖欠不清債,那麼討債人所應當採取的措施則就大小相同了。他或者同債務人再進行交涉、糾纏,或者請求債務人的主管部門、債務人所在地的仲裁機構給予幫助、仲裁,或者乾脆向法院提出訴訟等,迫使債務人盡快清償債務。
再次,討債人上門討債,便於尋求社會支持,在債務人的大本營進行討債活動,討債人不僅要同債務人進行針鋒相對的交涉和糾纏,同時,討債人還應當也有條件尋求債務人所在地方的社會力量比如政府經濟機關、新聞媒介等的支持,可以利用各種力量對債務人施加壓力。就是說,債權人或討債人親臨債務人的大本營討債,更便於開展討債活動,以促使債務人盡快履行債務。
據報載,某市總工會曾專門組織一支女子討債隊幫助企業登門討債。除了討債所應當具備的一些條件之外,每人出發時還特地帶一兩斤毛線在身。凡是遇到那些欠債不還的企業,這些女同志便整天坐在廠長或經理的辦公室,一邊打著毛線衣,一邊陪著那欠債不還的經理(廠長)辦公。遇到其它的客戶找廠長(經理)談生產、拉業務的人決不迴避。過不了幾天,這些欠債油子乖乖地答應履行債務。這就是利用我們上面所說的登門討債會在無形之中對債務人形成一種強大的輿論壓力和心理攻勢。債務人畢竟還要繼續做生意拉買賣。同他往來的客戶一進他的辦公室便看見一位催債的女同志,對他的信譽,對他的能力,對他的效益等等會立即產生莫大的懷疑,從而影響他們之間的經濟關系。
總之,登門討債較之其它的討債場合,其優勢性的確比較多、比較明顯,因而也廣被人們採用。但是,也有些債務不適宜在債務人的大本營而適宜在其它的場合催討。
2.請進自家門
債權人選擇自己的大本營作為實施討債活動的地點,在一般人看來本來實屬有些不可思議,甚至會覺得荒唐。試想,債權人怎麼可能將債務人請進自己的大本營向他要債?債務人自己走進債權人的大本營交涉債務問題那不等於債務人自己給自己戴腳鐐手銬嗎?大概沒有哪個債務人願意自討苦吃的。這些看法是有道理的,債權人和債務人雖然存在著權利和義務關系,但是彼此之間都是獨立的民事法律主體,其地位是平等的。彼此之間不存在行政上的隸屬關系。如果債務人存在要賴債或者故意要拖欠債權人,他當然不願意與債權人見面。不過,這種債務人畢竟為數不多。大多數債務人不能按合同約定的期限還債,都確確實實是避債權人的,甚至有的還會主動拜會債權人,向債權人說明情況,爭取得到債權人的理解和同情,爭取得到債權人同意緩期履行責備的允諾。這種情況,債權人親自上門討債其理想的結果也不過是和債務人協商制定一個可行的延遲履行合同。這樣的討債結果債權人在其它場合也完全可以達到。
債權人將債務人請進自己的大本營實行討債行為,最關鍵的是「請」的方式和「請」的時間。只要債權人請的方式巧妙。請的時間正好,債務人不但會愉快地接受邀請,債權人也會順利地達到其討債的目的。什麼樣的方式和時間最好,這就要債權人根據各自的情況,根據各自債務人的情況而決定了。需要提醒債權人的一點是,不要等到債務人不還債的時候才想辦法去向債務人追討,雖說是亡羊補牢,猶未為晚,但畢竟是遭受一定的損失,對債權人來說最好是債務人能按時清償債務。為此,在債務合同的期限快到之時債權人將債務人請進自己的大本營以極其巧妙的方式暗示對方要遵守債務合的約定,按時清償到期債務,這或許能在某種程度上防患於未然。
從我們所接觸的討債實例來看,一些聰明精乾的債權人用此方式達到催討債務的目的的還真不少。更有一些老練的債權人在債務合同快到期限之際,邀請債務人到府上商談另一筆生意,或者表示極大的沒趣准備和債務人再合作一次,當然其前提自然是要債務人先將快到期限的債務了結,有利可圖,任何一個債務人也會樂意合作。這樣債權人便會很輕松地達到索要債務的目的,至於是否真的要同債務人再繼續合作,主動權仍舊操縱在債權人手上。他也可能的確願意同債務人再次合作,也許債權人所許諾的這另一筆生意僅僅只是一個誘餌,不論是否繼續合作,債權人都已經達到了討債的目的。他同債務人之間的債權債務關系已經了結,他完全可以自由選擇下一次合作夥伴。
另外,債權人務必認識到,他和債務人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他們彼此之間也不存在行政上的隸屬關系,不存在誰領導誰、誰管理誰的問題,債權人在決定將債務人請到自己的大本營實施催債行為時,如果直接通知債務人務必於什麼時間到債權人府上就有關債務問題進行商榷,勢必會在債務人心理上造成一種逆反、對抗情緒,導致債務人拒絕同債權人見面商談。在債務人看來,雖然他欠了債未還,但是債權人無權命令他該干什麼。如果債權人友好地邀請債務人前來參加什麼聯誼會、討論會、交易會之類的,恐怕債務人就容易接受邀請。
3.不期而遇在我國目前的社會經濟生活當中,討債人上門討債卻見不著債務人的現象相當普遍。特別這幾年的三角債,債權人最終也被逼成了債務人,一大堆在外面的債權得不到實現,而欠下的一長串債務卻天天有人來催要,派出去討債的人自己也被別人追討債,為了躲避債務糾纏,許多債務人便常常在外「出差」,致使討債人很難找得著他。遇上這種情況,討債人算是真正碰上了困難,不過這困難也並不是毫無辦法可想。只要討債人知難而上,善於創造機會、能及時抓住機會,討債總會達到目的。這所謂的「機會」便是怎樣尋找債務人,又怎樣在不期而遇的場合纏住債務人實施討債行為。
我們所接觸到的討債案例中,不乏有這樣的情況:討債人多次登門討債均因債務人外出而空手歸去,正當討債人為此苦惱不堪,一籌莫展之時,卻萬萬沒有想到意外地在某種場合比如在火車上又碰上了債務人,正如辛棄疾所說的眾里尋他千網路,驀然回首,債務人就出現在討債人的身邊。對債務人來講這種場合當然是極不願意碰上的,可對討債人來講,無疑是天賜良機。討債人當然必須抓住這個得之不易的機會,同債務人進行有禮有節、認真耐心的交涉、糾纏,向債務人實施討債行為,並力爭得到債務人的承諾,盡快向債權人清償所欠債務。
這種不期而遇的場合很多,比如在火車、輪船、飛機等交通工具里,在一些公眾場所、或者在一些社交場合里,討債人都可能遇上久尋不見的債務人。這種場合下,討債人切忌感情沖動而引出一些過激言詞和過火行為,首先是要沉著、穩重、保持冷靜,對債務人應當像久別的朋友意外相遇似的,熱情、禮貌。等債務人在你的感染之下也擺脫了窘境之後,再有禮有節、柔中有剛地向債務人講明債權人對債務的清償的要求。因為機會難得,所以,討債人一定要有不達目的決不罷休的知難而上的精神,可以設想,在這種場合之下,債務人一旦擺脫了窘境之後,必然是想千方百計擺脫討債人的糾纏,他也許會對討債人低聲哀求,或者是動之以情,或者是欺哄瞞騙。討債人此時務必要保持清醒的頭腦,不要上債務人的當,付債人此時只需記住一點:債務人不答應立即履行債務,你就一直同他糾纏下去,直到他答應履行債務為止,當然,這里所說的答應,決不是口頭上的一句話,就是說討債人決不能只滿足於債務人口頭上的承諾,謹防債務人以空口無憑為由繼續拖欠、賴債。
另外,還有一種表面是不期而遇,實際上則是有意相會的「邂逅」。這就是討債人經過調查、知道了債務人的去向,然後跟蹤而至。一般說來,債務人單純為躲債而出去觀光旅遊的不多,特別是一些企業的廠長經理們,他們出去大都是既躲債又開展業務,假如討債人跟蹤而至,且纏住不放,勢必對他的業務活動造成不良影響。因此,這種「不期而遇」的討債方式往往都會產生奇效。現代社會當中,每一個社會成員都處在上下左右、縱橫交錯的關系網之中,債權人或者債務人當然也不例外。每一個債權人或者債務人都有極其復雜廣泛的社會關系。要應酬如此眾多的社會關系,各種各樣的社交、聚會場合,那麼討債人就可以利用這樣的聚會、社交場合債務人實施催債、討債行為,特別是對那些故意拖欠債務的債務人,討債人在這種場合向他實施討債行為常常都會取得令人滿意的結果。
需要注意的就是討債人在這樣的場合實施討債行為,更要做到有禮有節,討債人言行舉止是否符合禮儀要求,對他是否被參加聚會的人們接受影響極大,倘若討債人舉止粗魯、出言不遜,恐怕就會遭到人們的拒絕和譴責,從而討債人不但無法實施討債行為,人們會轉而對債務人抱有某種同情態度。再有,各種聚會場合對討債人的公關能力也是一個檢驗。在各種聚會場合下向債務人實施討債行為,要求討債人有較強的社交技巧及應變能力。
5.喜慶場合在現實經濟生活當中,一旦債權債務關系產生,那麼債權人就會密切注意債務人的重大行動。不僅是債務人的重大經濟活動,還包括債務人其它方面比如宣傳等重大活動。當債務合同期限快到之時,債權人應更加關注債務人的一切重大活動,只有這樣,債權人才能抓住時機實施催討債務的行為。特別當債務人遇有什麼大喜事時,債權人或討債人出現在這種喜慶場合抓住時機實施討債行為往往也會產生特殊效果。比如當債務人舉行隆重的慶典如廠慶、產品獲獎、工廠晉級等活動時,債權人或討債人提醒或催討債務。債務人心情高興之時常常都會有「慷慨之舉」的。特別是提醒討債的人不能懷有敵意,抱著搗亂的態度出席債務人的喜慶活動。雖然目前一些私人之間發生的債務糾紛常有趁對方喜慶之時大吵大鬧以損毀債務人的信譽、面子,有些也能起到討債的作用,但也很容易引起債務人強烈的逆反心理和對抗情緒。使彼此之間的關系進一步僵化,債務合同更加難以履行。
8. 怎麼報案麻將館
麻將館屬於賭博行為。如果它影響了大家休息,或者有賭博行為,可以直接打110。向警察舉報。
9. 如果有麻將館,然後還擾民了,可以投訴嗎屬什麼部門管理
開設麻將館,其雜訊造成擾民的可以進行投訴,由公安機關進行管理。警告後不改正的,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八條違反關於社會生活雜訊污染防治的法律規定,製造雜訊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處警告;警告後不改正的,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9)怎麼告開麻將館給人放小額貸款的人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雜訊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三條 新建營業性文化娛樂場所的邊界雜訊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環境雜訊排放標准;不符合國家規定的環境雜訊排放標準的,文化行政主管部門不得核發文化經營許可證,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不得核發營業執照。
經營中的文化娛樂場所,其經營管理者必須採取有效措施,使其邊界雜訊不超過國家規定的環境雜訊排放標准。
10. 開了個麻將館,可是好多人欠我錢不給,該怎麼辦
可以收集與欠款人的錄音或者找證人證言證明借款證據,然後到當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證據:是證明(案件)事實的材料,證明案件真實情況的一切事實。證據是法官在司法裁判中認定過去發生事實存在的重要依據,在任何一起案件的審判過程中,都需要通過證據和證據形成的證據鏈再現還原事件的本來面目。《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三條 證據包括:(一)當事人的陳述;(二)書證;(三)物證;(四)視聽資料;(五)電子數據;(六)證人證言;(七)鑒定意見;(八)勘驗筆錄。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