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房屋貸款共同還款人可不可以變更
房屋貸款共同還款人可以變更,但是要經過雙方當事人的協商同意才可以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八十四條 債權人同意
債務人將合同的義務全部或者部分轉移給第三人的,應當經債權人同意。
第七十九條 債權的轉讓
債權人可以將合同的權利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據合同性質不得轉讓;
(二)按照當事人約定不得轉讓;
(三)依照法律規定不得轉讓。
第八十條 債權轉讓的通知義務
債權人轉讓權利的,應當通知債務人。未經通知,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 債權人轉讓權利的通知不得撤銷,但經受讓人同意的除外。
(1)共同貸款抵押變更擴展閱讀:
房屋抵押貸款申請資料:
1、借款人的有效身份證、戶口簿;
2、婚姻狀況證明,未婚的需提供未婚證、已離婚的需出具法院民事調解書或離婚證(註明離異後未再婚);
3、已婚需提供配偶的有效身份證、戶口簿及結婚證;
4、借款人的收入證明(連續半年的工資收入證明或納稅憑證當地);
5、房產的產權證;
6、擔保人(需要提供身份證、戶口本、結(未)婚證等)。
利率特點:
中國房貸利率是由中國人民銀行統一規定的。但是各個商業銀行執行的時候可以在一定的區間內自行浮動。
中國的房貸利率不是一直不變的,而是經常變動的,形式是利率一直在上漲,所以經常會比較,在增加利率之前和增加利率之後的情況。
② 房產證上加名字,建行的貸款,如何辦理抵押變更手續
在貸款全部還清之前,銀行是不允許做任何變更的,所以你們想加名,暫時無法實現。
③ 共同貸款,共有產權的房屋如何過戶到一個人名下
購房合同上有兩人名字,房子還在還貸中,房產證還沒拿到手。
想過戶到一個人名下必須到公證處公證,男方將自己的房屋份額贈與女方。現房產局要求銀行出具一份同意變更抵押人的證明,才給變更過戶
④ 你好,房產在銀行抵押,夫妻共同署名,現在想變更為一個人的名字,有抵押在身可以變更嗎需要什麼手續
對於離婚房產,需要辦理析產登記。夫妻離婚析產並不需要辦理多少手續,只需按照房管局有關規定辦理離婚析產登記。析產登記是一種常見的房屋登記種類,與繼承登記及贈與登記也有一定的區別。析產登記主要適用於離婚析產。顧名思義,離婚析產是夫妻雙方因離婚後彼此就個人對房屋所佔的份額進行轉移的一種登記手續。按照有關規定,雙方免收交易稅費。
辦理離婚析產登記的必備資料:
1、離婚判決書或離婚協議書或離婚證;
2、房地產證(如有共有證的,包括共有證);
3、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4、房地產登記申請書;
5、委託書。
析產基本步驟:
1、到公證處辦理析產公證 (註:如有離婚判決書的話則無需辦理公證);
2、到交易中心辦理轉繪;
3、到房管局辦理免徵契稅申請;
4、辦理析產登記手續並繳交登記費;
5、取證。
END
二、離婚後房產怎麼變更
離婚夫妻房產怎麼變更?離婚過程中對房產進行分割後還得對房產進行變更登記,那麼離婚夫妻房產變更就要按照以下步驟進行:
(一)貸款未到期的所需證件:
1、憑生效後《離婚協議》(需公證)或法院《仲裁(判決)》中有關房產歸屬的條款;
2、《離婚證》;
3、雙方《身份證》;
4、原房屋所有權或抵押權相關證明,即原按結貸款相關手續。
步驟:
1、到房管部門辦理權屬變更手續;
2、到按揭銀行辦理按揭權利(義務)人便更手續。
(二)按揭貸款已還清的:只需房地產現有者持生效後《離婚協議》(需公證)或法院《仲裁(判決)》、《離婚證》、《身份證》、和原《房屋所有權證》到當地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產權轉移手續。
⑤ 如何辦理銀行抵押變更手續
遞交材料,提出申請,擬抵押房產的有權處分人和其他權利人出具的同意抵押的書面證明。房產評估機構對所抵押房產出具的評估報告,規定的其他文件和資料。
在抵押期間沒有銀行的證明,房產證上的一切信息都無法變更。除非銀行同意出證明材料但是通常意義上銀行是不會出的,因為房產證變更了相應的抵押證也要變。
律師應當合理地提示委託人,債權人與抵押人簽訂《抵押合同》後,雙方應依照《擔保法》的規定,就該合同項下的抵押物進行登記,債權人自抵押物登記之日起享有抵押權,債權人所接受的抵押物,均須辦理抵押物登記。抵押物的登記日期不得遲於抵押擔保債權的實際生效日期,或商品交易中合同約定的商品所有權轉移的日期。
(5)共同貸款抵押變更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房產抵押貸款是建立在房屋上的,房屋的產權要清晰,必須符合國家規定能在房產市場上進行交易的條件,可進入房地產市場流通,並且在貸款之前未做過認可抵押貸款。另外需要注意房屋的房齡加上貸款期限不能超過40年。
房屋抵押貸款也會涉及到今後每月還款的問題,所以貸款機構會審核借款人的還款能力,借款人要有穩定的經濟收入,信用良好,並且有還款能力,沒有違法的行為合逾期還款記錄,能夠提供銀行認可的有效的權利質押擔保或者合法有效的房產做抵押擔保貸款。
⑥ 房貸抵押變更手續是什麼
抵押貸款操作流程有:
1.提交申請:
申請人向貸款機構提交申請,並填寫申請表格,並註明貸款用途、金額及貸款年限等內容。
2.准備材料:
申請人按照貸款機構的要求准備好所需的資料、證件等,包括貸款人身份證、戶口簿、收入證明、婚姻證明等資料。
3.評估與審批:
貸款機構對申請人提交的各種資料進行審核,並對申請人的各項資質進行評估。
4.簽訂貸款合同:
審批通過後,貸款機構與申請人簽訂貸款合同。
4.辦理公證手續:
申請人對所抵押的物品進行公證,並填寫抵押協議,並最終簽字摁手印確認後,由公證人員進行公證。
5.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申請人持有關抵押物證書、貸款合同,前往登記中心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6.發放貸款:
貸款機構按申請人要求,在約定時間內發放貸款。
⑦ 如何變更房貸的主貸人
房貸主貸款人可以更改嗎?
房貸還款人是借款人能更改的。如果要換,就得跟第一次辦理貸款時的手續一樣,需要將新借款人的材料交給銀行申請貸款,並且在此之前還得把銀行欠款先全部還清,才有可能再貸出來。除非是夫妻之間或者離異的情況下,部分銀行是可以辦理更改房貸還款人,但是需要交手續費。
如果是住房公積金貸款,借款人發生以下情況的,借款人的配偶或房屋所有權繼承人、受遺贈人在個人住房公積金借款合同終止前可申請更改住房貸款還款人:
(一)借款人離婚並導致房屋所有權權利轉移給配偶的;
(二)借款人完全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的;
(三)借款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關於銀行貸款變更主貸人的問題!
是否可以讓您的朋友用他的房子抵押借款去還農行的錢呢 這樣主貸人不就變為您朋友拉
主貸款人和共同貸款主貸款人申請變更成功,但不是主貸款人怎麼操作確認呢?
如果不是主貸款人的話,是需要主貸款人直接去銀行窗口辦理手續才可以變更成功的。
房貸主貸款人可以改嗎?
基本是不。
因為金融機構在審核的材料時,是已經把主貸款人供的共同還款人的收入和償還能力考慮進去了的,但是很明確的就是他們對主貸人是審核比較嚴格的,結合主還款人以及共同還款的人綜合條件以後,才選擇的貸款發放。
所以一旦現在要變更一個共同還款人,金融機構有權利懷疑共同還款人的還款能力,他們是不會冒這個風險的。
而且對於金融機構來說,在發放貸款以後才要求變更還款人的名字,這個可以界定為騙貸行為,金融機構是不會同意這樣的事情發生。
如果在沒發放貸款前就申請變更名字,是可以的。
如果是住房公積金貸款,借款人發生以下情況的,借款人的配偶或房屋所有權繼承人、受遺贈人在個人住房公積金借款合同終止前可申請更改住房貸款還款人:
(一)借款人離婚並導致房屋所有權權利轉移給配偶的;
(二)借款人完全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的;
(三)借款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房貸主貸款人能換人嗎
不能換。除非重新申請
⑧ 房屋貸款加名字,銀行抵押手續變更有沒有什麼要求
一、走正常流程,在銀行同意的情況下:
夫妻雙方需要到銀行辦理抵押手續變更,通過銀行審批之後,再到當地房管部門重新辦理過戶,一般在7個工作日後就能領到新的房產證,之後還要再次到銀行辦理抵押。
二、銀行不同意又沒法還清貸款的情況下
1、曲線加名
找按揭公司墊資贖契,即借錢還清貸款,然後辦理加名手續,加名後再將房屋進行純抵押貸款重新進行按揭。
據了解,目前純抵押貸款年限最長為10年,有的銀行只能做三到五年,並且還需要買家提供貸款的用途,如是用於經營、或者用於大宗消費(提供發票)等。此外,贖契重新做抵押貸款的時間越長,費用也越高。
2、辦理贈與公證
在房貸未還清的情況下也可以去公證處辦理「贈與公證」,不過需要注意的是這種公證不是婚前財產公證,主要解決的是夫妻財產歸屬的約定,僅在夫妻雙方具有法律效力,對不知情的第三方不具有約束力。
根據《物權法》第十四條,房產認定以產權登記為准,登記後也有對外公示的作用。若只做夫妻財產約定,沒有進行產權變更登記,對外公示該房產仍為一人,因此,房產者一方可以私自將房產進行變賣。如果發生這種情況,另一方可以拿著經過公證的夫妻財產約定,向法院起訴配偶賠償。
也有法律界人士建議,在婚前房產婚後共同還貸,卻不能加名的情況下,另一方可以保留公共還貸的憑證或銀行轉賬記錄,以保障自己的權益。
3、公證處做財產公證
去公證處做財產公證,簽個協議,需要兩人協商解決。
⑨ 銀行抵押貸款抵押物可以變更嗎比如說原來抵押的A房換成抵押B房。
不可以。
抵押貸款的貸款條件:
1、有合法的身份;
2、有穩定的經濟收入,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無不良信用記錄;
3、有合法有效的購房合同;
4、以新購住房作最高額抵押的,須具有合法有效的購房合同,房齡在10年以內,且備有或已付不少於所購住房全部價款30%的首付款;已購且辦理了房子抵押貸款的,原房子抵押貸款已還款一年以上,貸款余額小於抵押住房價值的60%,且用作抵押的住房已取得房屋權屬證書,房齡在10年以內;
5、能夠提供貸款行認可的有效擔保;
6、貸款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9)共同貸款抵押變更擴展閱讀:
抵押貸款管理辦法
為更好地支持「三農」發展,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增加貸款種類,保證貸款安全。維護借貸雙方合法權益,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一條 抵押貸款是借款人向公司借款時,願以自有或第三人財產作保證的一種貸款方式。借款人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本息時公司有權處理其抵押物作為償還貸款本息及相關費用。
第二條 辦理抵押貸款遵照國家有關規定,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簽訂抵押貸款合同。
第三條 抵押物的范圍:符合法律規定的有價值和使用價值的固定資產(如房屋和其它地上建築物、交通運輸工具、機器設備);可以流通、轉讓的物資或財產。
以享受國家優惠政策購買的房屋抵押的,其抵押額以抵押人可以處分和收益的份額為限;有經營期限的企業法人以其房屋抵押期限不得超過其經營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