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部分擔保人償還貸款後如何向其他擔保人追償
償還貸款後,提供償還貸款的證據,然後按份額向其他未償還的擔保人追,協商不成,持上述證據可以到法院起訴。
B. 在銀行貸款的公司破產了,銀行想向保證人追償
貸款企業如果在符合法律程序下破產了,那麼債權人(包括貸款銀行)對破產公司進行清算;清算後,看可償還(或抵償)銀行貸款有多少,不足償還銀行貸款部分可繼續對擔保人追償。
擔保人是否以其國有土地使用權作抵押保證?這裡面有兩疑問:一是否有在國土部門辦理抵押登記;二是否與貸款銀行簽訂《抵押合同》。
如果擔保人以其國有土地使用權向貸款銀行作抵押保證,同時辦理了必要抵押登記手續,那你所說的「保證人在期間把用來做保證的土地使用權轉移了」是無效的,銀行合法享有處置該抵押土地的優先權,銀行可以通過法院起訴方法,主張對該抵押土地的權利,並可追究保證人的欺詐的責任。
至於,有什麼辦法能讓銀監會覺得銀行一直在積極追償。我認為「實事求是」。
C. 銀行貸款擔保人的責任是什麼
一般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
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債權人已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期間適用訴訟時效中斷的規定。
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債權人有權自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保證人依照本法第十四條規定就連續發生的債權作保證,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人可以隨時書面通知債權人終止保證合同,但保證人對於通知到債權人前所發生的債權,承擔保證責任。
同一債權既有保證又有物的擔保的,保證人對物的擔保以外的債權承擔保證責任。債權人放棄物的擔保的,保證人在債權人放棄權利的范圍內免除保證責任。
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未經法人書面授權或者超出授權范圍與債權人訂立保證合同的,該合同無效或者超出授權范圍的部分無效,債權人和企業法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D. 銀行貸款擔保人如何向貸款人追回貸款
擔保人承擔了連帶責任,不代表擔保人就轉化為債務人;
一旦債務人無力或拒不償還銀行貸款,銀行可以起訴債務人,並起訴擔保人承擔連帶責任;
擔保人在償還銀行貸款(或被法院執行)後,就具備了對原貸款人的債權,也就是說,擔保人轉變為債權人,債務人不變,之後可以通過起訴來追償;
至於能否要到,主要看債務人財產情況。
E. 這筆銀行貸款我作為保證人該承擔多少責任
首先看你的保證是怎麼簽署的,有按份的,有共有的(全責)。
作為五個保證人中的一位,銀行有權找你們任何一位承擔貸款的保證責任,你現在要做的事情不是應該問銀行該怎麼做,你應該是作為保證人履行自己義務之後,去追責你的被保證人,問問他到底是怎麼回事?
就是親朋好友之間做保,你也該了解你保證的法律效力和結果把
追責你的被保證人,現在是你最該做的事情,而不是其他!
F. 銀行貸款擔保人要負著怎樣的責任
您好,為銀行貸款擔保,銀行有規定格式的擔保合同,他們為了維護自身權益,一般都在合同中規定保證人要承擔連帶責任保證。具體的了解您可以免費咨詢北京萬才聯合。
G. 銀行貸款擔保人責任
貸款擔保人法律責任:
第十二條同一債務有兩個以上保證人的,保證人應當按照保證合同約定的保證份額,承擔保證責任。
沒有約定保證份額的,保證人承擔連帶責任,債權人可以要求任何一個保證人承擔全部保證責任,保證人都負有擔保全部債權實現的義務。
已經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有權向債務人追償,或者要求承擔連帶責任的其他保證人清償其應當承擔的份額。
對此,我國《擔保法》第7條規定,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可以做保證人。
拓展資料:
第二十一條 保證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當事人對保證擔保的范圍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人應當對全部債務承擔責任。
當事人對保證擔保的范圍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擔保人應當對全部債務承擔責任。
擔保期間,債權人依法將主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擔保人在原保證擔保的范圍內繼續承擔保證責任;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擔保期間,債權人許可債務人轉讓債務的,應當取得擔保人書面同意,擔保人對未經其同意轉讓的債務,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債權人與債務人協議變更主合同的,應當取得擔保人書面同意,未經擔保人書面同意的,擔保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一般保證的擔保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6個月。
H. 連帶責任擔保人還款後能否向其他擔保人追償
可以。
《最高法院關於擔保法的解釋》
第二十條連帶共同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任何一個保證人承擔全部保證責任。
連帶共同保證的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後,向債務人不能追償的部分,由各連帶保證人按其內部約定的比例分擔。沒有約定的,平均分擔。
(8)銀行貸款責任人追償擔保人擴展閱讀:
案例:
2015年1月,小周向福鼎市某銀行借款10萬元,並找來妻子小春和小麗、小華與該銀行簽訂《個人保證借款合同》,約定借款月利率及借款期限,妻子小春和小麗、小華作為該筆借款的擔保人,擔保包括貸款本金、利息、違約金在內款項的還款義務,約定擔保期限為2年。
一個月後,福鼎市某合作社聯合會出具擔保函,為小周向福鼎市某銀行的貸款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保證期限同樣為2年。在該銀行向發放了10萬元貸款後,小周在借款期限屆滿後沒有按時履行還款義務。2016年6月,作為擔保方的福鼎市某合作社聯合會向福鼎市某銀行代償了共計83157元的借款本息。
隨後,福鼎市某合作社聯合會行使其追償權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依法判令小周、小春、小麗和小華共同償還83157元的借款本息,並支付資金佔用期間的利息,同時請求判令小麗、小華在小周、小春夫妻二人無法償還代償款項後,對不能受償的部分分別承擔三分之一的償還責任。
法院最終判決被告小周、小春償還原告福鼎市某合作社聯合會代償的借款本息83157元,並支付資金佔用期間的利息。若被告小周、小春未能償還代償款項,由被告小麗、小華分別對不能受償的余欠代償款中的四分之一份額承擔連帶還款責任。
I. 銀行貸款擔保人承擔的責任
你好,保證人是指根據保證合同的約定,在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向債權人承擔擔保責任的當事人。基於保證人所承擔的保證責任是一種經濟責任,因此,只有具備一定經濟實力的民事主體才能充當保證人。對此,我國《擔保法》第7條規定,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可以做保證人。
貸款人已去世,但他的妻子不願意償還貸款。那麼你是有義務代他償還的。
(9)銀行貸款責任人追償擔保人擴展閱讀:
根據擔保法規定,第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這里的第三人即擔保人,包括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
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證人。但是,不具有完全代償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自然人,以保證人身份訂立保證合同後,又以自己沒有代償能力要求免除保證責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參考資料:擔保人_網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