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我是精準扶貧戶,小額貸款村裡要求把貸款5萬元給別人用而只給我們一
精準扶貧戶口享受的惠農貸款資金還需要貧困戶自己來償還嗎
② 扶貧小額貸款
扶貧小額貸款
(一)貸款對象及條件:
1、農村建檔立卡貧困戶申報條件:生產及經營地位於區內,年齡在18至60周歲,有貸款意願、有就業創業潛質、有技能素質、具備一定還款能力、講信用的建檔立卡貧困戶。
2、農民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專業大戶等新型農村經營主體申報條件:
(1)符合國家產業政策、行業發展規劃、扶貧產業規劃、扶貧開發政策和相關法律法規;
(2)資源優勢突出,區域特色明顯,市場潛力大,且能帶動當地相關產業發展,扶持效果得到貧困戶認可;
(3)具有較強的扶貧輻射帶動作用,能直接安排貧困農戶子女務工就業,直接或間接增加農村貧困人口收入,並與建檔立卡貧困戶簽訂幫扶脫貧協議。
(二)貸款用途:只能用於建檔立卡貧困戶或農民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專業大戶等新型農村經營主體的生產經營項目,主要包括農、林、牧、漁及現代服務業等方面。
(三)貸款額度:建檔立卡貧困戶單筆貸款金額最高不超過10萬元;農民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專業大戶等新型農村經營主體貸款額度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四)擔保方式:貧困戶申請扶貧小額貸款原則上實行免抵押、免擔保的信用貸款方式,經銀行機構調查認定借款人確實預期風險較大的,可要求借款人追加相應抵押擔保物或擔保人;新型農村經營主體貸款以抵押或保證擔保方式為主。
(五)貸款期限:貸款期限根據借款人生產經營情況合理確定,一般為1年,最長不超過2年。
(六)還款方式:還款方式採用一次性還本或分期還本方式。
(七)貸款利率:執行利率按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檔次基準利率計算。
(八)貸款貼息:對貧困戶、新型農村經營主體貸款,區財政按基準利率全額貼息。
③ 金寨縣扶貧貼息貸款政策何時實施
2015年11月開始實施。
(一)貸款額度
凡自願帶動一定數量有意願、有能力的農村建檔立卡貧困戶就業脫貧的各類經營主體,可以申請創業擔保貸款和扶貧小額信用貸款用於發展生產。經營主體每帶動一戶貧困戶,可以申請5萬元以下的扶貧小額信用貸款,創業扶貧貸款額度最高不超過150萬元。凡貸款額度在80萬元(其中創業擔保貸款30萬元,扶貧小額信用貸款50萬元)的經營主體,自願帶動不低於10戶的建檔立卡貧困戶;凡貸款額度在150萬元(其中創業擔保貸款50萬元,扶貧小額信用貸款100萬元)的經營主體,自願帶動不低於20戶的建檔立卡貧困戶。創業擔保貸款期限為2年、扶貧小額信用貸款期限為3年,申請主體可分期還款。
(二)貸款貼息和結算方式
對獲得創業擔保貸款的農民專業合作社、規模化家庭農場,貸款利息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限貸款基準利率的基礎上浮3個百分點,由財政部門予以貼息,其中:中央財政承擔貼息資金的75%,地方財政承擔貼息資金的25%,貸款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以戶為單位)有商業銀行其他貸款記錄的,實行財政貼息50%、個人承擔利息50%;對獲得創業擔保貸款的勞動密集型小企業,由財政部門按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貸款基準利率的50%給予貼息,貼息資金由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各負擔25%。對獲得扶貧小額信用貸款的經營主體,貸款利率不得超過同期基準利率,且每5萬一筆的貸款三年貼息不得超過3000元。對所有展期和逾期形成的利息,財政不予貼息。對獲得貸款的經營主體採取先付息,後申報貼息的結算方式。
申請條件
(一)自願帶動農村建檔立卡貧困戶增收脫貧。
(二)經營效益好,無違法經營記錄、無審計重大違規記錄、無不誠信經營記錄。
(三)管理規范、運行良好,並與帶動的建檔立卡貧困戶簽訂具體幫扶協議,協議可以根據經營主體的具體情況採取以下方式:就業勞務方式(申請主體利用貸款擴大生產,與貧困戶簽訂兩年以上期限的用工合同,以工資方式幫助其就業增收);經營收益分紅方式(申請主體以貧困戶的名義獲得扶貧貸款資金,主導經營並負責貸款資金的償還,每年給予每戶貧困戶2000元的資金收益,其中包含1000元貼息資金);反租倒包方式(通過土地流轉,由申請主體出資建設產業基地,再返租給貧困戶承包,申請主體負責市場、技術等,貧困戶負責生產、經營,從中獲取收益);產品合作方式(申請主體利用貸款擴大生產,以優於市場的條件與建檔立卡貧困戶簽訂種苗供給、技術支持、產品回收等協議,增加貧困戶的收入)。協議期限暫定3年,並由司法機構予以公證。
④ 小額扶貧貸款對符合條件的貧困戶提供多少萬元以內
第五條 貸款對象
1、農村年滿18-60周歲,遵紀守法的貧困群眾和帶動貧困戶共同致富的能人(大戶)均可申請小額扶貧貼息貸款。對具備生產經營能力和有勞動致富能力的獨生子女戶、二女結扎戶、農村家庭婦女優先考慮。
2、有下列行為者不貸:喪失勞動力和靠救濟為生者不貸;好吃懶做有惡習者不貸;還貸意識差和原有貸款未還清者不貸;不執行計劃生育政策的不貸;智力低下、無勞動生產能力者不貸;非常住人口、全家外出打工者不貸;不願意組成聯保小組者不貸;不願意申請者不貸。
第六條 貸款方式
1、在農戶自願的基礎上實行3-7戶聯保貸款。
2、能人(大戶)個人申請貸款。
第七條 貸款及貼息資金來源、額度、利率、貼息標准、期限
1、貸款及貼息資金來源:小額扶貧貸款所需資金由承貸金融機構自籌,貼息資金由特區扶貧辦從上級安排到特區的財政扶貧資金和貼息專項資金中解決。
2、貸款額度:聯保農戶每戶1年內可申請不超過2萬元(含2萬元)的貼息貸款。能人(大戶)每戶1年內可申請不超過5萬元(含5萬元)的貼息貸款,用於此項的貼息資金不得超過全區總額的20%,具體指標不分配到鄉鎮,由特區統一審批。
3、貸款利率:扶貧到戶貸款利率,在貼息期內,由承貸金融機構根據中國人民銀行的管理規定和其他貸款利率定價要求自主決定。
4、小額扶貧到戶貸款的貼息標准:財政貼息按年利率5%計算,使用小額扶貧到戶貸款不到一年的,按實際使用期計算。
5、貼息期限:貼息期限一般為1年,不足1年的據實貼息,生產發展周期較長的最多不超過3年。超過期限的不再享受貼息。
第八條 小額扶貧到戶貸款申請審批流程、貸款發放、貸款回收、貼息結算
1、貸款申請審批主要流程:貧困群眾申請 →村委會意見→鄉鎮扶貧站與金融機構基層營業網點意見→鄉鎮政府意見→特區扶貧辦意見→特區財政局意見→公示→放貸。
2、貸款發放:
⑴承貸金融機構原則上按照《六枝特區小額信貸扶貧備選農戶名冊》發放貸款,對少數有異議的可作進一步調查了解;
⑵各鄉鎮及時將批復名冊在本鄉鎮、村進行公示5天無異議後,申請農戶方可到承貸金融機構辦理貸款手續;
⑶貸款時,農戶聯保小組成員必須全部到場,實行"誰申請、誰簽字、誰領款、誰還款"的信用原則,不允許代簽、代領,能人(大戶)必須在與鄉(鎮)扶貧工作站簽訂扶貧貸款責任書後方可辦理貸款。
3、貸款回收:無論是聯保貸款農戶,還是能人(大戶)貸款戶,必須講求誠實守信原則,貸款到期及時還清本息。各鄉(鎮)政府和村委會要協助承貸金融機構按期收回貸款。聯保小組長必須按規定的還款期限及時督促農戶還款。鄉鎮每季度將貸款回收情況分村進行張榜公布。
4、貼息結算:採取直接補貼給承貸金融機構的方式進行,承貸金融機構每季度將貸款發放和利息產生情況報特區扶貧辦,經特區扶貧辦、財政局會審確認後由財政局據實貼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