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現在貸款 擔保人要准備什麼材料
擔保方需要提供的資料有:
1、擔保人的身份證以及復印件;
2、擔保人的戶口本以及復印件;
3、擔保人的結婚證以及復印件;
4、擔保人的工資卡復印件;
5、擔保人的工作證明材料;
6、擔保人的收入證明材料;
7、抵押物他項權證書;
8、銀行規定的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1)擔保貸款包括哪些材料擴展閱讀:
擔保法規定
第二十一條
保證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當事人對保證擔保的范圍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人應當對全部債務承擔責任。
第二十二條
保證期間,債權人依法將主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保證人在原保證擔保的范圍內繼續承擔保證責任。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第二十三條
保證期間,債權人許可債務人轉讓債務的,應當取得保證人書面同意,保證人對未經其同意轉讓的債務,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第二十四條
債權人與債務人協議變更主合同的,應當取得保證人書面同意,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的,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第二十五條
一般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
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債權人已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期間適用訴訟時效中斷的規定。
第二十六條
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債權人有權自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
第二十七條
保證人依照本法第十四條規定就連續發生的債權作保證,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人可以隨時書面通知債權人終止保證合同,但保證人對於通知到債權人前所發生的債權,承擔保證責任。
第二十八條
同一債權既有保證又有物的擔保的,保證人對物的擔保以外的債權承擔保證責任。
債權人放棄物的擔保的,保證人在債權人放棄權利的范圍內免除保證責任。
第二十九條
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未經法人書面授權或者超出授權范圍與債權人訂立保證合同的,該合同無效或者超出授權范圍的部分無效,債權人和企業法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債權人無過錯的,由企業法人承擔民事責任。
第三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證人不承擔民事責任:
(一)主合同當事人雙方串通,騙取保證人提供保證的;
(二)主合同債權人採取欺詐、脅迫等手段,使保證人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提供保證的。
第三十一條 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後,有權向債務人追償。
第三十二條
人民法院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後,債權人未申報債權的,保證人可以參加破產財產分配,預先行使追償權。
② 辦理個人貸款擔保都需要什麼啊貸款材料有哪些
個人貸款份抵押與信譽。看重的東西不一樣、那抵押貸款來說需要准備1身份證2戶口本、3婚姻證明、4產權證明、5收入來源證明。6用途證明。銀行的要求很苛刻。北京地區貸款知識見用戶名
③ 貸款擔保人需要什麼資料
做別人銀行貸款擔保人一般需要擔保人的身份證原件,復印件,戶籍薄,擔保人月收入證明,流水賬單。
銀行貸款擔保人的資格條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年齡在18(含)--65周歲(含)之間;
(二)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證明(居民身份證、戶口本或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及婚姻狀況證明;
(三)具有良好的信用記錄和還款意願;
(四)具有穩定的收入來源和按時足額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最主要的是,當貸款人沒有能償還貸款時擔保人就要替貸款人償還貸款本息。
貸款擔保人責任:只要是我國公民就有擔保的資格。具不具備擔保能力,由各金融機構的信貸部門考核。一旦考核通過,擔保人承擔債務的連帶責任。即債務人一旦不能償還債務,債權人有權要擔保人來承擔債務。
貸款擔保人注意事項:
建議應在擔保合同上寫明,只有當債權人通過訴訟,確實無法收回貸款的情況下,你才履行擔保責任。這樣會最大限度的保障你擔保人的權利。比如說債務人只要有套房沒有被拍賣,擔保人都可以拒絕履行擔保責任。貸款擔保是指按合同約定,由借款人或第三人提供一種保障債權人實現債權的法律措施,當債務到期未受清償時,債權人依法行使擔保權以清償債權的法律行為。貸款擔保的充足、可靠程度直接影響對貸款質量的判斷。特別是借款人第一還款來源無法滿足還款需求時,貸款擔保往往從次要還款來源變成直接、現實的還款來源。
④ 辦貸款需要什麼資料
如果是申請信用貸款的話,一般准備好身份證、居住證明、個作收入證明等材料就行了;而你如果是申請的抵押貸款,比如房貸、車貸。那麼除了身份證、居住證明、個作收入證明以外,還要准備好購房合同、購車協議、保單、首付款證明等等資料。具體要准備哪些材料,可以去咨詢一下銀行的工作人員。
准備好資料之後,帶上資料去銀行營業廳櫃台找工作人員提出申請即可,填寫好申請表,再將申請表和相關資料一並交與工作人員就行了。 之後只需等待銀行的審核即可。銀行在審核通過後,就會通知你去簽訂貸款合同並辦理相關手續的,而簽好合同,辦完手續後,銀行就會發放貸款了。
個人申請銀行貸款主要有4種方式:抵押貸款、質押貸款、信用貸款、擔保貸款。其流程為:
1、准備資料。個人首先准備好向銀行貸款所需的資料:包括借款申請書、客戶的身份證、戶口薄、收入證明、婚姻狀況證明等材料(有配偶的客戶,還需提供配偶的身份證和戶口薄)如果是抵押貸款的客戶,需要出具抵押物的產權證;如果是免擔保貸款的客戶,需要提供良好的信用記錄。
2、辦理申請。准備好相關資料後,客戶可以到銀行或銀行委託的律師事務所操持貸款申請向銀行交驗相關資料和客戶交納各項費用後,客戶需要與銀行簽定貸款合同,並以此作為約束雙方的法律性文件
3、貨款審查。如果是購房貸款,首先由銀行委託的律師事務所對客戶申請進行初審,如果合格則由銀行進行最後的貸款審批;如果審查不合格,則銀行將退回客戶的相關資料和所收取的費用
4、辦理其它法律手續。除合同之外,客戶還需辦理一些法律手續。如果是抵押貸款的客戶,客戶需要在銀行進行抵押物的抵押登記和備案,以備將來查詢
5、銀行放款。客戶的相關手續料理完畢之後,銀行會根據對借款人的評定,進行借款審批或者報送上級審批。然後,工作人員會告知客戶貸款數量、貸款期限、貸款利率等相關細節,並簽發貸款指令,將貸款項劃入客戶帳戶。
⑤ 申請小額擔保貸款需提報哪些材料
從事個體經營申請人需提報材料:
⑴申請人本人資料:
①貸款申請人及配偶戶口簿、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②失業人員需提供失業證(或在人力資源「一卡通」系統中確認是自謀職業狀態);
③軍隊退役人員需提供軍人退出現役有效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④高校畢業生需持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⑤殘疾人需提供殘聯部門核發的傷殘人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⑥隨軍家屬應提供本人及配偶身份證及有關部門出具的隨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⑵工商部門登記注冊的營業執照或其他部門頒發的許可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⑶反擔保證明;
⑷貸款銀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境外就業申請人需提報材料:
①貸款申請人戶口簿、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②反擔保證明;
③與境外就業中介機構和境外僱主簽訂的就業方面的有關協議和合同;
④貸款銀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需用A4紙一式復印4份,提供原件,遞交復印件(身份證需復印正反兩面;戶口本需復印首頁、索引、卡片),房產證需復印完整,原件審核後當場退還本人。
創辦企業申請人需提報材料:
⑴申請人本人資料:
①貸款申請人戶口簿、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②軍隊退役人員需提供軍人退出現役有效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③高校畢業生需持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④殘疾人需提供殘聯部門核發的傷殘人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⑤隨軍家屬應提供本人及配偶身份證及有關部門出具的隨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⑵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營業執照正本復印件(加蓋本企業公章);
⑶當地的《招用人員就業備案、勞動合同備案花名冊》、《省社會保險費專用收款票據》和《市參加社會保險人員基本信息及增減變化表》(貸款申請人必須在本單位繳納社會保險費);
⑷項目可行性分析及還貸能力報告;
⑸對創業1年以上的企業,需提交前一年度的財務報表和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審計報告;
⑹反擔保證明;
⑺驗資報告;
⑻貸款經辦銀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需用A4紙一式復印四份,提供原件,遞交復印件(營業執照需加蓋單位公章),身份證需復印正反兩面,戶口本需復印首頁、索引、卡片。房產證需復印完整。原件核對後當場退還本人。
⑥ 擔保貸款的分類有哪幾種!!
擔保貸款,是指由借款人或第三方依法提供擔保而發放的貸款。擔保貸款包括保證貸款、抵押貸款、質押貸款。
⑦ 貸款擔保人需要提交什麼材料
需要擔保人的身份證原件,復印件,戶籍薄,擔保人月收入證明,流水賬單。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
第七條 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證人。
第八條 國家機關不得為保證人,但經國務院批准為使用外國政府或者國際經濟組織貸款進行轉貸的除外。
第九條 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不得為保證人。
第十條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職能部門不得為保證人。
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有法人書面授權的,可以在授權范圍內提供保證。
第十一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強令銀行等金融機構或者企業為他人提供保證;銀行等金融機構或者企業對強令其為他人提供保證的行為,有權拒絕。
第十二條 同一債務有兩個以上保證人的,保證人應當按照保證合同約定的保證份額,承擔保證責任。沒有約定保證份額的,保證人承擔連帶責任,債權人可以要求任何一個保證人承擔全部保證責任,保證人都負有擔保全部債權實現的義務。
已經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有權向債務人追償,或者要求承擔連帶責任的其他保證人清償其應當承擔的份額。
(7)擔保貸款包括哪些材料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
第二十一條 保證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當事人對保證擔保的范圍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人應當對全部債務承擔責任。
第二十二條 保證期間,債權人依法將主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保證人在原保證擔保的范圍內繼續承擔保證責任。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第二十三條 保證期間,債權人許可債務人轉讓債務的,應當取得保證人書面同意,保證人對未經其同意轉讓的債務,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第二十四條 債權人與債務人協議變更主合同的,應當取得保證人書面同意,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的,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第二十五條 一般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
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債權人已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期間適用訴訟時效中斷的規定。
第二十六條 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債權人有權自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