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房產抵押貸款到期續貸怎麼辦理
在房產抵押期限內不能還款的,銀行將根據有效的協議對你的房子進行拍賣。用拍賣的金額來償還貸款,議案不能情況下,拍賣價格較低。拍賣金額除去違約金和貸款金額剩下的,銀行會返還給你個人。
2. 抵押貸款到期後如何續貸
如果還沒結清就要結清後才能重新再貸。
如果是已經還清了的話直接申請再貸就可以了!
3. 房產抵押貸款到期後可以續貸嗎
到期了重新再次抵押貸款,因為房產抵押要去房管所去辦抵押登記的!
4. 房屋抵押銀行貸款到期後可以延期還款嗎
銀行貸款沒有展期,要想申請展期,還得靠自己努力「智」造。若銀行在約定還款日沒有收到款項,便會以電話形式提醒借款人還款。
屆時,借款人可以找一些合理理由向銀行說明自身情況的特殊性,以及大概可以還款的時間點,請求銀行諒解,間接申請展期。理由最好既能說得過去,又可打消銀行的不安情緒,譬如以在外地出差,不便還款為由,爭取延長還款期限。不過,這樣的理由不可經常使用,否則會起到適得其反的效果。
另外,展期不易爭取得過長,因為一旦逾期還款超過90天,對個人信用造成嚴重破壞,短期內再申請貸款的成功率可就微乎其微了。
5. 我在農村信用社貸款5萬,兩年到期,到期可不可以續約
農村信用社貸款到期不可以延期,如確實需要延期,延期不超過1年。
如果借款人成功在信用社獲得貸款資金,那麼需要嚴格按照規定償還欠款,如果借款人確實出現還款困難的情況,那麼必要的情況下可以申請延期還款,通常最長延期時間不可超過一年。
如果要辦理延期還款,借款人需要到當地信用社填寫貸款延期書,還款計劃書以及情況說明書,在辦理貸款延期申請時,還需要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件以及貸款原合同等資料,提交申請後有當地信用社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後用戶可以延期還款。
(5)抵押貸款到期怎麼續約擴展閱讀:
農村信用社貸款注意事項:
先看貸款用途符不符合貸款規定。按照農信貸款規定,只有種植業、養殖業等農業生產費用貸款,農機具貸款,圍繞農業產前、產中、產後服務貸款及購置生活用品、建房、治病、子女上學等消費類貸款,才可以使用農戶小額信用貸款的方式。
確認符合貸款條件後,可以電話咨詢客服辦理貸款需要的材料並進行准備。然後向當地農村信用社提出貸款申請,填寫貸款申請書並提供信用社所要求的材料:包括貸款人的戶口本、身份證,還需要擔保人的戶口本、身份證以及信用社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復印件都要帶。
信用社會對你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也就是貸前調查,看看有沒有未還清的貸款、有沒有為別人進行過擔保、被擔保人有沒有償清貸款等等,並根據貸款人的信用等級核定貸款額度,如果條件合格,信用社會通知貸款人領取《貸款證》。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 農村信用社貸款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延期付款
6. 房產抵押貸款到期了,可以續期嗎
不能,你的房子抵押給銀行的時候,到房產管理部門辦理了抵押登記沒有?如果沒有的話,那是肯定不行的了,如果辦理了,你可以同銀行申請延期一下,看有沒有可能,不過一般可能性很小。
7. 個人貸款到期後怎麼續貸
個人貸款到期後怎麼續貸?據小編了解,貸款續貸是當貸款到期之後,借款人申請延期還款的一種貸款方式,而一般情況下是不能續貸的。
續貸主要有以下幾個特點:
一是續貸對象為老客戶;
二是貸款信息基本一致,即貸款客戶的基本情況及信譽、項目的基本情況、貸款的用途、擔保等情況基本上沒有太大變化;
三是貸款風險相對較小。
借款人需提交的材料:
1、借款人的合法身份證件(居民戶口、居民身份證或其他有效居留證件、婚姻證明等)的原件和復印件;
2、營業執照正本與復印件;
3、借款人家庭財產和經濟收入的證明(包括由借款人及其配偶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個人收入證明或納稅憑證、銀行存單、不動產證明、有價證券等);
4、能夠證明貸款合理用途的資料,如有明確的生產經營計劃、納稅憑證、采購單;
5、抵押物(質物)清單、權屬證明及有處分權人同意抵(質)押的證明,有權部門或銀行認可的評估機構出具的抵押物估計報告或與銀行簽訂的抵押物估價協議,抵押物保險單;
6、銀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8. 房產抵押到期,如何辦理手續,解除抵押
第一、房產抵押到期後未還款銀行需按照合同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經過審理、判決後依法拍賣,拍賣所得除償還銀行貸款外扣除手續費後歸業主所有。另外還可以到銀行申請貸款延期。第二、房產抵押到期後還清款項抵押到期貸款還清後,可以聯系銀行領取注銷抵押的資料,包括銀行的法人身份證復印件、銀行營業執照復印件、注銷登記申請書、委託書、他項權證等材料並可攜帶產權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到房屋所在地的交易中心辦理注銷手續。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在《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當事人約定或者登記部門要求登記的擔保期間,對擔保物權的存續不具有法律約束力。這一規定表明,在登記部門登記的抵押期間對抵押權的存續並無法律效力,抵押權並不因抵押期間過期而消滅。如果債權銀行主債權到期未受清償,無論登記的抵押期間是否過期,債權銀行都可行使抵押權,直至主債權訴訟時效結束後的兩年之內。法律依據:《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二條當事人約定的或者登記部門要求登記的擔保期間,對擔保物權的存續不具有法律約束力。擔保物權所擔保的債權的訴訟時效結束後,擔保權人在訴訟時效結束後的二年內行使擔保物權的,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