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貸款人找不到擔保人被執行了該怎麼辦

發布時間:2021-09-10 22:41:17

1. 貸款人要是找不到了,擔保人有什麼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
第五條:
擔保合同是主合同的從合同,主合同無效,擔保合同無效。擔保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後,債務人、擔保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第二十九條:
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未經法人書面授權或者超出授權范圍與債權人訂立保證合同的,該合同無效或者超出授權范圍的部分無效,債權人和企業法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債權人無過錯的,由企業法人承擔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
第十六條 保證的方式有:
(一)一般保證
(二)連帶責任保證。
第十八條: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
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第十九條:
當事人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連帶責任保證承擔保證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
第十二條:
同一債務有兩個以上保證人的,保證人應當按照保證合同約定的保證份額,承擔保證責任,沒有約定保證份額的,保證人承擔連帶責任,債權人可以要求任何一個保證人承擔全部保證責任,保證人都負有擔保全部債權實現的義務。
第十七條: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
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證人不得行使前款規定的權利:
(一)債務人住所變更,致使債權人要求其履行債務發生重大困難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中止執行程序的
(三)保證人以書面形式放棄前款規定的權利的。
第二十一條:
保證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當事人對保證擔保的范圍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人應當對全部債務承擔責任。
第二十二條:
保證期間,債權人依法將主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保證人在原保證擔保的范圍內繼續承擔保證責任。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第二十七條:
保證人依照本法第十四條規定就連續發生的債權作保證,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人可以隨時書面通知債權人終止保證合同,但保證人對於通知到債權人前所發生的債權,承擔保證責任。
第二十八條:
同一債權既有保證又有物的擔保的,保證人對物的擔保以外的債權承擔保證責任。
債權人放棄物的擔保的,保證人在債權人放棄權利的范圍內免除保證責任。
第三十一條:
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後,有權向債務人追償。

2. 貸款人跑了找不到人,但擔保人也無錢還怎麼辦

一、擔保人的分類
擔保人的分類主要依據擔保的方式,而擔保的方式為四種:抵押、質押、保證、抵押加保證。
1、抵押擔保:借款人以所購自用住房作為貸款抵押物的,必須將住房價值全額用於貸款抵押;以房地產作抵押的,抵 押人和抵押權人應當簽訂書面抵押合同;借款人對設定抵押的財產在抵押期內必須妥善保管,負責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並隨時接受貸款人的監督檢查。對設定的抵押物,在抵押期屆滿之前,貸款人不得擅自處分;抵押期間,未經貸款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將抵押物再次抵押或出租、轉讓、變賣、饋贈。
2、質押擔保:採取質押方式的,出質人和質權人必須簽訂書面質押合同,質押合同至借款人還清全部貸款本息時中止;對設定的質物,在質押期屆滿之前,貸款人不得擅自處分。質押期間,質物如有損害、遺失,貸款人應承擔責任並負責賠償。
3、抵押加保證:是指貸款人在借款人尚未取得所購房屋產權的基礎上,要求借款人提供具有代為清償能力的第三方連帶責任保證人作為貸款擔保而向借款人發放的貸款。目前,一般要求所購房屋的開發商為擔保人。
4、保證擔保:借款人不能足額提供抵押(質押)時,應有貸款人認可的第三方提供承擔連帶責任的保證。保證人是法人的,必須具有代為償還全部貸款本息的能力,且在銀行開立有存款帳戶。保證人為自然人的,本息有固定經濟來源,具有足夠代償能力,並且在貸款銀行存有一定數額的保證金;保證人與債權人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保證合同。保證人發生變更的,必須按照規定辦理變更擔保手續,未經貸款人認可,原保證合同不得撤銷。
二、擔保人的擔保責任
《擔保法規定》第二十一條,保證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事人對保證擔保的范圍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人應當對全部債務承擔責任。
《擔保法規定》第二十二條 ,保證期間,債權人依法將主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保證人在原保證擔保的范圍內繼續承擔保證責任。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3. 我是擔保人,借款人找不到怎麼辦急。。。。

你說的是正確的。根據你描述的案情,可以認定你與債權人之間是為連帶保證法律關系。我國擔保法第十九條還規定:「當事人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連帶責任保證承擔保證責任」。在此我多說一點內容。我國擔保法規定了兩種保證方式,一種為一般保證,一種為連帶保證。一般保證下,保證人有先訴抗辯權(即債權人想要你承擔保證責任,得先向債務人提起訴訟或仲裁;否則,保證人可以此為由對抗債權人的要求。),承擔保證責任的期間為6個月,在債務履行期屆滿債權人若未向債務人提起訴訟或仲裁,6個月後,保證人就不用再向債權人承擔保證責任;連帶保證下,保證人沒有先訴抗辯權,債務人如未按期向債權人償還債務,則債權人可以在債務履行期屆滿後直接要求保證人你承擔保證責任,你負有向債權人償還債務人所欠的債務;你承擔保證責任後可以向債務人追償;若在債務履行期屆滿後6個月內,債權人未找你要求承擔保證責任,則6個月後你不用承擔保證責任了;若在這6個月內向你提出要求,則你得承擔保證責任。結合你的案件來看,如果債務人在約定的債務履行期(2010年9月2號)內未向債權人償還債務,則自那個時間以後的6個月內,債權人未找你的話,則自2011年3月2號以後你不再需要承擔保證責任了。
說到底,這6個月其實就是法律上說的除斥期間。

4. 借款人跑了擔保人也找不到怎麼辦

借款人跑了,擔保人也找不到,在法定的訴訟時效內應當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依據《民事訴訟法》第85條、第86條的規定,訴訟文書可以由債務人家庭成年人或者邀請有關基層組織或者所在單位的代表到場,說明情況,在送達回證上記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 達人、見證人簽名或者蓋章,把訴訟文書留在受送達人的住所,即視為送達。再經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債務人拒不到庭,法院可以缺席判決。

《民事訴訟法》:
第八十五條 送達訴訟文書,應當直接送交受送達人。受送達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屬簽收;受送達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 組織的主要負責人或者該法人、組織負責收件的人簽收;受送達人有訴訟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簽收;受送達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簽 收。
受送達人的同住成年家屬,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負責收件的人,訴訟代理人或者代收人在送達回證上簽收的日期為送達日期。
第八十六條 受送達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屬拒絕接收訴訟文書的,送達人可以邀請有關基層組織或者所在單位的代表到場,說明情況,在送達回證上記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 達人、見證人簽名或者蓋章,把訴訟文書留在受送達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訴訟文書留在受送達人的住所,並採用拍照、錄像等方式記錄送達過程,即視為送達。

5. 你好,我是擔保人,貸款人找不到,怎麼辦

您好: 首先,你要弄清楚你和債權人簽訂擔保合同時,有沒有約定保證方式,如果有「如果對方不能還款的,本人承擔保證責任」的意思,則為一般保證;如果你們未約定保證方式,則推定為連帶責任保證方式。因未約定保證期限,推定保證期限自為主債務履行期限屆滿後6個月內。 如果是一般保證,你是享有先訴抗辯權,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您可以對債權人拒絕承擔保證責任。 如果在保證期間6個月內,債權人未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你的保證責任免除。如果債權人已經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期間適用訴訟時效中斷的規定。此後,債權人要求您承擔保證責任的,您應該承擔保證責任。 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您不享有的先訴抗辯權。 第一,債務人住所變更,致使債權人要求其履行債務發生重大困難的; 第二,人民法院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中止執行程序的; 第三,保證人以書面形式放棄欠款規定的權利的。 所以,如果你擔保的方式是一般擔保的話,債務人(也就是借款人)跑了,並不知所蹤,致使債權人要求他履行債務發生重大困難的,你就要承擔保證責任了。 如果你們未約定保證方式,則推定為連帶責任保證方式,債權人有權自主債務履行屆滿之日起6個月內要求保證人,也就是你,承擔保證責任。如果在主債務履行屆滿之日起6個月內,債權人未要求你承擔保證責任的,你的保證責任免除。 希望可以幫助到你~O(∩_∩)O哈!

6. 朋友貸款,我做的擔保,現在人找不到了,我該怎麼辦

1、你的情況中,擔保問題與借條問題在法律上是兩個獨立的問題,不連帶。
2、你的擔保:如果是一般擔保,則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在擔保期限內債權人只有先起訴債務人並等法院判決下來強制執行後,債務人仍不能償清債務的,擔保人才承擔不能償清的部分。
3、若是連帶責任擔保,則在擔保期限內,只要債務人不還款,債權人就有權向擔保人要求還款,而不需要走法律程序了。
4、你的借條問題:那是另外一個和擔保無關的普通民事借款問題,該協商協商,該起訴起訴,都是可以的。

7. 借款人消失,擔保人怎麼辦

如果該案起訴到法院,法院會判決你與借款人承擔連帶還款責任。執行時,法院可以全部執行借款人的財產,也可以全部執行你的財產。你可以積極向法院提供借款人的財產線索,爭取執行借款人的而不是你的財產;如果法院執行了你的財產,你可以向借款人進行追償。

8. 貸款本人找不到擔保人收到法律的責任嗎

只要貸款手續具有法律效力擔保人就有連帶責任。時效從債權人知道或應當知道債務人不還款自己權益受侵害時算,比如借錢的明確告訴被借的不想還或不承認。在這種情況下債權人可向法院起訴債務人歸還,擔保人因連帶責任會被一同起訴;如債務人逃跑或無力償還,法院可判決擔保人償還並按相關規定執行。執行後擔保人可另案向法院起訴債務人償還墊付的債務費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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