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在銀行給別人擔保貸款沒還上怎麼能解除黑名單
不知道你說的黑名單指的是哪一個黑名單。
如果是徵信記錄,那麼是消除不掉的,徵信記錄上會顯示你為某人擔保,而該筆貸款逾期,不論是你還是你為其提供擔保的人還掉貸款之後,記錄仍舊保留數年,上面會顯示貸款逾期但已經償還。
如果是失信被執行人,那麼只要清償債務,就可以向法院申請撤銷,且不留痕跡,至少外人查不到痕跡。
B. 如何解除為他人提供的貸款抵押擔保
補充回答:
如果您能通過銀行內部人士去辦,當然是好,您可以試試。不過,會有難度。
1、已經辦理了抵押登記的抵押:想解除抵押的,除非是債權人(銀行)同意才行,但如果銀行同意解除你的抵押,將來A有還不上貸款的可能時,損失就是銀行的,估計銀行工作人員一般不會擔這個風險的。
2、不知道你所說的「可以通過銀行內部人士等解決。」中的銀行內部人士是什麼人,能為你擔這樣大的風險?
3、還有一個辦法避免你的房產被拍賣:債務到期後,你能查到A的財產線索向銀行或法院提供,如果銀行不積極執行你提供的A的財產線索,你就可以在所提供的財產價值范圍內免除抵押擔保責任。
C. 給別人擔保貸款,如何撤銷
~如果簽訂的擔保合同具有《合同法》第五十四條規定情形之一的,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自願簽訂的擔保合同,沒有違法法律強制性規定的情形的,自成立時生效。
《合同法》
第四十四條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生效的,依照其規定。
第五十四條下列合同,當事人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一)因重大誤解訂立的;
(二)在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當事人請求變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不得撤銷。
D. 貸款擔保人怎麼撤銷
我是信用社的。
擔保是不能撤銷的!一直到還通債務!
按照信用社貸款操作規范,除非擔保人,和借款人,和信用社三方共同願意!
債務才可以轉移給他人。
也就是說,你要說服信用社,但是一般是不可能的(你這個情況是想轉移貸款用途),除非把債務給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