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我在交通銀行抵押貸款抵押物是否可以變更
不能變更,只能說你現在換一個房子重新做貸款,再把原先抵押在交通銀行的房子解抵押。這樣相對來說,也算是換了抵押物。
㈡ 房屋抵押貸款抵押物是否可以替換
好像不行,沒接觸過這個問題。
一般情況下,只能拿另一個房本去做抵押商業貸款。
然後去提前把這個房子還清贖出來。。
㈢ 信用社抵押貸款 抵押物可以變更嗎比如說原來抵押的A房換成抵押B房。
不可以的 。如果都是一樣的房產,沒必要變更抵押物的呀。可以先結清第一筆抵押貸款,再用抵押物B再去做一筆新的抵押貸款
㈣ 在銀行作抵押貸款,可以做為抵押物的有哪些
據《擔保法》第34條的規定,下列財產可以抵押:
(1)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著物;
(2)抵押人所有的機器、交通運輸工具和其他財產;
(3)抵押人依法有權處分的國有的土地使用權、房屋和其他地上定著物。
(4)抵押人依法有權處分的國有的機器、交通運輸工具和其他財產;
(5)抵押人依法承包並經發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權;
(6)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財產。
根據《擔保法》第37條的規定,下列財產不得抵押;
(1)土地所有權;
(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但《擔保法》第34條第5項、第36條第3款規定的除外;
(3)學校、幼兒園、醫院等公益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的教育設施、醫療衛生設施和其他社會公益設施;
(4)所有權、使用權不明或者有爭議的財產;
(5)依法被查封、扣押、監管的財產;
(6)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財產。
特別提示 (1)可以作抵押物的財產可以是動產,也可以是不動產。
(2)抵押人可以將數項財產共同抵押。
(3)以依法獲准尚未建造的或者正在建造中的房屋或其他建築物抵押的,當事人辦理了抵押物登記的,抵押有效。
(4)違法、違章的建築不得抵押。
㈤ 在抵押期間可以更換抵押物可以嗎
不可以。
抵押貸款的貸款條件:
有合法的身份;
有穩定的經濟收入,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無不良信用記錄;
有合法有效的購房合同;
以新購住房作最高額抵押的,須具有合法有效的購房合同,房齡在10年以內,且備有或已付不少於所購住房全部價款30%的首付款;已購且辦理了房子抵押貸款的,原房子抵押貸款已還款一年以上,貸款余額小於抵押住房價值的60%,且用作抵押的住房已取得房屋權屬證書,房齡在10年以內;
能夠提供貸款行認可的有效擔保;
貸款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㈥ 抵押貸款在還了一部分後能否退出一部分抵押物
要看抵押權是怎麼登記的,如果幾處房產分別登記,自然可以返還,如果是作為一個整體登記,原則上不還完貸款不能返還,當然你可以跟銀行協商,重新訂立抵押合同也是可以的
㈦ 抵押貸款哪些財產可以作為抵押物
抵押貸款大多數人主要熟悉房產抵押貸款,實際上,除房產外,還有多種財產可以做抵押貸款的抵押物。
根據《物權法》第180條的規定,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財產可以抵押:(一)建築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二)建設用地使用權;(三)以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經營權;(四)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築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運輸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規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財產。
凡屬於《物權法》規定的,抵押范圍,都可以作為抵押貸款的抵押物。
一般來說,不能作為抵押貸款的財產類別有以下幾種:
土地所有權;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但法律規定可以抵押的除外;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的教育設施、醫療衛生設施和其他社會公益設施;所有權、使用權不明或者有爭議的財產;依法被查封、扣押、監管的財產;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財產。
㈧ 已經在銀行辦理了房屋抵押貸款,還可以再進行抵押嗎。
一、銀行抵押貸款可用哪些抵押?
1. 1
房產。銀行抵押貸款可用來抵押的第一樣就是房產,比如個人住房、家庭住房、不動產廠房、商鋪等。用房產抵押貸款,一般需要先評估,評估後,可以貸款至評估價的百分之七八十。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