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房屋抵押貸款承租方簽不簽承諾書的影響
如果簽了這個承諾書,以後你們想買下這套房屋就沒有優先購買權。如果不簽,就享有優先購買權。還有一種情況就是看房屋合同的簽約時間和低壓時間的排序,合法有效的租賃權發生在抵押權之前,此時抵押的設立不影響承租人的權利,租賃合同在有效期內對抵押物的受讓人繼續有效,即抵押不破除租賃《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65條規定:「抵押人將已出租的財產抵押的,抵押權實現後,租賃合同在有效期內對抵押物的受讓人繼續有效」。因此對於租賃設定在先的,抵押權的實現並影響承租人的權利,承租人不但享有知情權還依法享有優先購買權。
第二種情況,租賃合同簽訂在登記備案的抵押合同之後,此時租賃合同對抵押物受讓人不具有約束力,即設立抵押權的房屋仍可以出租,但由於抵押權在先,實現抵押權時,承租人沒有優先購買權,買受人也可以不再履行原租賃合同。前引最高人民法院解釋第66條規定:「抵押人將已抵押的財產出租的,抵押權實現後,租賃合同對受讓人不具有約束力;抵押人將已抵押的財產出租時,如果抵押人未書面告知承租人該財產已抵押的,抵押人對出租抵押物造成承租人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如果抵押人已書面告知承租人該財產已抵押的,抵押權實現造成承租人的損失,由承租人自已承擔。」
『貳』 房東把房子抵押貸款,讓我簽一個這樣的承諾書,要簽嗎
如果簽了這個承諾書,以後想買下這套房屋就沒有優先購買權。
如果不簽,就享有優先購買權。
還有一種情況就是看房屋合同的簽約時間和低壓時間的排序,合法有效的租賃權發生在抵押權之前,此時抵押的設立不影響承租人的權利,租賃合同在有效期內對抵押物的受讓人繼續有效,即抵押不破除租賃《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65條規定:「抵押人將已出租的財產抵押的,抵押權實現後,租賃合同在有效期內對抵押物的受讓人繼續有效」。因此對於租賃設定在先的,抵押權的實現並影響承租人的權利,承租人不但享有知情權還依法享有優先購買權。
第二種情況,租賃合同簽訂在登記備案的抵押合同之後,此時租賃合同對抵押物受讓人不具有約束力,即設立抵押權的房屋仍可以出租,但由於抵押權在先,實現抵押權時,承租人沒有優先購買權,買受人也可以不再履行原租賃合同。前引最高人民法院解釋第66條規定:「抵押人將已抵押的財產出租的,抵押權實現後,租賃合同對受讓人不具有約束力;抵押人將已抵押的財產出租時,如果抵押人未書面告知承租人該財產已抵押的,抵押人對出租抵押物造成承租人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如果抵押人已書面告知承租人該財產已抵押的,抵押權實現造成承租人的損失,由承租人自已承擔。」
『叄』 用他人房產證抵押貸款可以嗎
不可以,未經房產所有人簽字,是不能房屋抵押貸款的。
房抵押貸款流程:
一、買賣雙方簽訂購房合同並支付首付款後,到銀行提出貸款申請。填寫貸款申請表(如果已婚,須夫妻雙方一起前來,未婚,可單獨前來),中心工作人員經過審批通過後,出具《貸款承諾書》,作為購房者辦理貸款手續的依據。
二、憑身份證原件領借款合同的貸款支付憑證回單,所需經過的流程為:受理櫃(受理貸款申請)——保險櫃(辦理保險)——簽約櫃(簽訂借款合同)——公證櫃(辦理合同公證)——簽約櫃(領取貸款合同)。
三、在取得《貸款承諾書》並就所抵押的房屋辦理保險後,即可持上述資料及《貸款承諾書》、擬用於還款的銀行儲蓄存摺和儲蓄卡、保險單、與銀行簽訂《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等有關法律性文件,並辦理公證手續(如果買房者已婚,須夫妻雙方一起前來)。如果夫妻雙方或其中一方不能親自前來簽訂合同,需授權委託另一方或第三方代為辦理貸款相關手續。授權委託書需經公證,且受託人有轉委託權。
『肆』 房東以房屋抵押向銀行貸款,讓我簽承諾書
跟你沒有什麼太大的關系,這個證明只是證明房東的房子一年的租金問題,如果房東換不上錢,就會把你清出去,你就沒有權利租住了,剩餘的房租你只能去找房東,如果你賴著不走的話,法院會執行你。
『伍』 我家親戚要向銀行抵押房屋貸款,但是要我們家簽一張承諾書,這樣能簽嗎
這個東西就是在你家親戚不還貸款時銀行要執行你親戚的房子,你親戚如果只有這一套的話就沒地方住了,要住你家了,看你們願意不願意了,你們不會成為貸款人。另外簽字時仔細看看貸款合同與借據,這2個是最重要的,你們別成為保證人就行。
『陸』 昨天去建設銀行辦房屋抵押貸款的事項,銀行方面讓我簽下這份承諾書,我沒簽,請問這份承諾書可以簽嗎
簽吧,銀行擔心的是當您無能力還款的時候對房子擁有處置的權利,並要求您承諾配合辦理相關手續,如果您不存在會出現拖欠及不還款的情況,就放心的簽了各種吧,銀行要維護的是他們的權利,您只要咨詢好您的利率問題,按時還款,履行好不會出現什麼問題的,我也沒聽說過或者知道客戶按時還款銀行還收房子的事情。
『柒』 用自己的房產幫別人抵押貸款,只簽署了一份抵押貸款承諾書,可是承諾書是信用社打好了的文本,並沒有註明
任何形式的房產抵押都需要到住建委辦理抵押登記手續,也就是你所說的他項權利證,也不是說你一套房子就能抵押500W,如果你的房子能抵押500W就不需要其他人了,他會對你房子評估出一個具體價格,如果對方無能力償還,銀行會對你的房子進行拍賣,如果拍賣所得價款不夠500W,銀行有權利向借款人繼續追繳。
你的情況可能有兩種,一、銀行辦理手續需要時間,可能是還沒有到要你去建委辦理抵押登記手續的時間如果是這樣,銀行以後還會找你拿產權證。
二、就是銀行可能就是讓你以一種形式的擔保,也就是說你沒有辦理抵押登記手續,你不用承擔任何法律責任,銀行只要一種形式而已,他對借款方的償還能力是很有把握的,銀行只要一種形式而已,但是這種情況不多,一般第一種的可能性大。希望能給你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