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父親給別人做擔保人被抓了,可是貸款人躲了,怎樣才能讓我父親出來
這只是民事糾紛,不涉嫌刑事責任,因此,你說的被抓,可能是法院採取的司法拘留措施。按規定,你們家人應當收到司法機關的通知書的。你可以看看是什麼通知書。
一、民事執行案件,採取司法拘留措施也很正常。其目的就是讓你父親還錢。
如果你父親沒錢,或者就是不還,或家裡人也不幫忙還。那法院拘留的時間,也就15天,時間一到,只能先把人放了。
二、擔保人的責任。
依你所述,案子應當已經判決過了,你父親作為擔保人,是有還款責任的。當然你父親還款後,可以向真正的債務人追償。但你父親有責任先償還貸款,這其實就是擔保的目的,即債務人不還或逃避的,由擔保人先還。按法律規定,如果是連帶擔保,債權人可以不必先向債務人要錢,而是直接要求你父親先還錢。
按法律規定,你父親應當還錢。現在法院對你父親司法拘留,目的就是督促你父親還錢。事實上,你們家人只要把錢還上了,你父親馬上就能出來。不過,即使你們一動不動,15天後,你父親也自然就回來了。
當然,法院以後還可以對你父親的財產進行查封、扣押、凍結。如果你家有二處以上的房產,只需給你家留一套,其他的房產統統可以拍賣,所得款項用於還款。
② 貸款人跑了,擔保人被抓進看守所了該怎麼辦
等判了,有錢的話就會作為贓款退給你,沒錢的話就沒辦法了
③ 貸款人沒還錢,人已經被抓了。擔保人還要負什麼責任嗎
接下來經法院審理認為貸款人確實無能力還貸的話,銀行將會根據《擔保法》把擔保人起訴,有擔保人履行擔保責任,替貸款人還款。
④ 貸款人被抓後,擔保人應承擔什麼責任,銀行的催款通知書什麼時候會到
首先更正你一個常識問題,銀行是債權人,也即貸款人;向銀行申請貸款的人,為借款人。借款人被抓後,擔保人根據《借款合同》仍應履行擔保責任。銀行的催款通知書在貸款到期前7天到,或者銀行認為借款人已不能履行合同義務了,可提前向擔保人追償,但在貸款到期前追償必須申請訴訟依法追償。
⑤ 貸款人跑了,我時擔保人,可以報警抓他嗎
擔保人需要負連帶責任,如果貸款人無力或者不履行還款義務,擔保人就必須代其履行還款義務。你這種情況報警,公安機關一般不會受理。只有你把銀行的款還上,你再去向貸款人追償借款,你與貸款人就形成新的債務關系。你做擔保人本身就是為貸款人承擔連帶責任的,銀行也是為了避免風險才要求貸款人提供擔保人的。
⑥ 貸款人被抓擔保人需要付責任嗎
作為擔保人在貸款人不能如期歸還銀行貸款的時候,先行替貸款人歸還貸款,然後找貸款人索要,承擔貸款的擔保連帶責任,如果你的朋友能夠及時歸還貸款,你就沒有問題
⑦ 急急!!!!貸款人在貸款期間犯事被抓,法院起訴了擔保人應該怎麼辦
看你們的擔保是如何寫的,沒寫連帶保證的,屬於一般保證,寫明的屬於連帶保證。一般保證的只有在貸款人的財產不足以還清貸款的情況下,保證人才有代為清償的義務。連帶保證人隨時都會面臨債權人要求替貸款人還款的請求。
⑧ 貸款人跑了,擔保人被抓去拘留一個星期,擔保人還要還這個錢嗎
貸款人跑了,擔保人應當還款,這是擔保人的責任,如果擔保人不履行擔保責任,不還款,並且不積極配合,法院可以進行司法拘留,司法拘留不超過15天。擔保人被司法拘留還要還這個錢。擔保人還款後可以找貸款人要款。
⑨ 貸款人有能力還錢時間到了 卻把擔保人抓起來了 應該嗎
1、如果擔保人簽訂的合同是連帶責任擔保,債權人可以選擇直接起訴擔保人,但抓人還是不合法。經濟案件,法院還沒判,警察沒理由抓人。
正常程序是,債權人去法院起訴擔保人,然後等法院判決。
2、擔保人如果代償債務,可以要求債務人(貸款人)賠償擔保人的損失。
⑩ 貸款人被刑拘擔保人應該怎麼辦
要看擔保人和貸款人與債權人簽訂的擔保條款屬於一般保證還是連帶保證。
在一般保證的情形下,如債權人與貸款人之間的借貸糾紛未經法院判決或未經仲裁機構仲裁,並對貸款人的財產依法進行強制執行,擔保人有權拒絕承擔保證范圍內的擔保責任,但有三點例外,見後附法條;
在連帶保證的情形下,如貸款人不償還到期款項,債權人有權要求擔保人償還,擔保人與貸款人就擔保范圍內的部分承擔連帶責任,擔保人償還後有權向貸款人追償。
在擔保條款中未約定保證期的,保證期為主合同屆滿後六個月,主合同屆滿後六個月內如債權人未要求擔保人履行擔保義務,則擔保人不再承擔擔保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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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擔保法》第17條,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債務人住所變更,致使債權人要求其履行債務發生重大困難的;
(2)人民法院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中止執行程序的;
(3)保證人以書面形式放棄前款規定的權利的。
一般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6個月。
《擔保法》第18條,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擔保法》第19條,當事人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連帶責任保證承擔保證責任。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債權人有權自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6個月內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