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貸款人犯罪入獄,擔保人要承擔什麼責任
擔保人要起到擔保償還的責任的,畢竟你是擔保人,
所以擔保人還是不要輕易幫別人擔保
Ⅱ 別人貸款50萬,我們幾個人做了擔保人,貸款人坐牢了,銀行崔款了怎麼辦,這個錢誰來還
1、擔保合同無效的,保證人可部分免責。《擔保法司法解釋》第8條:主合同無效而導致擔保合同無效,擔保人無過錯的,擔保人不承擔民事責任;擔保人有過錯的,擔保人承擔民事責任的部分,不應超過債務人不能清償部分的三分之一。
2、主合同當事人惡意串通,騙取保證人提供擔保的,保證人不承擔責任;
3、主合同債權人採取欺詐、脅迫等手段,使保證人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提供擔保的,保證人不承擔民事責任。
4、因主合同內容變更而免責。債權人與債務人協議變更主合同的,應當取得保證人書面同意,未經保證人書面情況的,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5、保證責任因保證合同未成立而免責。主要情形包括:主合同尚未成立;保證合同不具備依法成立的形式要件。
6、保證責任因主合同當事人雙方或與第三方共同所實施的行為不適而免除。
7、超過保證期限而免責。如在合同中有約定擔保期限的就應該按合同約定來執行,如果合同中沒有特別對保證期限做出約定,則默認保證期限為主債務履行屆滿之日起六個月。
8、債務或擔保超過訴訟時效,擔保人無需承擔保證責任。
9、主合同的雙方當事人通過以新貸償還舊貸,除保證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的外,保證人不承擔民事責任。
還有一種情況是沒有簽訂擔保合同,或是沒有註明擔保人擔保責任的,如你只在借條或是欠條上簽字的,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一條規定:「他人在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或者借款合同上簽字或者蓋章,但未表明其保證人身份或者擔保責任,或者通過其他事實不能推定其為保證人,出借人請求其承擔保證責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也就是說,只有表明簽字者是以保證人的身份進行簽名的,或者在簽名時具有承擔保證責任的意思,或者有其他事實能推定其為保證人的,才能讓其承擔保證責任。因為一旦承擔保證責任,在借款人沒有按期還款的情況下,保證人將要承擔相應還款責任,因此,這一民事行為必須尊重保證人的意思表示,只有有證據能夠證明簽字者明知需要承擔保證責任並自願簽字的,才需要讓其承擔保證責任。如果只是作為見證具有借貸關系事實的見證人而簽名的,是不用承擔保證責任的。
Ⅲ 急急!貸款人坐牢啦.法院起訴了擔保人,擔保人該怎麼辦
你家為其擔保的貸款人因何被抓坐牢?如果是刑事案件(如:殺人、販毒)與擔保人無關,警察找擔保人充其量是詢問調查核實一下;如果貸款人因經濟案件(如:詐騙、偽造)被抓,一般也不會抓擔保人,除非你家裡人與貸款人惡意串通、共同犯罪,這一點你家裡人自己心知肚明。總之一句話,願賭服輸,作科服罪,自作自受,不要慌張。
Ⅳ 貸款人沒有使用錢,錢被擔保人用了,現在擔保人涉嫌經濟詐騙坐牢,貸款人該怎麼
因為是你名下的貸款,即使錢被擔保人用了,也需要你還款,如果你不還款的情況下,那麼貸款就會逾期了,建議跟貸款平台協商還款。
協商還款。
大多數的朋友在貸款逾期以後,都是不想放棄自己,通常會選擇協商分期的方式來解決問題,從而達到避免催收,避免起訴的問題發生。
協商還款的作用,是有一個適用范圍的,這部分人都是想還錢,但是卻沒能力全額還款的人!如果單純的只是為了避免起訴和催收,那麼即便跟銀行協商下來了,最後依然沒能力去履行還款,所有的一切努力都是白費,還是回歸到催收和訴訟的問題上面來。
在我們完全喪失還款能力的前提下,我們有想過協商的最終目的嗎?為什麼要協商,協商的目的只是為了不被訴訟的發生?或者是不被催收?協商成功後,該怎麼履行自己的債務還款義務?假如無法履行還款義務,那麼將如何面對處理訴訟的問題?
這三個怎麼看都很矛盾的問題,反而是大多數借款人應該去思考的,因為這才是協商能帶給你的真正意義。如果你真的完全沒有了還款的能力,眼前的路,協商並不是最重要的事,受影響,很多人因此丟了工作,或者是長時間沒收入,眼前最重要的事是放在工作和增加收入上,或者提升自己的自身價值。
所以,如果真的一分錢都沒有,那麼重點應該在於投幾份簡歷,面試幾家公司,因為借款人必須要清楚自己手裡沒有錢,自己拿什麼去跟人家談呢?自己的誠意在哪裡?銀行的目的也是需要你還款,不要把銀行想成慈善機構,反復的失信於銀行,只會給自己帶來更大的影響。
而越是這種時候,自己更應該把重心放在工作上,和怎麼提升自己的個人賺錢能力,而不是每天滿腦子想著自己還有多久會被銀行起訴,催收什麼時候會上門,這樣並不能解決你眼前的困境,反而只會給自己增加煩惱。
自己的注意力就更應該全部都放在工作和提升自身能力上,而不是每天數著指頭想著自己還有多久就要被起訴了–這並不能解決困境,反而只會徒增煩惱。記得銀行不是慈善機構,他們需要的是錢,而不是自己蒼白無力的解釋,努力工作賺錢,這才是解決欠款的最好辦法!
Ⅳ 貸款人入獄,貸款擔保人怎麼辦
首先要說明,只要這筆款是在借款人結婚後借的,那麼他的妻子肯定是有義務替丈夫歸還這筆貸款的,因為夫妻財產債務是共同所有及承擔的。銀行肯定也不會同意等借款人出獄後才還錢的。
這種情況下,如果銀行不起訴借款人及其妻子,你姐姐是很難強制其歸還的。如果想盡快解決此事,最好就是通知銀行盡快對借款人及妻子和擔保人提出起訴,如果能在向銀行提供借款人及配偶資產信息,且這些資產足以還貸,盡快讓銀行通過法院進行查封處置。
但銀行也會衡量是處置哪一方的資產更容易,如果銀行覺得處理你姐姐的資產更容易的話,那也會有些自討苦吃的。
最後一句,就是你姐姐只要沒有替借款人還錢就沒有權利向借款人及配偶追討。如果借款人家人拒不還錢,那隻能向法院起訴查封拍賣借款人及配偶名下的資產(當然如果能私下協商好以物抵債就最好了)。
但也不要期望得太高,通常被判刑事罪,會附帶處以罰金或沒收個人財產的,並且優先於民事訴訟的。也就是說即使借款人及配偶名下有資產可以抵償貸款,估計也沒多少了。
Ⅵ 貸款擔保人會坐牢嗎,如果坐牢做多久,房產會被抵押嗎,我們會不會賠的傾家盪產
如果你爸是連帶信用擔保,那麼就是要承擔借錢人的全部金額的還款責任。借錢的人如果不是刑事案件,坐牢只是短期的,所以就算你爸會關一陣子,也是短期。你媽沒有簽字擔保,對擔保不知情的話,不會被關。你家房子如果是唯一住房,不會被抵押。
Ⅶ 如果借款人被判刑入獄,借款人的貸款由擔保人償還,如果擔保人也沒那麼多錢還呢
銀行不一定要先向借款人追債。銀行有權選擇先向借款人或擔保人採取法律行動。它甚至可以同時向兩方面追討債務。只有在通過法律途徑(在法庭提出控訴,向借款者追債)仍不得要領之後,才可對擔保人採取法律行動。
貸款人和擔保人都無力償還貸款的,放貸方起訴後,法院會根據審理情況,依法判決貸款人歸還貸款、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借款人跑了,擔保人應先承擔還款責任,等找到借款人,再和借款人追訴。
貸款人和擔保人不主動履行判決的,會由法院進行強制執行,包括依法查封、扣押、凍結、處分被執行人的財產,或採取限制高消費、錄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等執行措施。如果確實無履行能力的,也可以由法院暫時中止執行,等被執行人有履行能力後,可隨時恢復執行。
(7)貸款人坐牢擔保人開店轉租擴展閱讀:
擔保法規定
第二十一條
保證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當事人對保證擔保的范圍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人應當對全部債務承擔責任。
第二十二條
保證期間,債權人依法將主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保證人在原保證擔保的范圍內繼續承擔保證責任。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第二十三條
保證期間,債權人許可債務人轉讓債務的,應當取得保證人書面同意,保證人對未經其同意轉讓的債務,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第二十四條
債權人與債務人協議變更主合同的,應當取得保證人書面同意,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的,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第二十五條
一般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
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債權人已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期間適用訴訟時效中斷的規定。
第二十六條
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債權人有權自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
第二十七條
保證人依照本法第十四條規定就連續發生的債權作保證,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人可以隨時書面通知債權人終止保證合同,但保證人對於通知到債權人前所發生的債權,承擔保證責任。
第二十八條
同一債權既有保證又有物的擔保的,保證人對物的擔保以外的債權承擔保證責任。
債權人放棄物的擔保的,保證人在債權人放棄權利的范圍內免除保證責任。
第二十九條
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未經法人書面授權或者超出授權范圍與債權人訂立保證合同的,該合同無效或者超出授權范圍的部分無效,債權人和企業法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債權人無過錯的,由企業法人承擔民事責任。
第三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證人不承擔民事責任:
(一)主合同當事人雙方串通,騙取保證人提供保證的;
(二)主合同債權人採取欺詐、脅迫等手段,使保證人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提供保證的。
第三十一條 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後,有權向債務人追償。
Ⅷ 貸款本人坐牢了擔保人
承擔連帶還貸款的責任,別以為坐牢就不用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