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履約保證金多長時間退還
一般情況下,是承包方完成合同相關事項後就可以退還。但如果單位要求有保養或維修保證金部分的話,那麼退還的時間應該在辦理完保養或維修保證金後。
另外,需注意履約保證金收取的形式。如果是採用銀行保函的,則需要留意保函的有效期與合同期是否相符,避免出現保函已失效,但是合同期還沒滿的情況。
財政部《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投管理辦法》第36條和第37條中,對投標保證金的收取比例進行了明確的規定,但對履約保證金收取與管理沒有任何規定,政府采購中心具體操作的時候也沒有統一標准。
一、履約保證金的概念與法律規定
所謂合同履約保證金,是指大型招標項目、工程招標、政府采購項目或者拍賣,為了防止各種不確定性和風險以及考察中標單位有沒有實力完成此采購項目的一種程序,屬於一種特殊的督促中標人履行合同的措施,具有控制合同有效執行與風險防範的功能。招標人在招標文件中一般規定,中標的投標人需要提交合同履約保證金,它是保證履行合同義務的擔保。依照《招標投標法》第四十六條第二款的規定,招標文件要求中標人提交履約保證金的,中標人應當提交。履約保證金制度是《招標投標法》為確保工程質量和工期所建立的一項法律制度,采購人在招標文件中也確實可以運用這項制度來保證工程質量和工期。從法律上講,我認為履約保證金既不同於定金,也不同於預付款,更不同於保證。 但是《招標投標法》沒有對實施這項制度的相關條件作出詳細的規定,比如,履約保證金交付的比例,如何監管,由誰監管等等,致使實踐中出現較多的問題。財政部《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投管理辦法》第36條和第37條中,對投標保證金的收取比例進行了明確的規定,但對履約保證金收取與管理沒有任何規定,政府采購中心具體操作的時候也沒有統一標准。
二、履約保證金的作用
履約保證金約束主體十分明確,就是項目中標人,履約保證金的主要作用是保證完全履行合同,保證按合同約定的質量、標准和工期條款履行合同。為了控制中標人合同履行過程中的折扣與水分問題,讓中標人在合同執行前交納一定數額的履約保證金,根據合同隨時考核驗收,發現問題限時整改,否則將會沒收或部分扣除履約保證金,在具體操作中,誤期賠償費也可從應付貨款或履約保證金中扣除。筆者認為,建立履約保證金制度對促使中標人履約、防止中標人違約,督促中標人履行合同義務,對違約者進行懲戒等具有重要的作用。
三、履約保證金操作實例
由於相關法規及辦法對履約保證金的收取與管理沒有規定,具體操作時沒有統一標准,各地的操作方法都不一樣,筆者查閱了有關資料,一般的做法都是把保證金交給集中采購機構,但是交付的金額與時間、有效期、退還時間有些不同。
1、有些地方把履約保證金作為合同生效的條件,在接到中標通知書後7天內,中標人應按合同規定向業主提交履約保證金或履約保函。在供需雙方和采購中心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並且需方收到供方提交的履約保證金後合同生效。
2、履約保證金金額有些地方是中標合同價的5%以內,有些地方是中標合同價的10%以內,施工履約保證金金額有些地方規定為中標價的20%。
3、履約保證金退還的時間做法也有所不同,基本上不計利息退還。如采購的是貨物,有些地方是經采購人驗收合格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返還,不計利息,也有20個工作日內返還的。有些地方規定貨物經采購人驗收合格交付之日後不計利息退還。工程履約保證金的有效期直至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備案後的第2天,在此期間中標人出現按施工合同應對業主給付經濟賠償的情況時,業主有權從履約保證金中取得賠償金額;余額由業主在有效期屆滿後5天內按中國建設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息後本息全額退還給中標人。
4、不少採購機構在標書中註明投標人中標後投標保證金將自動轉為履約保證金,一旦投標保證金金額偏少時,轉入履約保證金階段還要補交。有些采購機構對詢價采購方式規定,經采購人特別要求,可以在詢價標段中明確成交供應商在簽訂合同時,須向采購人提交不高於成交額10%的履約保證金。采購人未作特別要求的,一般將詢價保證金自動轉為履約保證金,額度為成交額的1%,如不足可以要求補繳。
5、對政府采購的定點企業,有些地方規定通過扣除履約保證金的制裁措施。有違規行為的,一經調查屬實,第一次通報批評,並扣履約保證金10%;第二次扣除履約保證金的50%;第三次扣全部履約保證金;第四次通報取消其定點資格,並在三年內不得參與政府采購的招標活動。
6、有些地方規定把履約保證金等同於定金。有些地方規定招標人不得擅自提高履約保證金,招標人不履行與中標人訂立的合同的,應當雙倍返還中標人的履約保證金;給中標人造成的損失超過返還的履約保證金的,還應當對超過部分予以賠償;沒有提交履約保證金的,應當對中標人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筆者認為,政府采購中的履約保證金不屬於定金。不論供應商是否同意和自願,采購主體與中標供應商簽訂合同發生爭議時援引定金罰則缺乏法律根據。
四、建議與對策
1、履約保證金收取數量及標准目前很難有準確的說法。筆者認為,履約保證金數額的多少取決於采購項目的類型與規模,但大體上應能保證中標人違約時采購人所受損失能得到補償,通常為合同金額的5%-10%左右,當然采購人要求高於上述額度時,也不能說不對,但不能高得太多(為合同價的15%還是可以的,如果為合同價的25%就太高了)。因為有關法律法規對履約保證金收取的具體數額沒有特別的規定,結合我國的具體情況,本人認為以5%~10%為宜。
2、法律法規對履約保證金交付給誰沒有明確規定,筆者認為交給集中采購機構比較合理。集中采購機構作為中間方,能站在公正立場上正確處理合同履約問題,同時也便於對采購人與供應商進行有效控制,維護雙方的合法權利。
3、 履約保證金應在簽定正式合同前提交,履約保證金返還時間為驗收合格之日或合同約定時間。履約保證金收取時間一般情況應該在投標保證金退還之前,中標通知書發出之後。具體的時間規定應在標書中明確註明,便於中標人操作,目前的投標文件一般會規定中標人在收到中標通知書幾天內,應按照合同規定繳納履約保證金,否則將沒收投標保證金,取消中標資格,授予另一中標候選人中標等。不少採購機構在標書中註明投標人中標後投標保證金將自動轉為履約保證金,一旦投標保證金金額偏少時,轉入履約保證金階段還要補交,按照《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原來將中標供應商的投標保證金直接轉變成履約保證金的做法不再符合規定了,辦法規定五日內退還,按照標書規定,又必須在交納履約保證金後才能退還履約保證金,這樣來回折騰,影響效率。筆者認為,中標後投標保證金自動轉成履約保證金 ,不足部分再補齊,這樣做比較合理。
4、在工程合同中,招標人可將一部分保證金展期至工程完工後,即直到工程最後驗收為止。在貨物或服務采購合同中,招標人也可將一部分保證金展期至安裝或調試之後。 如果中標人拒絕提交履約保證金,可以視為放棄中標項目(參見《招標投標法》第四十五條的有關規定),應當承擔違約責任。在這種情況下,招標人可以從仍然有效的其餘投標中選擇排序最前的投標為中選的投標,但招標人也有權拒絕其餘的所有投標,並重新組織招標。
5、也有些集中采購機構不收取履約保證金,筆者認為,收取履約保證金目的就是保證供應商誠實經營和防範風險,收與不收要區別對待。對於一直從事政府采購業務,誠信度高的供應商可以不收,如果集中采購機構建立了供應商的誠信體系與檔案,確立了綜合考核與評估制度,就能對供應商的誠信等級作出正確的評估。隨著誠信體系與評估制度的完善,對誠信度高的供應商不收履約保證金也是合理可行的。
6、在政府采購供應商資格審查過程中,采購主體一般都要求參加投標的供應商必須提供相應的保證金,招標采購文件的重要內容之一就是保證金條款,通常又分為締約保證金和履約保證金。為了保證政府采購項目順利進行,政府采購國際規則和各國的政府采購法中,都有資金擔保的規定。然而,我國的政府采購法中卻尋找不到一個有關履約保證金的條款。招標投標法中對履約擔保的形式和額度也沒有作出規定。政府采購中的履約保證金應該通過立法予以規范。履約保證金的具體數額比例、返還日期、權利義務等必須有明確的法律規范,從而才具有可操作性。解決這個問題的關鍵是完善立法,即法律法規或有關部門應該明確實施履約保證金制度的各項具體規定,務必加強履約保證金的監管力度,使履約保證金真正發揮其確保工期和質量、防範風險的作用。
❷ 履約保證金什麼時間會退還有法律依據嗎謝謝!
一般情況下,是承包方完成合同相關事項後就可以退還。但如果單位要求有保養或維修保證金部分的話,那麼退還的時間應該在辦理完保養或維修保證金後。另外,需注意履約保證金收取的形式。如果是採用銀行保函的,則需要留意保函的有效期與合同期是否相符,避免出現保函已失效,但是合同期還沒滿的情況。
中華人民共和國2007年版《標准施工招標文件》 中通用合同條款4.2條規定 承包人應保證其履約擔保在發包人頒發工程接受證書(即竣工證書)前一直有效。發包人應在工程接受證書頒發後28天內把履約擔保退還給承包人。」這條規定說明的是:發包人頒發工程接受證書後28天內將履約擔保退還承包人。
一、全面清理各類保證金。對建築業企業在工程建設中需繳納的保證金,除依法依規設立的投標保證金、履約保證金、工程質量保證金、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外,其他保證金一律取消。對取消的保證金,自本通知印發之日起,一律停止收取。
二、轉變保證金繳納方式。對保留的投標保證金、履約保證金、工程質量保證金、農民工工資保證金,推行銀行保函制度,建築業企業可以銀行保函方式繳納。
三、按時返還保證金。對取消的保證金,各地要抓緊制定具體可行的辦法,於2016年底前退還相關企業;對保留的保證金,要嚴格執行相關規定,確保按時返還。未按規定或合同約定返還保證金的,保證金收取方應向建築業企業支付逾期返還違約金。
❸ 履約保證金是否需支付利息
需要支付利息。《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七條:招標人最遲應當在書面合同簽訂後5日內向中標人和未中標的投標人退還投標履約保證金利息及銀行同期存款利息。
第六十六條 招標人超過本條例規定的比例收取投標保證金、履約保證金或者不按照規定退還投標保證金及銀行同期存款利息的,由有關行政監督部門責令改正,可以處5萬元以下的罰款;給他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十四條 中標人無正當理由不與招標人訂立合同,在簽訂合同時向招標人提出附加條件,或者不按照招標文件要求提交履約保證金的,取消其中標資格,投標保證金不予退還。對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的中標人,由有關行政監督部門責令改正,可以處中標項目金額10‰以下的罰款。
❹ 融資性擔保公司收取的保證金是什麼
融資性擔保公司向申請貸款企業提供擔保,收取一定的費用(服務費),叫保費,而向貸款人處存放一定數量的貨幣,作為其實現擔保的一種方式,以得到貸款人的認可,俗稱保證金。
當借款人未按期支付貸款本息時,依據相關合同約定,貸款人可以直接劃轉擔保公司在其處存放的保證金,以確保債權安全,有效清償,在對融資性擔保公司收取的保證金性質進行認定,主要要看是否有具體的關於這筆保證金的相關合同,如沒有合同約定,應該理解為擔保服務費,在正常按約履行還款職責後,不會予以返還。
擔保公司為融資企業做擔保時,收取保證金10-15%,利用自身擔保資質,運用保證金杠桿原理,開展業務的一種形式,此行為也是擔保公司控制風險的方法之一,最起碼企業發生不法償還貸款時,擔保公司代償風險發生時,可以減少一部分損失。
(4)擔保貸款履約保證金擴展閱讀:
融資性擔保公司注意事項:
1、設立融資性擔保公司股東需符合規定,有限責任公司應由50個以下股東出資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有2人以上200以下發起人,其中須有半數以上發起人在中國境內有住所,融資性擔保公司的注冊資本來源應真實合法,全部為實收貨幣資本,由發起人(出資人)一次足額繳納。
2、融資性擔保公司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的相關規定設立,其中採用股份有限公司形式的融資性擔保公司以發起方式設立。
3、融資性擔保公司應按照因地制宜、運行科學、治理有效的原則,建立和設置公司組織架構,要科學設置業務流程和管理流程,精簡設置職能部門,確保機構高效、安全、穩健運行。
4、對融資性擔保公司負責人進行必要的任職資格審查,相關人員應具有從事金融或經濟管理的職業經歷,具備一定的銀行金融知識,沒有犯罪記錄和不良信用記錄。
6、外商投資融資性擔保公司的設立須經外經貿部門批准後,按照本指引規定的程序審批。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融資性擔保公司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融資性擔保
❺ 如何避免客戶存在擔保公司在貸款行賬戶上的履約保證金由於其他訴訟被法院劃走
保證金賬戶是擔保公司的賬戶!,我干擔保好幾年了,客戶的保證金都是打到擔保公司的保證金賬戶上,這筆資金是被凍結了的,銀行取不走,擔保公司不能動,客戶也取不走,只有當借款人全額還款以後,這筆資金才會解凍!! 再說你還款結束後,銀行會把該筆資金劃入你的賬戶!要是你還款以後沒有收到這筆賬款,你可以起訴銀行啊!
❻ 擔保公司是否有權扣除擔保合同中的履約保證金
根據三方合同,你的說法成立。去開庭時,三方合同是證據。可。
❼ 履約保證金銀行保函 貸款卡
辦理履約保函需要先至中國人民銀行申領貸款卡,貸款卡的申請表格可至貴司開戶銀行信貸部領取(找個信貸員就可以了),按照封二上的要求准備齊全資料,包括營業執照、機構代碼證、法人代表身份證、代理人身份證、國稅地稅證、前一年及即期報表等等,填妥貸款卡申請表格,讓銀行在第一頁「推薦銀行」處敲個公章就可以去人民銀行辦理了。目前貸款卡的申領費用應該是400元,資料齊全的當天就可以辦出的;
接著就可以到銀行申請開立履約保函了,找個信貸員告訴他你們要開保函,一般信貸員都肯幫你做的。但是對於貴司這種首貸戶,一般會採用要求開立保函時提供全額保證金的形式,舉個例子,履約保函一般是合同金額的10%,銀行就要求你提供等額的保證金,即把貴司賬戶上的錢劃入專門的保證金戶,在保函到期撤銷錢,保證金凍結不可使用的。也可以用定期存款提供質押擔保,這樣款子不能用,但是可以享受定期利率而非活期利率,當然了,如果保函期限短,區別也不大。
申請開立保函時記得同樣准備好貴司的基本資料以及要求開立保函的相關合同文件,例如招標書等。
保函收取費用估計各家銀行不同的,一般按照季度收費的,一季度收取保函金額的千分之二到千分之五都可能的。舉個例子,如果保函期限是32天的話,就要收兩個季度的費用了。
❽ 什麼是履約擔保
履約保證,是為保證企業合同管理順利進行履行而提供的擔保。《招標投標法》第46條規定: 履約方式可以中標人資金提交,招標文件要求中標提供履約保證金,也可以通過第三方信用貸款擔保,一般由銀行和擔保公司出具保函。
對履約保證而言,首先要進行解決的問題是發展提供企業擔保的主體,只有中標人有業務履行擔保還是標招標人和中標人都有履行擔保的義務。就國際工程投標實踐而言,只有中標者承擔履約擔保義務,而我國工程界很多人認為只要求中標人提供擔保不夠公平,招標人應承擔保證責任。
在這個意義上去追求公平既不可能,又沒有必要。這是因為我們必須認識到,招標投標管理制度發展產生和存在的基礎問題在於買方市場的存在,法律意義上的公平不排斥在訂立和履行合同進行過程中需要具有一定優勢的一方和一方。一項建設項目有多個承建單位願意承建,這樣才能使招標運作;如果目前建築市場的狀況是許多工程在等著一個潛在投標者去做,招標就不可能。
沒有必要的理由是,建設工程項目中,招標人一般都是將預付款交到中標人(承包商)手中(如中國禁止承包商預付資金承包) ,預付款本身就是一種擔保。如招標人違約,則中標者可直接從預付款中扣除以及違約金收入金額。
保證履行的第二個問題是保證的期限。投標人應在投標人提交性能
本合同履行期間的履約保證均應以施工合同為例,不僅在施工期內有效,而且應在保修期(缺陷通知期)內有效。
企業履約擔保也只能通過保證可以保證期限在保修期(缺陷通知期)到期一定發展時間後終止,而不是法律規定作為一個中國具體的時間。在以簽發一份擔保書的情況下,擔保通常是無條件的,而擔保人對投標人的付款要求不提出異議。
標書寫完以後都需要進行查重,以防止竄標行為,目前免費的標書查重系統有tocheck。
❾ 在銀行貸款購車,銀行找的擔保公司交的履約保證金,(當初直接給的銀行)不過是擔保公司的章
沒有監管的責任,銀行不是的監管,不沒有這個權利和義務。除非拿出跟銀行的。
一種是借款人通過擔保人向銀行貸款後,擔保人為了降低借款人的違約風險而要求借款人按照貸款金額比例交納給擔保人的錢。是借款人交給擔保人的錢。
另一種是擔保人存在銀行的錢。擔保人不能直接放貸,所以他們存到銀行一些保證金。